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南充市顺庆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雪亮工程”一期视频传输网络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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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南充市顺庆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雪亮工程”一期视频传输网络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雪亮工程”一期 (略) 络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 (略)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30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3

项目名称:“雪亮工程”一期 (略) 络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18个月(服务期自供应商签订合同后15日内完成所 (略) 铺设,点位正常运行开始计算。 注:若供应商未能按 (略) 接入服务,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承诺 (略) 供应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供应商须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并进行电子签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0日至2024年09月26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30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30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略) 顺庆区财政局。

联系地址: (略) 顺 (略) 13号二号楼6楼采监办公室;联系电话:0817-*。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 (略) 顺庆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地址:顺 (略) 13号

联系方式:08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顺庆区双塔街13号绿地智慧城4号楼5楼

联系方式:08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秦老师

电话:0817-*

(略) (略)

2024年0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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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雪亮工程”一期 (略) 络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 (略)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30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3

项目名称:“雪亮工程”一期 (略) 络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18个月(服务期自供应商签订合同后15日内完成所 (略) 铺设,点位正常运行开始计算。 注:若供应商未能按 (略) 接入服务,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承诺 (略) 供应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供应商须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并进行电子签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0日至2024年09月26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30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30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略) 顺庆区财政局。

联系地址: (略) 顺 (略) 13号二号楼6楼采监办公室;联系电话:0817-*。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 (略) 顺庆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地址:顺 (略) 13号

联系方式:08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顺庆区双塔街13号绿地智慧城4号楼5楼

联系方式:08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秦老师

电话:0817-*

(略) (略)

2024年0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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