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街道李店社区临时污水处理设施运营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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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街道李店社区临时污水处理设施运营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太平街道李店社区临时污水处理设施运营采购项目
品目

工程/构筑物施工/环保工程施工/污水处理工程施工

采购单位 (略) 普兰店区太平街道办事处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19日 17:0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9月19日至2024年09月26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普兰店区老店街逸馨园小区97号1层2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9月30日 13: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普兰店区老店街逸馨园小区97号1层2号
预算金额 ¥1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石帅
项目联系电话 0411-*
采购单位 (略) 普兰店区太平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普兰 (略) 38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郭先生 0411-*
代理机构名称 大连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甘井子区泉水D3区2-1-1-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石帅 0411-*

项目概况

太平街道李店社区临时污水处理设施运营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大连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30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太平街道李店社区临时污水处理设施运营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在太平街道李店社区棚户区改造完成前,为保障区域污水得到妥善处理,达到各级环保部门要求,于太平街道九七桥西侧布设一座日处理能力达50吨的临时污水处理设施,水质稳定达到一级A标准。(详细内容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内容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9日 至 2024年09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大连 (略)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30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普兰店区老店街逸馨园小区97号1层2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30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普兰店区老店街逸馨园小区97号1层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申请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需携带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发售采购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普兰店区太平街道办事处     

地址: (略) 普兰 (略) 386号        

联系方式:郭先生 04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连 (略)             

地 址: (略) 甘井子区泉水D3区2-1-1-6号            

联系方式:石帅 04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帅

电 话:  041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太平街道李店社区临时污水处理设施运营采购项目
品目

工程/构筑物施工/环保工程施工/污水处理工程施工

采购单位 (略) 普兰店区太平街道办事处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19日 17:0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9月19日至2024年09月26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普兰店区老店街逸馨园小区97号1层2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9月30日 13: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普兰店区老店街逸馨园小区97号1层2号
预算金额 ¥1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石帅
项目联系电话 0411-*
采购单位 (略) 普兰店区太平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普兰 (略) 38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郭先生 0411-*
代理机构名称 大连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甘井子区泉水D3区2-1-1-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石帅 0411-*

项目概况

太平街道李店社区临时污水处理设施运营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大连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30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太平街道李店社区临时污水处理设施运营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在太平街道李店社区棚户区改造完成前,为保障区域污水得到妥善处理,达到各级环保部门要求,于太平街道九七桥西侧布设一座日处理能力达50吨的临时污水处理设施,水质稳定达到一级A标准。(详细内容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内容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9日 至 2024年09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大连 (略)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30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普兰店区老店街逸馨园小区97号1层2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30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普兰店区老店街逸馨园小区97号1层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申请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需携带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发售采购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普兰店区太平街道办事处     

地址: (略) 普兰 (略) 386号        

联系方式:郭先生 04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连 (略)             

地 址: (略) 甘井子区泉水D3区2-1-1-6号            

联系方式:石帅 04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帅

电 话:  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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