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儒林社区居委会外墙翻修项目招标公告
沈儒林社区居委会外墙翻修项目招标公告
沈儒林社区居委会外墙翻修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沈儒林社区居委会外墙翻修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河县葛仙庄镇沈儒林社区居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村集体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清河县葛仙庄镇沈儒林社区居民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沈儒林社区居委会外墙翻修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9-20 00:00 至 2024-09-26 23:59 (北京时间,下同), (略) (http://**)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 (略) (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其投标。若供应商/投标人在使用惠招标的过程中遇到任何系统操作性问题, 可咨询客服电话:400-780-9998。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10-10 10:00:00 ,递交地点/ (略) 为 (略) (http://**)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 (略) ”、“ (略) ”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本项目已在清河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备案,清河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联系方式0319-*。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河北省 (略) ”、“ (略) ”。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 “ (略) ”提出。若投标人在使用“ (略) ”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客服电话:400-780-9998。 2. (略) 络、平台或仪器原因无法开标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其风险,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招标代理服务费部分按代理协议约定支付,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此费用,此费用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 (略) ”提出,或直接与招标人或代理机构联系。若投标人在使用“ (略) ”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客服电话:400-780-9998。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清河县葛仙庄镇人民政府 电话:0319-* 电子邮箱:*@*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略) 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
沈儒林社区居委会外墙翻修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沈儒林社区居委会外墙翻修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河县葛仙庄镇沈儒林社区居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村集体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清河县葛仙庄镇沈儒林社区居民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沈儒林社区居委会外墙翻修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9-20 00:00 至 2024-09-26 23:59 (北京时间,下同), (略) (http://**)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 (略) (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其投标。若供应商/投标人在使用惠招标的过程中遇到任何系统操作性问题, 可咨询客服电话:400-780-9998。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10-10 10:00:00 ,递交地点/ (略) 为 (略) (http://**)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 (略) ”、“ (略) ”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本项目已在清河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备案,清河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联系方式0319-*。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河北省 (略) ”、“ (略) ”。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 “ (略) ”提出。若投标人在使用“ (略) ”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客服电话:400-780-9998。 2. (略) 络、平台或仪器原因无法开标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其风险,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招标代理服务费部分按代理协议约定支付,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此费用,此费用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 (略) ”提出,或直接与招标人或代理机构联系。若投标人在使用“ (略) ”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客服电话:400-780-9998。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清河县葛仙庄镇人民政府 电话:0319-* 电子邮箱:*@*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略) 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