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管理基金投资项目法律尽职调查服务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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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管理基金投资项目法律尽职调查服务采购公告

   (略) (略) 根据项目合规管理要求,选聘律师事务所为所管理基金两个拟投项目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出具“独立、客观、公正”的尽职调查报告, (略) 注册地均位于北京,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

  航空航天基金北京两个拟投项目法律尽职调查服务采购项目。

  二、服务资格条件

  1、供应商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律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证监会登记备案具备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质及与法律尽调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

  3、指派团队成员近2年有股权投资项目法律尽职调查服务案例;

  4、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录;

  6、未被行业监管机构行政处罚承诺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服务要求及完成时限

  1、应秉持“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为采购人提供相应服务,并在2024年10月20日前分别出具书面尽调报告并提供给采购人;

  2、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规范、标准进行独立、客观、公正评估,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义务;

  3、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泄露项目相关信息,如有泄露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禁止弄虚作假,对所提供的报告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5、承担在尽调过程中,由于尽调差错等原因,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财务等损失;

  6、自行承担在尽调过程中所发生的差旅费等相关费用。

  四、采购公告期间

  2024年9月19日-2024年9月26日18:00 。

  五、采购程序

  (一)供应商报名登记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26日18:00前。

  2、报名方式:发送邮件报名,邮箱:*@*zjrjt.com。

  请注明律师事务所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等。

  (二)供应商资格审查

  项目说明会前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供应商应提供营业执照、执业证书、证监会备案的可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证明材料、服务案例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诚信证明(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查询结果)、承诺函等,并加盖公章。

  (三)项目说明会

  1、时间。计划于2024年9月27日上午10:30召开,如有变化,与报名供应商点对点通知,请及时予以确认。如对尽调对象疑问咨询请于报名时间结束前向报名登记邮箱发送电子邮件,采购联系人汇总后于项目说明会统一答复。

  2、地点: (略) (略) 1 (略) 国金投资集团。

  (四)供应商提交报价函

  项目说明会后,供应商授权代表向采购人提交服务报价函。报价函格式由采购人于项目说明会时统一提供。

  服务报价为打包价,包含交通、住宿、税金等所有费用。

  尽职调查报告经采购人确认,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付款。

  (五)适用采购方式

  采购人有权依据有关制度结合报名情况采用谈判或询价方式确定供应商。

  六、澄清与修正通知

  若本项目公布的文件有任何修改或更正通知时, (略) (略) 官网 http://**)“招标公告”上发布,请潜在供应商注意。

  七、采购监督

  监督单位: (略) (略) 纪检工作部

  监督电话:0514-*

  八、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略)

  详细地址: (略) (略) 149号

  联 系 人:黄女士,联系电话:0514-*、*。

  采购人: (略) (略)

  2024年9月19日

   (略) (略) 根据项目合规管理要求,选聘律师事务所为所管理基金两个拟投项目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出具“独立、客观、公正”的尽职调查报告, (略) 注册地均位于北京,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

  航空航天基金北京两个拟投项目法律尽职调查服务采购项目。

  二、服务资格条件

  1、供应商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律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证监会登记备案具备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质及与法律尽调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

  3、指派团队成员近2年有股权投资项目法律尽职调查服务案例;

  4、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录;

  6、未被行业监管机构行政处罚承诺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服务要求及完成时限

  1、应秉持“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为采购人提供相应服务,并在2024年10月20日前分别出具书面尽调报告并提供给采购人;

  2、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规范、标准进行独立、客观、公正评估,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义务;

  3、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泄露项目相关信息,如有泄露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禁止弄虚作假,对所提供的报告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5、承担在尽调过程中,由于尽调差错等原因,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财务等损失;

  6、自行承担在尽调过程中所发生的差旅费等相关费用。

  四、采购公告期间

  2024年9月19日-2024年9月26日18:00 。

  五、采购程序

  (一)供应商报名登记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26日18:00前。

  2、报名方式:发送邮件报名,邮箱:*@*zjrjt.com。

  请注明律师事务所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等。

  (二)供应商资格审查

  项目说明会前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供应商应提供营业执照、执业证书、证监会备案的可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证明材料、服务案例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诚信证明(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查询结果)、承诺函等,并加盖公章。

  (三)项目说明会

  1、时间。计划于2024年9月27日上午10:30召开,如有变化,与报名供应商点对点通知,请及时予以确认。如对尽调对象疑问咨询请于报名时间结束前向报名登记邮箱发送电子邮件,采购联系人汇总后于项目说明会统一答复。

  2、地点: (略) (略) 1 (略) 国金投资集团。

  (四)供应商提交报价函

  项目说明会后,供应商授权代表向采购人提交服务报价函。报价函格式由采购人于项目说明会时统一提供。

  服务报价为打包价,包含交通、住宿、税金等所有费用。

  尽职调查报告经采购人确认,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付款。

  (五)适用采购方式

  采购人有权依据有关制度结合报名情况采用谈判或询价方式确定供应商。

  六、澄清与修正通知

  若本项目公布的文件有任何修改或更正通知时, (略) (略) 官网 http://**)“招标公告”上发布,请潜在供应商注意。

  七、采购监督

  监督单位: (略) (略) 纪检工作部

  监督电话:0514-*

  八、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略)

  详细地址: (略) (略) 149号

  联 系 人:黄女士,联系电话:0514-*、*。

  采购人: (略) (略)

  202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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