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交投艾特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小微型客车租赁及代驾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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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交投艾特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小微型客车租赁及代驾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宁交投艾 (略) 小微型客车租赁及代驾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招标人为辽宁交投艾 (略) (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辽宁 (略)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为保障京 (略) 绥中(翼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机电工程等工程项目的用车需求,现对5座轿车、吉普车等车型的租赁服务及代驾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2 招标范围:辽宁交投艾 (略) 小微型客车租赁及代驾服务。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序号

招标内容

1

5座轿车租赁

吉普车租赁

代驾服务

2.4 服务周期:首次合同起止时间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每年年底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合同,合同价与上一年度相同。合同最多可续签1个年度。

2.5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的最低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承担车辆租赁任务的成员)必须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客车租赁)或提供小微型客车租赁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成功的证明。

3.1.2财务要求:/。

3.1.3业绩要求:

(1)投标人(承担车辆租赁任务的成员)近三年(指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2021年9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独立完成过的小微型客车租赁业绩,合同累计金额不少于*元(以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或者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履约证明复印件为准)。

(2)投标人(承担车辆代驾任务的成员)近三年(2021年9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独立完成过的代驾服务类业绩,合同累计金额不少于*元(以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或者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履约证明复印件为准)。

3.1.4主要人员要求:/。

3.1.5信誉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或http://**)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2021年9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1.6其他要求:无。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根据“《车辆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车辆租赁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为承租人提供安全便利优质的车辆租赁服务,确保车辆安全、卫生状况良好。车辆租赁经营者不得随车提供驾驶劳务”之规定,小微型客车租赁的投标人不得随车提供代驾服务,本项目投标人应是由车辆租赁单位和代驾服务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为 2 家,联合体牵头人为承担车辆租赁任务的成员。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各成员在本招标标段中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其他:/。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请在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 (略) (以下简称“辽宁 (略) ”,网址:http://**)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9月20日00时00分至2024年9月24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辽宁 (略) ”,按标段分别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辽宁 (略) ”—帮助中心—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指南),招标文件下载不收取任何费用。

未按规定从“辽宁 (略) ”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10日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辽宁 (略) ”,明确所投标段,按所投标段分别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需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注:投标人上传所投标段的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下载期间下载对应标段招标文件,否则所投标段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所投标段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辽宁 (略) ”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 投标文件应通过“辽宁交投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完成编制。编制工具及操作流程详见门户(“辽宁 (略) ”—帮助中心—工具下载/操作手册)。

5.4 投标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等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 (略) ”—帮助中心—CA办理)。

5.5 投标人自行准备电子设备, (略) 络畅通,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线上解密。

6.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交通建设 (略) 网站》(http://**)、《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 (略) 》(http://**)、《中国 (略) 》(http://**)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宁交投艾 (略)

地 址: (略) 和平区南京南街197号汇锦金融中心4楼

联 系 人:沈先生

电 话:024-*

代理机构:辽宁 (略)

地 址: (略) 和平区南京南街372号写字楼沈阳中海广场16层

联 系 人:徐先生、李女士

电 话:024-*

电子邮件:*@*63.com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宁交投艾 (略) 小微型客车租赁及代驾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招标人为辽宁交投艾 (略) (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辽宁 (略)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为保障京 (略) 绥中(翼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机电工程等工程项目的用车需求,现对5座轿车、吉普车等车型的租赁服务及代驾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2 招标范围:辽宁交投艾 (略) 小微型客车租赁及代驾服务。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序号

招标内容

1

5座轿车租赁

吉普车租赁

代驾服务

2.4 服务周期:首次合同起止时间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每年年底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合同,合同价与上一年度相同。合同最多可续签1个年度。

2.5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的最低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承担车辆租赁任务的成员)必须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客车租赁)或提供小微型客车租赁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成功的证明。

3.1.2财务要求:/。

3.1.3业绩要求:

(1)投标人(承担车辆租赁任务的成员)近三年(指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2021年9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独立完成过的小微型客车租赁业绩,合同累计金额不少于*元(以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或者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履约证明复印件为准)。

(2)投标人(承担车辆代驾任务的成员)近三年(2021年9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独立完成过的代驾服务类业绩,合同累计金额不少于*元(以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或者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履约证明复印件为准)。

3.1.4主要人员要求:/。

3.1.5信誉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或http://**)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2021年9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1.6其他要求:无。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根据“《车辆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车辆租赁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为承租人提供安全便利优质的车辆租赁服务,确保车辆安全、卫生状况良好。车辆租赁经营者不得随车提供驾驶劳务”之规定,小微型客车租赁的投标人不得随车提供代驾服务,本项目投标人应是由车辆租赁单位和代驾服务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为 2 家,联合体牵头人为承担车辆租赁任务的成员。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各成员在本招标标段中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其他:/。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请在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 (略) (以下简称“辽宁 (略) ”,网址:http://**)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9月20日00时00分至2024年9月24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辽宁 (略) ”,按标段分别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辽宁 (略) ”—帮助中心—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指南),招标文件下载不收取任何费用。

未按规定从“辽宁 (略) ”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10日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辽宁 (略) ”,明确所投标段,按所投标段分别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需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注:投标人上传所投标段的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下载期间下载对应标段招标文件,否则所投标段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所投标段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辽宁 (略) ”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 投标文件应通过“辽宁交投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完成编制。编制工具及操作流程详见门户(“辽宁 (略) ”—帮助中心—工具下载/操作手册)。

5.4 投标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等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 (略) ”—帮助中心—CA办理)。

5.5 投标人自行准备电子设备, (略) 络畅通,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线上解密。

6.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交通建设 (略) 网站》(http://**)、《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 (略) 》(http://**)、《中国 (略) 》(http://**)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宁交投艾 (略)

地 址: (略) 和平区南京南街197号汇锦金融中心4楼

联 系 人:沈先生

电 话:024-*

代理机构:辽宁 (略)

地 址: (略) 和平区南京南街372号写字楼沈阳中海广场16层

联 系 人:徐先生、李女士

电 话:024-*

电子邮件:*@*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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