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长三角一体化古镇发展大会活动策划执行及场地搭建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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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长三角一体化古镇发展大会活动策划执行及场地搭建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第五届长三角一体化古镇发展大会活动策划执行及场地搭建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郊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专栏免费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9月3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及电子版)。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HQC-2024-25

项目名称:第五届长三角一体化古镇发展大会活动策划执行及场地搭建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8万元

最高限价:29.8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第五届长三角一体化古镇发展大会活动策划执行及场地搭建项目,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大会活动策划组织、场地搭建、活动氛围布置、会议材料准备、来宾接待等统筹管理。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至2024年10月19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所提供的货物由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规定执行)。

对此项内容如有疑问,可通过书面形式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提交两种方式向采购人进行质疑。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9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略) 郊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专栏。

方式: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9月3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郊区公共服务中心一楼会议室( (略) 郊区政府4号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9月3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郊区公共服务中心一楼会议室( (略) 郊区政府4号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郊区大通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郊区大通镇龙山路13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 (略)

地址: (略) 铜井路2706号西三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章工

电话:*

相关文件:

项目概况

第五届长三角一体化古镇发展大会活动策划执行及场地搭建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郊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专栏免费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9月3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及电子版)。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HQC-2024-25

项目名称:第五届长三角一体化古镇发展大会活动策划执行及场地搭建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8万元

最高限价:29.8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第五届长三角一体化古镇发展大会活动策划执行及场地搭建项目,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大会活动策划组织、场地搭建、活动氛围布置、会议材料准备、来宾接待等统筹管理。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至2024年10月19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所提供的货物由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规定执行)。

对此项内容如有疑问,可通过书面形式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提交两种方式向采购人进行质疑。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9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略) 郊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专栏。

方式: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9月3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郊区公共服务中心一楼会议室( (略) 郊区政府4号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9月3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郊区公共服务中心一楼会议室( (略) 郊区政府4号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郊区大通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郊区大通镇龙山路13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 (略)

地址: (略) 铜井路2706号西三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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