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长安镇征迁扩容安置区块电力项目一东陈六~九期表后电缆入户工程
海宁市长安镇征迁扩容安置区块电力项目一东陈六~九期表后电缆入户工程
海宁市长安镇征迁扩容安置区块电力项目一东陈六~九期表后电缆入户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宁市长安镇征迁扩容安置区块电力项目一东陈六~九期表后电缆入户工程,已批准建设,招 (略) 长安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略) 长安镇东陈村六至九期;
2.2建设规模:本工程项目内容包括新建YJV-2*16mm2电缆*m,YJV-4*16mm2电缆3526m,进户配电箱268只,电缆头66个,电缆终端头536个等其他相应配套工作。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合同估算价:约*元;
2.4工期要求:45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本项目根据《 (略) 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与监理招标评标办法(修订)》(嘉建(嘉建(2018)10号)文件规定,类别为(房屋建筑工程C三类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投标人2024年 9月23日对应资质应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根据嘉建[2018]10号文件规定,凡参加本项目施工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是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和“信用中国(浙江)”(http://**)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9 月 19 日至2024年 9月 29 日 15 时 30 分止,登*“浙江江南要素 (略) 【 (略) 公共 (略) (海宁)】”,通过“ (略) 小型工 (略) ”自主登记。(未领取CA锁的单位,请参照《 (略) 公 (略) 主体注册及CA锁办理的通知》,在线办理CA锁)。
4.2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等通过“浙江江南要素 (略) 【 (略) 公共 (略) (海宁)】 (略) ”在登记后自行下载。(未注册的单位,请参照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要求注册及办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海 (略) 相对应栏目将投标文件上传完毕。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 (略) 【 (略) 公共 (略) (海宁)】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长安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正大 (略)
地 址: (略) 长安镇 地 址: (略) (略) 459号
邮 编:* 邮 编:*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人:查女士
电 话:0573-* 电 话:0573-*
传 真: / 传 真: /
2024年9月19日
海宁市长安镇征迁扩容安置区块电力项目一东陈六~九期表后电缆入户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宁市长安镇征迁扩容安置区块电力项目一东陈六~九期表后电缆入户工程,已批准建设,招 (略) 长安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略) 长安镇东陈村六至九期;
2.2建设规模:本工程项目内容包括新建YJV-2*16mm2电缆*m,YJV-4*16mm2电缆3526m,进户配电箱268只,电缆头66个,电缆终端头536个等其他相应配套工作。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合同估算价:约*元;
2.4工期要求:45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本项目根据《 (略) 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与监理招标评标办法(修订)》(嘉建(嘉建(2018)10号)文件规定,类别为(房屋建筑工程C三类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投标人2024年 9月23日对应资质应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根据嘉建[2018]10号文件规定,凡参加本项目施工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是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和“信用中国(浙江)”(http://**)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9 月 19 日至2024年 9月 29 日 15 时 30 分止,登*“浙江江南要素 (略) 【 (略) 公共 (略) (海宁)】”,通过“ (略) 小型工 (略) ”自主登记。(未领取CA锁的单位,请参照《 (略) 公 (略) 主体注册及CA锁办理的通知》,在线办理CA锁)。
4.2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等通过“浙江江南要素 (略) 【 (略) 公共 (略) (海宁)】 (略) ”在登记后自行下载。(未注册的单位,请参照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要求注册及办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海 (略) 相对应栏目将投标文件上传完毕。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 (略) 【 (略) 公共 (略) (海宁)】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长安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正大 (略)
地 址: (略) 长安镇 地 址: (略) (略) 459号
邮 编:* 邮 编:*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人:查女士
电 话:0573-* 电 话:0573-*
传 真: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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