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血液中心真空采血管采购市场调研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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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血液中心真空采血管采购市场调研公示

福建省血液中心对所需的下 (略) 场调研公示:

一、项目名称:真空采血管

二、拟采购的货物说明:用于常规血液核酸检测留样用真空采血管,采购数量*根,项目预算金额为*元。

三、采购需求如下:

序号

货物名称

技术参数

拟采购数量

最高限制单价

1

真空采血管

1.用途:适用于核酸(DNA、RNA)检测留样;

2.规格:16×100mm,8±0.5ml;

3.抗凝剂为EDTA-K2,带分离胶;

4.抗凝剂分布方式:冻干喷雾均匀附于管壁;

5.抗凝剂最终浓度:需提供留样后标本管内抗凝剂的最终浓度;

6.材质:聚对苯二*酸*二醇酯(PET);

7.标签:标签为透明设计,便于标本质量观察;

8.能适用各品牌脱盖机(阳普、倍健等)和样本处理系统(罗氏、贝克曼等)的自动脱盖;

9.分离胶比重:1.04-1.05;

10.保存条件:需明确空管的常规保存温度和极限温度下的保存时间;

11.管盖设计:管盖采用双层安全头盖设计,外层头盖包裹内层胶塞,可避免手工开盖时胶塞内外表面附着血样污染双手。12.灭菌:试管需灭菌,确保试管内无菌;

13.离心强度:试管离心时可承受的最大离心力可达*RCF;

14.胶塞针头穿刺处向内凹陷,防止穿刺时血样外溅;

15.需明确防止试管内血液回流的措施;

16.需明确试管留样后的混匀次数;

17.离心前全血在标本管内稳定时间可达六小时;

18.需明确全血留样后标本离心力;

19.需明确全血留样后标本离心时间;

20.需明确全血留样后标本离心最适温度;

21.冻存性能:采血离心后标本管可直接放置≤-20℃冷冻保存。

*根

*/根

备注:该项目采用分批次交货方式,接到采购人订货通知后20天内交货,每批次具体交货数量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四、公示期限: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24日。

五、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的国内厂家或供应商,请在公示截止时间之前将书面材料送至福建省血液中心后勤科404室。书面材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加盖供应商或厂家公章):

1、提供产品说明书或彩页、提供产品技术参数表,及厂家或供应商的相关资质证件(如:工商营业执照、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相关证件等)。

2、参照以上提供的技术参数,拟定相应产品的技术参数对比表,如有偏离,应对偏离参数的优缺点予以说明,数据分析应合理,否则不予采纳。

3、提供产品报价,报价应包含所采购产品的制造、包装、运输、装卸、保险、验收、人员培训、检验、税金等一切费用。提供产品价格依据,如近三年产品中标通知书、合同等。

4、针对提供的产品生产企业,需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并提供是否列入中、小微企业的声明。

六、 (略) 场调研公示不做为参与项目投标的限制条件。本项目技术参数为本项目招标主要参数,不代表本项目招标的最终参数。

七、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 (略) 场调研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福建省血液中心反馈。

八、本项目监督部门:福建省血液中心纪检办。

九、以上如有变更,将通过福建省血液 (略) 站通知,请关注福建省血液 (略) 站http://**)。

十、本项目采购人:福建省血液中心

文件递交地址: (略) 台江区 (略) 28号404室

联系人姓名:王长青、吴靖思

联系电话:0591-*、0591-*

福建省血液中心

2024年9月18日


福建省血液中心对所需的下 (略) 场调研公示:

一、项目名称:真空采血管

二、拟采购的货物说明:用于常规血液核酸检测留样用真空采血管,采购数量*根,项目预算金额为*元。

三、采购需求如下:

序号

货物名称

技术参数

拟采购数量

最高限制单价

1

真空采血管

1.用途:适用于核酸(DNA、RNA)检测留样;

2.规格:16×100mm,8±0.5ml;

3.抗凝剂为EDTA-K2,带分离胶;

4.抗凝剂分布方式:冻干喷雾均匀附于管壁;

5.抗凝剂最终浓度:需提供留样后标本管内抗凝剂的最终浓度;

6.材质:聚对苯二*酸*二醇酯(PET);

7.标签:标签为透明设计,便于标本质量观察;

8.能适用各品牌脱盖机(阳普、倍健等)和样本处理系统(罗氏、贝克曼等)的自动脱盖;

9.分离胶比重:1.04-1.05;

10.保存条件:需明确空管的常规保存温度和极限温度下的保存时间;

11.管盖设计:管盖采用双层安全头盖设计,外层头盖包裹内层胶塞,可避免手工开盖时胶塞内外表面附着血样污染双手。12.灭菌:试管需灭菌,确保试管内无菌;

13.离心强度:试管离心时可承受的最大离心力可达*RCF;

14.胶塞针头穿刺处向内凹陷,防止穿刺时血样外溅;

15.需明确防止试管内血液回流的措施;

16.需明确试管留样后的混匀次数;

17.离心前全血在标本管内稳定时间可达六小时;

18.需明确全血留样后标本离心力;

19.需明确全血留样后标本离心时间;

20.需明确全血留样后标本离心最适温度;

21.冻存性能:采血离心后标本管可直接放置≤-20℃冷冻保存。

*根

*/根

备注:该项目采用分批次交货方式,接到采购人订货通知后20天内交货,每批次具体交货数量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四、公示期限: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24日。

五、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的国内厂家或供应商,请在公示截止时间之前将书面材料送至福建省血液中心后勤科404室。书面材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加盖供应商或厂家公章):

1、提供产品说明书或彩页、提供产品技术参数表,及厂家或供应商的相关资质证件(如:工商营业执照、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相关证件等)。

2、参照以上提供的技术参数,拟定相应产品的技术参数对比表,如有偏离,应对偏离参数的优缺点予以说明,数据分析应合理,否则不予采纳。

3、提供产品报价,报价应包含所采购产品的制造、包装、运输、装卸、保险、验收、人员培训、检验、税金等一切费用。提供产品价格依据,如近三年产品中标通知书、合同等。

4、针对提供的产品生产企业,需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并提供是否列入中、小微企业的声明。

六、 (略) 场调研公示不做为参与项目投标的限制条件。本项目技术参数为本项目招标主要参数,不代表本项目招标的最终参数。

七、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 (略) 场调研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福建省血液中心反馈。

八、本项目监督部门:福建省血液中心纪检办。

九、以上如有变更,将通过福建省血液 (略) 站通知,请关注福建省血液 (略) 站http://**)。

十、本项目采购人:福建省血液中心

文件递交地址: (略) 台江区 (略) 28号404室

联系人姓名:王长青、吴靖思

联系电话:0591-*、0591-*

福建省血液中心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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