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中心医院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灭菌器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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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中心医院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灭菌器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灭菌器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采购单位 (略) (略)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20日 09:36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略) 南关区幸福街陶然公馆十九楼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9月20日至2024年09月24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24.*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莹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东 (略) 17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孙愉*
代理机构名称 吉林省龙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南关区幸福街陶然公馆十九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莹*

项目概况

(略) (略) 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灭菌器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南关区幸福街陶然公馆十九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TZB2024G-26

项目名称: (略) (略) 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灭菌器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编号:LTZB2024G-26

2.项目名称: (略) (略) 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灭菌器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元。

5.采购需求:1台/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灭菌器(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四部分项目需求)。

5.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限):合同订立后 30 天;

6.供货地点:按合同或买卖双方约定时间交付采购人指定安装地点。

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订立后 30 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和提供相应服务的制造商,或具有本次采购货物的代理商或经销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3)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有效的企业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扫描件(投标截止日为上半年的,提供本年上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的上述材料;投标截止日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的上述材料)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4)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据;(5) 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凭据;(6)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0日 至 2024年09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南关区幸福街陶然公馆十九楼

方式:现 (略) 上获取,为方便潜在供应商,本项目可采用线上报名,潜在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如下资料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至代理机构邮箱(*@*q.com),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代理机构以收到电话通知为准:(1)持上述公告特定资格要求3中的(1)-(7)项要求内容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南关区幸福街陶然公馆十九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2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南关区幸福街陶然公馆十九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址: (略) 东 (略) 176号        

联系方式: 孙愉*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龙泰 (略)             

地 址: (略) 南关区幸福街陶然公馆十九楼            

联系方式:张莹*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莹

电 话: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灭菌器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采购单位 (略) (略)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20日 09:36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略) 南关区幸福街陶然公馆十九楼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9月20日至2024年09月24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24.*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莹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东 (略) 17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孙愉*
代理机构名称 吉林省龙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南关区幸福街陶然公馆十九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莹*

项目概况

(略) (略) 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灭菌器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南关区幸福街陶然公馆十九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TZB2024G-26

项目名称: (略) (略) 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灭菌器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编号:LTZB2024G-26

2.项目名称: (略) (略) 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灭菌器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元。

5.采购需求:1台/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灭菌器(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四部分项目需求)。

5.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限):合同订立后 30 天;

6.供货地点:按合同或买卖双方约定时间交付采购人指定安装地点。

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订立后 30 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和提供相应服务的制造商,或具有本次采购货物的代理商或经销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3)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有效的企业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扫描件(投标截止日为上半年的,提供本年上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的上述材料;投标截止日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的上述材料)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4)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据;(5) 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凭据;(6)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0日 至 2024年09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南关区幸福街陶然公馆十九楼

方式:现 (略) 上获取,为方便潜在供应商,本项目可采用线上报名,潜在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如下资料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至代理机构邮箱(*@*q.com),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代理机构以收到电话通知为准:(1)持上述公告特定资格要求3中的(1)-(7)项要求内容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南关区幸福街陶然公馆十九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2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南关区幸福街陶然公馆十九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址: (略) 东 (略) 176号        

联系方式: 孙愉*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龙泰 (略)             

地 址: (略) 南关区幸福街陶然公馆十九楼            

联系方式:张莹*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莹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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