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扎县2024年联户联厕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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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扎县2024年联户联厕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申扎县2024年联户联厕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3001

一.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 申扎县2024年联户联厕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已由 申扎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 以申发改基建【2024】111号 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申扎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申扎县2024年联户联厕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2.2、项目编号:S*3001

2.3、工程地点:申扎县;

2.4、建设规模:实施63座联户联厕,其中37座8蹲位,一座面积为36.07平方米,26座6蹲位,一座面积为 28.6平方米。(具体建设规模及内容以最终的设计方案为准);

2.5、招标范围: 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工程设计(含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整体移交、配合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2.6、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7、质量要求: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工程设计深度及相关规范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工程所有物资(设备)采购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至少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EPC总承包能力。

3.2、资质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本项目相应的EPC总承包能力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1) 拟派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或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担任过类似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经历,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设计负责人要求:须具备*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施工负责人要求: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人。

3.4、业绩要求: 2021年01月0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工程设计业绩1个(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业绩),承担过类似施工业绩1个(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业绩)。

3.5、财务要求:2021年~2023年或成立至今财务报表。(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

3.6、投标人须按要求在西藏 (略) (略) 备案且企业信息可查询,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在西藏自治区公共 (略) 进行报名(至少需具备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同一控股关系下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承担的详细工作;本项目只接受由建筑工程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设计、施工、采购一体化的联合体投标,其中联合体最多由一家施工单位和一家设计单位组成。同一个独立法人企业只能参与一个联合体组合进行投标,对重复投标的投标人进行废标处理。

3.9、 (略) 场行为的企业外,行政处罚记录不影响参与本项目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9 月 20 日至2024年 9 月 26 日,登录西藏自 (略)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 (略) 登录,网址:http://**.cn)关注项目。

4.2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4年 9 月 20 日至2024年 9 月 26 日,在西藏自治区公共 (略) (http://**)下载招标文件。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 11 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递交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5.2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的办理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和递交。

5.3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形式组织开标会议,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公共 (略) 》上同时发布。

七、其他事项

7.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开标会议现场用企业制作电子标书的CA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如果出现在开标现场无法解密或超过规定时间(发起解密后30分钟内)未解密的情况将视为无效投标。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7.2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 (略)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执行,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协议报住建、环保部门备案。

7.3按 (略) 委员会办公室、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略) 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办〔2019〕9号)文件“招标投标前所有参与招投标企业(如为联合体,则由施工单位)须持有投标项目建设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住建部门对招投标企业“无欠薪”证明、项目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后方可参与招投标”的要求,各投标企业须在项目开标前持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办事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 (略) 人社局开具“无欠薪”证明(证明中会注明有效期,在有效期内均可参与投标)并将该证明一并做到投标文件中。未开具企业“无欠薪”证明或证明超出有效期的企业,住建部门及招标单位一律不予接收投标文件(证明中会注明有效期,在有效期内均可参与投标)。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 (略) 管〔2019〕38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7.4本项目执行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与招标投标中心2020年3月12日下发的《关于调整我区 (略) 政基础 (略) 上在线评标有关工作的通知》。

7.5根据《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文件要求,本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通过线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全程参与开标会议,投标人无需携带任何原件参加开标会,但各投标人应随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提出疑问时进行解答,如出现疑问且未能联系到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有疑问的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解释,并对该解释负责。

7.6本项目执行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七部门关于修订《西藏 (略) 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略) 管[2022]155号)的规定要求。

7.7本项目执行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的通知》( (略) 管[2023]228号)的规定要求。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申扎县人民政府

地 址:西藏自治区申扎县申 (略)

联系人:索朗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鸿锦 (略)

地 址: (略) 柳梧新区双创广场4号楼8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

西藏鸿锦 (略)

2024年9月19日

申扎县2024年联户联厕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3001

一.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 申扎县2024年联户联厕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已由 申扎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 以申发改基建【2024】111号 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申扎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申扎县2024年联户联厕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2.2、项目编号:S*3001

2.3、工程地点:申扎县;

2.4、建设规模:实施63座联户联厕,其中37座8蹲位,一座面积为36.07平方米,26座6蹲位,一座面积为 28.6平方米。(具体建设规模及内容以最终的设计方案为准);

2.5、招标范围: 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工程设计(含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整体移交、配合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2.6、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7、质量要求: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工程设计深度及相关规范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工程所有物资(设备)采购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至少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EPC总承包能力。

3.2、资质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本项目相应的EPC总承包能力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1) 拟派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或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担任过类似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经历,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设计负责人要求:须具备*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施工负责人要求: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人。

3.4、业绩要求: 2021年01月0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工程设计业绩1个(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业绩),承担过类似施工业绩1个(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业绩)。

3.5、财务要求:2021年~2023年或成立至今财务报表。(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

3.6、投标人须按要求在西藏 (略) (略) 备案且企业信息可查询,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在西藏自治区公共 (略) 进行报名(至少需具备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同一控股关系下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承担的详细工作;本项目只接受由建筑工程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设计、施工、采购一体化的联合体投标,其中联合体最多由一家施工单位和一家设计单位组成。同一个独立法人企业只能参与一个联合体组合进行投标,对重复投标的投标人进行废标处理。

3.9、 (略) 场行为的企业外,行政处罚记录不影响参与本项目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9 月 20 日至2024年 9 月 26 日,登录西藏自 (略)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 (略) 登录,网址:http://**.cn)关注项目。

4.2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4年 9 月 20 日至2024年 9 月 26 日,在西藏自治区公共 (略) (http://**)下载招标文件。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 11 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递交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5.2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的办理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和递交。

5.3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形式组织开标会议,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公共 (略) 》上同时发布。

七、其他事项

7.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开标会议现场用企业制作电子标书的CA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如果出现在开标现场无法解密或超过规定时间(发起解密后30分钟内)未解密的情况将视为无效投标。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7.2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 (略)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执行,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协议报住建、环保部门备案。

7.3按 (略) 委员会办公室、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略) 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办〔2019〕9号)文件“招标投标前所有参与招投标企业(如为联合体,则由施工单位)须持有投标项目建设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住建部门对招投标企业“无欠薪”证明、项目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后方可参与招投标”的要求,各投标企业须在项目开标前持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办事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 (略) 人社局开具“无欠薪”证明(证明中会注明有效期,在有效期内均可参与投标)并将该证明一并做到投标文件中。未开具企业“无欠薪”证明或证明超出有效期的企业,住建部门及招标单位一律不予接收投标文件(证明中会注明有效期,在有效期内均可参与投标)。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 (略) 管〔2019〕38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7.4本项目执行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与招标投标中心2020年3月12日下发的《关于调整我区 (略) 政基础 (略) 上在线评标有关工作的通知》。

7.5根据《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文件要求,本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通过线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全程参与开标会议,投标人无需携带任何原件参加开标会,但各投标人应随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提出疑问时进行解答,如出现疑问且未能联系到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有疑问的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解释,并对该解释负责。

7.6本项目执行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七部门关于修订《西藏 (略) 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略) 管[2022]155号)的规定要求。

7.7本项目执行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的通知》( (略) 管[2023]228号)的规定要求。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申扎县人民政府

地 址:西藏自治区申扎县申 (略)

联系人:索朗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鸿锦 (略)

地 址: (略) 柳梧新区双创广场4号楼8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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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鸿锦 (略)

202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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