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林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田财采决〔2024〕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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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林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田财采决〔2024〕02号

一、项目编号:*-*-GSZX

二、项目名称:爱善现代农业庄园提升完善打造为农文旅项目(运营配套提升)(重)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 人:哈 (略)

地 址:黑龙 (略) 南 (略) 107号赫时小区(会展中央建设项目)1栋1单元807室

被投诉人:1、田林县利周瑶族乡人民政府 2、广西 (略)

地 址:1、田林县利周瑶族乡利周街214号 2、 (略) 右江区龙景 (略) (略) 5楼501号

相关供应商:/

地 址:/

当 事 人:/

地 址:/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我公司废标原因为未按谈判文件的报价要求提供运输费。本条款在商务要求里,我公司已在商务偏离表中进行响应,我公司满足报价要求:我公司报价包含:安装费、运输费。无需在报价表中再单独列出。我公司不认可该废标理由。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投诉人对采购文件提起的投诉事项,财政部门经查证属实的,应当认定投诉事项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财政部门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三)政府采购合同已经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处理结果:投诉事项成立,成交结果无效,撤销合同,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田林县人民 (略) 财政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三个月内向田 (略) 提起行政诉讼。


田林县财政局

2024年9月19日

2024年09月19日



一、项目编号:*-*-GSZX

二、项目名称:爱善现代农业庄园提升完善打造为农文旅项目(运营配套提升)(重)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 人:哈 (略)

地 址:黑龙 (略) 南 (略) 107号赫时小区(会展中央建设项目)1栋1单元807室

被投诉人:1、田林县利周瑶族乡人民政府 2、广西 (略)

地 址:1、田林县利周瑶族乡利周街214号 2、 (略) 右江区龙景 (略) (略) 5楼501号

相关供应商:/

地 址:/

当 事 人:/

地 址:/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我公司废标原因为未按谈判文件的报价要求提供运输费。本条款在商务要求里,我公司已在商务偏离表中进行响应,我公司满足报价要求:我公司报价包含:安装费、运输费。无需在报价表中再单独列出。我公司不认可该废标理由。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投诉人对采购文件提起的投诉事项,财政部门经查证属实的,应当认定投诉事项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财政部门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三)政府采购合同已经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处理结果:投诉事项成立,成交结果无效,撤销合同,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田林县人民 (略) 财政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三个月内向田 (略) 提起行政诉讼。


田林县财政局

202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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