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公安局交通设施运营维护招标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海城市公安局交通设施运营维护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海城市公安局交通设施运营维护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有效期:2024-09-20 至 2024-09-26
撰写单位:辽宁 (略) 撰写人:官振朋



( (略) 公安局交通设施运营维护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公安局交通设施运营维护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3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交通设施运营维护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796,361
采购需求:

交通设施运营维护(详见采购文件)

序号

服务名称

(一)

信号灯(部分)

(二)

电子警察(部分)

(三)

违停抓拍设施

(四)

设施翻新改造

(五)

巡检、维护

(五)

1

交通信号灯

(五)

2

铁路信号灯

(五)

3

违停抓拍设备

(五)

4

测速点设备

(五)

5

卡口设备

(五)

6

禁左抓拍设备

(五)

7

电子警察设备

(五)

8

货车禁行设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1年(以项目建设完成并验收通过之日开始计算);项目建设期不超过90个日历日(以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履约期满后,在采购人预算不变且采购单位对中标单位服务认可、满意的前提下,服务期可以顺延两年,采购单位与中标单位双方须每年续签服务合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0日 08时00分至2024年09月26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3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3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 (略) 西柳镇东柳村7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2〕363 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和认真学习辽宁 (略) 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辽宁 (略) 网站客服电话“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自身负责。
2、本项目供应商可以不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和开启响应文件活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在开标过程中采用线上解密的方式解密电子文件(供应商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因解密超时而造成供应商投标失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不接受其他方式解密。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标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电子加密的备份文件,发送至到“*@*q.com”邮箱,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加密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备份文件名:“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发送的电子邮件正文中需注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手机号码。
4、本项目开标采用视频直播方式进行开标,参与开标的供应商需使用“腾讯会议”A (略) 上直播,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可提前下载并进行注册,参加开标会议时登*“腾讯会议”APP(对 (略) 络直播会议的供应商视为默认认同会议的程序及内容,相关供应商不得事后对会议的程序提出任何异议)。
5、通过资格性与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在代理公司通知后自行登录辽宁 (略) 进行二次报价。开标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答疑(电话开免提方式),评审结果详见“辽宁 (略) ”采购结果公告。
6、本公告在辽宁 (略) 、 (略) 公共 (略) 同时发布,如不一致,以辽宁 (略) 为准。本项目无报名环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本项目的相关事宜是否有变化,请拟参加投标的投标供应商自行关注辽宁 (略) --更正公告中的相关信息。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安局
地 址: (略) 兴海大街176号
联系方式: 04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 (略)
地 址: (略) (略) 河滨大坝12号公寓7号门点
联系方式: 0412-*
邮箱地址: *@*q.com
开户行: (略) 鞍山海城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 (略)
账号: *39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官振朋
电 话: 0412-*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海城市公安局交通设施运营维护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有效期:2024-09-20 至 2024-09-26
撰写单位:辽宁 (略) 撰写人:官振朋



( (略) 公安局交通设施运营维护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公安局交通设施运营维护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3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交通设施运营维护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796,361
采购需求:

交通设施运营维护(详见采购文件)

序号

服务名称

(一)

信号灯(部分)

(二)

电子警察(部分)

(三)

违停抓拍设施

(四)

设施翻新改造

(五)

巡检、维护

(五)

1

交通信号灯

(五)

2

铁路信号灯

(五)

3

违停抓拍设备

(五)

4

测速点设备

(五)

5

卡口设备

(五)

6

禁左抓拍设备

(五)

7

电子警察设备

(五)

8

货车禁行设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1年(以项目建设完成并验收通过之日开始计算);项目建设期不超过90个日历日(以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履约期满后,在采购人预算不变且采购单位对中标单位服务认可、满意的前提下,服务期可以顺延两年,采购单位与中标单位双方须每年续签服务合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0日 08时00分至2024年09月26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3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3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 (略) 西柳镇东柳村7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2〕363 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和认真学习辽宁 (略) 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辽宁 (略) 网站客服电话“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自身负责。
2、本项目供应商可以不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和开启响应文件活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在开标过程中采用线上解密的方式解密电子文件(供应商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因解密超时而造成供应商投标失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不接受其他方式解密。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标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电子加密的备份文件,发送至到“*@*q.com”邮箱,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加密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备份文件名:“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发送的电子邮件正文中需注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手机号码。
4、本项目开标采用视频直播方式进行开标,参与开标的供应商需使用“腾讯会议”A (略) 上直播,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可提前下载并进行注册,参加开标会议时登*“腾讯会议”APP(对 (略) 络直播会议的供应商视为默认认同会议的程序及内容,相关供应商不得事后对会议的程序提出任何异议)。
5、通过资格性与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在代理公司通知后自行登录辽宁 (略) 进行二次报价。开标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答疑(电话开免提方式),评审结果详见“辽宁 (略) ”采购结果公告。
6、本公告在辽宁 (略) 、 (略) 公共 (略) 同时发布,如不一致,以辽宁 (略) 为准。本项目无报名环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本项目的相关事宜是否有变化,请拟参加投标的投标供应商自行关注辽宁 (略) --更正公告中的相关信息。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安局
地 址: (略) 兴海大街176号
联系方式: 04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 (略)
地 址: (略) (略) 河滨大坝12号公寓7号门点
联系方式: 0412-*
邮箱地址: *@*q.com
开户行: (略) 鞍山海城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 (略)
账号: *39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官振朋
电 话: 0412-*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