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渤海新区渤投油品储运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租赁物资产评估机构二次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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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渤海新区渤投油品储运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租赁物资产评估机构二次比选

沧州渤海新区 (略)

融资租赁业务租赁物资产评估机构二次比选公告

为保证沧州渤海新区 (略) 融资租赁业务租赁物资产评估机构(二次)比选工作廉洁、高效、有序开展,我公司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通过公开比选方式,择优选取评估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比 选 人:沧州渤海新区 (略)

(二)项目名称:融资租赁业务租赁物资产评估机构(二次)比选

(三)项目内容:按照融资租赁业务要求,选取租赁物资产评估机构。

(四)评估服务费控制价:根据《河北 (略) 关于建设项目相关取费标准的规定》要求,资产评估费按国家相关标准收费的70%以下控制,按照租赁物资产价值测算本次评估控制价为11.816万元。

(五)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产评估。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

(一)比选申请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二)比选申请人须具备资产评估资质;

(三)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年检通过的正式执业会员证书,具备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比选。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比选申请均无效;

(五)比选申请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六)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及有从属关系的比选申请;

(七)违反以上相关规定的,比选申请无效。

三、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一)比选文件的获取渠道

比选公告于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9月22日在“ (略) 国资阳光招采平台”(http://**)进行公示,凡有意参加比选的申请人,请自行下载比选文件,并根据比选文件要求递交比选申请文件。

(二)比选申请文件的构成

1.比选申请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

5.组织结构基本情况

6.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7.近三年同类型项目业绩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

8.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及职业资格证书

9.拟派驻项目组成员情况汇总表

10.比选报价单

11.服务收费承诺书

12.比选申请人声明函

13.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1.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潜在比选申请人应在9月24日上午10点 (略) 国资阳光招采平台http://**),将加密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申请文件应为使用平台比选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比选申请文件,比选申请文件制作工具请在平台“办事指南”中下载)上传至投标人系统。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五、相关说明及联系方式

    1.本次比选公告仅在“ (略) 国资阳光招采平台”(网址:http://**)发布。本项目一律通过以上平台发布澄清、补疑、答疑等文件,比选申请人要随时进行查看,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2.比选申请人务必保证比选申请材料真实有效,没有失实、隐瞒等情形,如发现作假行为及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3.地 址:沧州渤 (略) 港城产业园区金融广场

    邮 编:*

    联 系 人:李乃震

    联系电话:*

沧州渤海新区 (略)

融资租赁业务租赁物资产评估机构二次比选公告

为保证沧州渤海新区 (略) 融资租赁业务租赁物资产评估机构(二次)比选工作廉洁、高效、有序开展,我公司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通过公开比选方式,择优选取评估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比 选 人:沧州渤海新区 (略)

(二)项目名称:融资租赁业务租赁物资产评估机构(二次)比选

(三)项目内容:按照融资租赁业务要求,选取租赁物资产评估机构。

(四)评估服务费控制价:根据《河北 (略) 关于建设项目相关取费标准的规定》要求,资产评估费按国家相关标准收费的70%以下控制,按照租赁物资产价值测算本次评估控制价为11.816万元。

(五)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产评估。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

(一)比选申请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二)比选申请人须具备资产评估资质;

(三)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年检通过的正式执业会员证书,具备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比选。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比选申请均无效;

(五)比选申请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六)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及有从属关系的比选申请;

(七)违反以上相关规定的,比选申请无效。

三、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一)比选文件的获取渠道

比选公告于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9月22日在“ (略) 国资阳光招采平台”(http://**)进行公示,凡有意参加比选的申请人,请自行下载比选文件,并根据比选文件要求递交比选申请文件。

(二)比选申请文件的构成

1.比选申请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

5.组织结构基本情况

6.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7.近三年同类型项目业绩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

8.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及职业资格证书

9.拟派驻项目组成员情况汇总表

10.比选报价单

11.服务收费承诺书

12.比选申请人声明函

13.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1.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潜在比选申请人应在9月24日上午10点 (略) 国资阳光招采平台http://**),将加密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申请文件应为使用平台比选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比选申请文件,比选申请文件制作工具请在平台“办事指南”中下载)上传至投标人系统。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五、相关说明及联系方式

    1.本次比选公告仅在“ (略) 国资阳光招采平台”(网址:http://**)发布。本项目一律通过以上平台发布澄清、补疑、答疑等文件,比选申请人要随时进行查看,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2.比选申请人务必保证比选申请材料真实有效,没有失实、隐瞒等情形,如发现作假行为及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3.地 址:沧州渤 (略) 港城产业园区金融广场

    邮 编:*

    联 系 人:李乃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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