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略) 看守所民警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NYB*)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略) ,盘龙区
一、招标条件
(略) 看守所民警食堂餐饮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国有资金 35 万元,招 (略) 看守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
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最高限价:¥* 元(大写:人民币
点击查看>>万元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略) 看守所民警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略) 看守所民警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
失信主体及“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
件或单位存款证明。新成立企业不满 1 年的,自行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存款证明;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供应商须提供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
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或投标截止日期上一月度国家
税务局开具的“无欠税证明”)。新成立企业不满 1 年的,自行提供情况说明;
2)供应商须提供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
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不满 1 年的,自行
提供情况说明;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
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
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6.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政府采
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
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
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9 月 18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9 月 25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磋商申请人请于 2024 年 09 月 18 日至 2024 年 09 月 25
日下午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联系代理机构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将所有报名所需提供的资料扫描制作成 PDF 格式文本发送至邮箱, (略) 名
称、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即可。并将招标文件费用电汇或转账至代理机构以便获取文件(费用
400 元,售后不退)。联系人:张海波;联系电话:*(邮箱:*@*63.com)
开户名(全称):云南 (略) 开户银行: (略) (略) 北
辰支行 账号:* 获取文件需提供的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3)汇款凭证(注:未根据
本公告要求的方式、时间进行报名及确认的磋商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不能参与投
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9 月 29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云南 (略) 开标室( (略) 盘龙区 (略) 云波五社新村
1 栋 2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9 月 29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云南 (略) 开标室( (略) 盘龙区 (略) 云波五社新村
1 栋 2 号)
七、其他
(略) 看守所民警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看守所民警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的潜在磋商申请人请在规定时间内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 2024 年 9 月 29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NYB*;
2.项目名称: (略) 看守所民警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磋商要求及分包要求:整体磋商,整体成交,不得分包;
5.标段划分:不划分,只设一个标段;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预算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
点击查看>>万元整);
8.最高限价:¥* 元(大写:人民币
点击查看>>万元整);
9.资金情况:已落实;
10.采购需求:本项目拟选择 1 家餐饮服务供应商组织服务采购人民警食堂。具体服务包含
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组织承办食堂就餐服务,早餐、午餐、晚餐的就餐供餐服务;2、科
学营养的供餐、配餐服务计划;3、食堂经营过程中相关人员的组织和管理;4、食堂食品原
料、食材用品、低值易耗品、消耗品采购供应管理;5、食堂必须的硬件设备的更换以及维
修维护;6、根据食堂现有情况所必须的维修维护;7、食堂内环境卫生以及食品卫生的管理;8、
食品安全的管理以及食品安全责任的承担;9、食堂内消防安全、设备设施安全的建设与管
理;10、食堂厨房抽油烟系统的清洗与维护;11、食堂泔水及隔油池清运、流向管理;12、
其他与食堂管理相关的业务。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项目需求与服务要求”。
11.服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相关标准,满足采购人制定的服务标准及要求;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
失信主体及“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
件或单位存款证明。新成立企业不满 1 年的,自行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存款证明;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供应商须提供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
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或投标截止日期上一月度国家
税务局开具的“无欠税证明”)。新成立企业不满 1 年的,自行提供情况说明;
2)供应商须提供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
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不满 1 年的,自行
提供情况说明;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
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
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6.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政府采
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
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
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磋商申请人请于 2024 年 09 月 18 日至 2024 年 09 月 25 日下午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联系代理机构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将所有报名所
需提供的资料扫描制作成 PDF 格式文本发送至邮箱, (略) 名称、联系人和联
系电话即可。并将招标文件费用电汇或转账至代理机构以便获取文件(费用 400 元,售后不
退)。
联系人:张海波;联系电话:*(邮箱:*@*63.com)
开户名(全称):云南 (略)
开户银行: (略) (略) 北辰支行
账号:*
获取文件需提供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汇款凭证
(注:未根据本公告要求的方式、时间进行报名及确认的磋商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不能参与投标)。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5.1 开标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9 月 29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2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1)递交时间:2024 年 9 月 29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
(2)递交地点:云南 (略) 开标室( (略) 盘龙区 (略) 云波五社新
村 1 栋 2 号)。
备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及 U 盘,或不符合本规定的,视为撤回响
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 (略) (http://http://**/)发布。
注:本次公告 (略) 站上发布, (略) 站转载无效。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看守所
地 址: (略) 盘龙区白龙寺街 303 号
联系方式:0871-*
联 系 人:石警官、张警官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 (略)
地 址: (略) 盘龙区 (略) 云波五社新村 1 栋 2 号
联系方式:0871-*/*
联 系 人:张海波/沈鹏飞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 (略) 看守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看守所
地 址: (略) 盘龙区白龙寺街 303 号
联 系 人:石警官、张警官
电 话:087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 (略)
地 址: (略) 盘龙区 (略) 云波五社新村 1 栋 2 号
联 系 人: 张海波/沈鹏飞
电 话: *
电子邮件: *@*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略) 看守所民警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NYB*)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略) ,盘龙区
一、招标条件
(略) 看守所民警食堂餐饮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国有资金 35 万元,招 (略) 看守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
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最高限价:¥* 元(大写:人民币
点击查看>>万元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略) 看守所民警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略) 看守所民警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
失信主体及“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
件或单位存款证明。新成立企业不满 1 年的,自行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存款证明;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供应商须提供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
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或投标截止日期上一月度国家
税务局开具的“无欠税证明”)。新成立企业不满 1 年的,自行提供情况说明;
2)供应商须提供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
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不满 1 年的,自行
提供情况说明;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
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
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6.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政府采
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
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
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9 月 18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9 月 25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磋商申请人请于 2024 年 09 月 18 日至 2024 年 09 月 25
日下午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联系代理机构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将所有报名所需提供的资料扫描制作成 PDF 格式文本发送至邮箱, (略) 名
称、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即可。并将招标文件费用电汇或转账至代理机构以便获取文件(费用
400 元,售后不退)。联系人:张海波;联系电话:*(邮箱:*@*63.com)
开户名(全称):云南 (略) 开户银行: (略) (略) 北
辰支行 账号:* 获取文件需提供的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3)汇款凭证(注:未根据
本公告要求的方式、时间进行报名及确认的磋商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不能参与投
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9 月 29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云南 (略) 开标室( (略) 盘龙区 (略) 云波五社新村
1 栋 2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9 月 29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云南 (略) 开标室( (略) 盘龙区 (略) 云波五社新村
1 栋 2 号)
七、其他
(略) 看守所民警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看守所民警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的潜在磋商申请人请在规定时间内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 2024 年 9 月 29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NYB*;
2.项目名称: (略) 看守所民警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磋商要求及分包要求:整体磋商,整体成交,不得分包;
5.标段划分:不划分,只设一个标段;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预算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
点击查看>>万元整);
8.最高限价:¥* 元(大写:人民币
点击查看>>万元整);
9.资金情况:已落实;
10.采购需求:本项目拟选择 1 家餐饮服务供应商组织服务采购人民警食堂。具体服务包含
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组织承办食堂就餐服务,早餐、午餐、晚餐的就餐供餐服务;2、科
学营养的供餐、配餐服务计划;3、食堂经营过程中相关人员的组织和管理;4、食堂食品原
料、食材用品、低值易耗品、消耗品采购供应管理;5、食堂必须的硬件设备的更换以及维
修维护;6、根据食堂现有情况所必须的维修维护;7、食堂内环境卫生以及食品卫生的管理;8、
食品安全的管理以及食品安全责任的承担;9、食堂内消防安全、设备设施安全的建设与管
理;10、食堂厨房抽油烟系统的清洗与维护;11、食堂泔水及隔油池清运、流向管理;12、
其他与食堂管理相关的业务。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项目需求与服务要求”。
11.服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相关标准,满足采购人制定的服务标准及要求;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
失信主体及“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
件或单位存款证明。新成立企业不满 1 年的,自行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存款证明;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供应商须提供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
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或投标截止日期上一月度国家
税务局开具的“无欠税证明”)。新成立企业不满 1 年的,自行提供情况说明;
2)供应商须提供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
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不满 1 年的,自行
提供情况说明;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
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
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6.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政府采
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
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
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磋商申请人请于 2024 年 09 月 18 日至 2024 年 09 月 25 日下午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联系代理机构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将所有报名所
需提供的资料扫描制作成 PDF 格式文本发送至邮箱, (略) 名称、联系人和联
系电话即可。并将招标文件费用电汇或转账至代理机构以便获取文件(费用 400 元,售后不
退)。
联系人:张海波;联系电话:*(邮箱:*@*63.com)
开户名(全称):云南 (略)
开户银行: (略) (略) 北辰支行
账号:*
获取文件需提供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汇款凭证
(注:未根据本公告要求的方式、时间进行报名及确认的磋商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不能参与投标)。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5.1 开标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9 月 29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2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1)递交时间:2024 年 9 月 29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
(2)递交地点:云南 (略) 开标室( (略) 盘龙区 (略) 云波五社新
村 1 栋 2 号)。
备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及 U 盘,或不符合本规定的,视为撤回响
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 (略) (http://http://**/)发布。
注:本次公告 (略) 站上发布, (略) 站转载无效。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看守所
地 址: (略) 盘龙区白龙寺街 303 号
联系方式:0871-*
联 系 人:石警官、张警官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 (略)
地 址: (略) 盘龙区 (略) 云波五社新村 1 栋 2 号
联系方式:0871-*/*
联 系 人:张海波/沈鹏飞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 (略) 看守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看守所
地 址: (略) 盘龙区白龙寺街 303 号
联 系 人:石警官、张警官
电 话:087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 (略)
地 址: (略) 盘龙区 (略) 云波五社新村 1 栋 2 号
联 系 人: 张海波/沈鹏飞
电 话: *
电子邮件: *@*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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