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地区与安徽地区沥青运输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江苏地区与安徽地区沥青运输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江苏地区与安徽地区沥青运输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湖北 (略)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湖北交投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江苏地区与安徽地区沥青运输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竞标。
1.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1.1项目名称:江苏地区与安徽地区沥青运输服务项目
1.2采购编号:HBJT-ZYGS-*
1.3建设(交货、服务)地点:具体地点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1.4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
1.4.1采购内容
本项目主要内容为:湖北交投 (略) 江苏地区与安徽地区沥青运输服务项目。
1.4.2合同包划分
本次采购共划分1个合同包,其路线、运距、限价详见下表:
表1、标包划分、招标内容及数量
标包名称 | 里程 (公里) | 运输单价最高限价 (元/吨/公里) | 服务期 |
沥 (略) 运输 | 60以下 | 0.53 | 2024年9月-2024年12月(暂定) |
60-120 | 0.52 | ||
120-300 | 0.5 |
注:选取2家中标承运商,运输费用按第一中标人的运输价格执行。
1.5采购限价:分项限价详见询比公告1.4.2,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分项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1.6计划工期(交货期、服务期):2024年9月-2024年12月(暂定),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1.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1.8其他:无。
2.供应商资格要求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附录。
2.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2.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允许中1个标。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将被否决。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应当在 (略) (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进行注册登记。
3.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9月20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竞标标段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4.响应文件的递交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 23日14时00分。
4.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竞标标段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4.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评审办法本次采购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6. 联系方式采 购 人:湖北交投 (略)
地 址: (略) 华容区临 (略) 15号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 (略)
地 址: (略) 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光明中心34楼
联 系 人:游女士、张先生
联系方式:027-*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最低要求 | |
同时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 (略) 运输经营许可证。 |
注:
1、供应商应提供营业执照、相关证件的彩色扫描件。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供应商,应提供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营业执照、相关证书的变更记录彩色扫描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最低要求 | |
近3年至少承担过1项沥青运输服务业绩。 |
注:
1、供应商应附合同协议书彩色扫描件,合同内容能够反映合同签订时间及关键内容;合同内容无法反映合同签订时间或关键内容的,可由项目业主出具证明材料进行补充说明;
2、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
3、近3年是指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最 低 要 求 |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被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 (略) 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 (略) 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 (略) ”(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注:
1.近3年是指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供应商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供应商信誉声明。
附录4 资格审查要求(主要设备最低要求)
最低要求 |
供应商自有运输车辆不少于8台沥青运输专用车。(载重30t及以上)(以行车证、营运证为准) |
注:
供应商应附行车证、营运证、购车发票或其他能够证明车辆权属证件的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如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反映评审的关键指标,评审时将不予以认可。
江苏地区与安徽地区沥青运输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湖北 (略)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湖北交投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江苏地区与安徽地区沥青运输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竞标。
1.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1.1项目名称:江苏地区与安徽地区沥青运输服务项目
1.2采购编号:HBJT-ZYGS-*
1.3建设(交货、服务)地点:具体地点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1.4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
1.4.1采购内容
本项目主要内容为:湖北交投 (略) 江苏地区与安徽地区沥青运输服务项目。
1.4.2合同包划分
本次采购共划分1个合同包,其路线、运距、限价详见下表:
表1、标包划分、招标内容及数量
标包名称 | 里程 (公里) | 运输单价最高限价 (元/吨/公里) | 服务期 |
沥 (略) 运输 | 60以下 | 0.53 | 2024年9月-2024年12月(暂定) |
60-120 | 0.52 | ||
120-300 | 0.5 |
注:选取2家中标承运商,运输费用按第一中标人的运输价格执行。
1.5采购限价:分项限价详见询比公告1.4.2,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分项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1.6计划工期(交货期、服务期):2024年9月-2024年12月(暂定),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1.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1.8其他:无。
2.供应商资格要求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附录。
2.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2.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允许中1个标。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将被否决。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应当在 (略) (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进行注册登记。
3.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9月20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竞标标段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4.响应文件的递交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 23日14时00分。
4.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竞标标段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4.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评审办法本次采购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6. 联系方式采 购 人:湖北交投 (略)
地 址: (略) 华容区临 (略) 15号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 (略)
地 址: (略) 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光明中心34楼
联 系 人:游女士、张先生
联系方式:027-*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最低要求 | |
同时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 (略) 运输经营许可证。 |
注:
1、供应商应提供营业执照、相关证件的彩色扫描件。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供应商,应提供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营业执照、相关证书的变更记录彩色扫描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最低要求 | |
近3年至少承担过1项沥青运输服务业绩。 |
注:
1、供应商应附合同协议书彩色扫描件,合同内容能够反映合同签订时间及关键内容;合同内容无法反映合同签订时间或关键内容的,可由项目业主出具证明材料进行补充说明;
2、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
3、近3年是指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最 低 要 求 |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被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 (略) 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 (略) 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 (略) ”(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注:
1.近3年是指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供应商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供应商信誉声明。
附录4 资格审查要求(主要设备最低要求)
最低要求 |
供应商自有运输车辆不少于8台沥青运输专用车。(载重30t及以上)(以行车证、营运证为准) |
注:
供应商应附行车证、营运证、购车发票或其他能够证明车辆权属证件的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如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反映评审的关键指标,评审时将不予以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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