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县华美达酒店酒店用品采购项目
休宁县华美达酒店酒店用品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
休宁县华美达酒店酒店用品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黄山海汇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9月3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HWC2024T031
项目名称:休宁县华美达酒店酒店用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一包*.4元,二包*元
最高限价:一包*.4元,二包*元
采购需求:一包:休宁华美达酒店客房用品采购,二包:休宁华美达酒店电器设备采购,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且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具体原因如下:本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本项目公告规定方式进行质疑。
详见磋商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9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含不具有 (略) 、不含具备 (略) )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略) 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③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④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以“ (略) 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 (略) 站、 (略) 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略) 站]以及中国 (略) ”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磋商小组。
(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9月19日9点00分至2024年9月27日17点30分
地点:黄山海汇 (略) (休宁县海阳镇齐云西大道48号)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营业执照(扫描件)到黄山海汇 (略) 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其递交的招标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售价:每套人民币200元整,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9月3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休宁县分中心第二开标室(地址:休宁县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七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9月3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休宁县分中心第二开标室(地址:休宁县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七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类别:货物类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标段(包别)划分:二个包
4.项目地点:休宁县
5.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免收。
6.磋商注意事项
(1)本项目采用纸质投标及评标。
(2)各供应商需至现场参加磋商。
(3)供应商的排序将与结果一同公布。
7.质疑最迟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同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质疑起始时间以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本竞争性磋商公告第八项内容)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休宁城乡 (略) (联系电话:0559-*)提出投诉。
8.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属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竞争性磋商公告与磋商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磋商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黄山 (略)
地 址:休宁县海阳镇齐云东大 (略) 交叉口英赛特大厦
联系方式:05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黄山海汇 (略)
地 址:休宁县海阳镇齐云西大道48号
联系方式:05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工
电 话:0559-*
项目概况
休宁县华美达酒店酒店用品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黄山海汇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9月3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HWC2024T031
项目名称:休宁县华美达酒店酒店用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一包*.4元,二包*元
最高限价:一包*.4元,二包*元
采购需求:一包:休宁华美达酒店客房用品采购,二包:休宁华美达酒店电器设备采购,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且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具体原因如下:本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本项目公告规定方式进行质疑。
详见磋商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9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含不具有 (略) 、不含具备 (略) )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略) 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③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④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以“ (略) 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 (略) 站、 (略) 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略) 站]以及中国 (略) ”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磋商小组。
(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9月19日9点00分至2024年9月27日17点30分
地点:黄山海汇 (略) (休宁县海阳镇齐云西大道48号)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营业执照(扫描件)到黄山海汇 (略) 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其递交的招标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售价:每套人民币200元整,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9月3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休宁县分中心第二开标室(地址:休宁县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七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9月3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休宁县分中心第二开标室(地址:休宁县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七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类别:货物类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标段(包别)划分:二个包
4.项目地点:休宁县
5.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免收。
6.磋商注意事项
(1)本项目采用纸质投标及评标。
(2)各供应商需至现场参加磋商。
(3)供应商的排序将与结果一同公布。
7.质疑最迟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同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质疑起始时间以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本竞争性磋商公告第八项内容)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休宁城乡 (略) (联系电话:0559-*)提出投诉。
8.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属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竞争性磋商公告与磋商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磋商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黄山 (略)
地 址:休宁县海阳镇齐云东大 (略) 交叉口英赛特大厦
联系方式:05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黄山海汇 (略)
地 址:休宁县海阳镇齐云西大道48号
联系方式:05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工
电 话: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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