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央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可追溯数据管理平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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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央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可追溯数据管理平台建设

磋商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中央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可追溯数据管理平台建设

项目编号:LFBH-*

采购人名称:永清县农业农村局

采购人地址:永清县益昌街中路243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王主任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廊坊 (略)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略) 永清县经开区一纬路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高爽联系电话:0316-*

采购需求:

1、建设粪肥质量、流向全程可追溯管理系统

2、应用“物联网+”信息手段,全流程记录粪污收集、粪肥检测、加工、粪肥还田等数据入网,实现粪肥来源、应用、还田效果等全程监管与可追溯。平台记录实时数据、图片、视频、台账等,系统实时汇总各类数据信息,可进行统计分析,粪肥还田监测结果数据上传及效果分析等。同时,为满足监管要求,系统需要有与未来全国平台完成无缝对接的能力。

质量标准:合格

项目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结束止

预算金额:人民币10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0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资金

磋商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供应商提供财务状况、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缴纳无不良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标段的投标;

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磋商人存在不良记录(即黑名单记录,包含: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报名资料:

有意参加投标的磋商人可以携带以下资料到现场报名: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包括三证合一证书副本原件);(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

以上资料报名时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套,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接待。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磋商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磋商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磋商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磋商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磋商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9月20日上午9:00至2024年9月26日下午17:00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9月26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发售地点:廊坊 (略)

磋商文件发售方式:现金发售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套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30日下午16时00分(北京时间)

磋商时间:2024年9月30日下午16时00分(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廊坊 (略)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高爽

联系方式:0316-*

本公告发布媒体:采购与招标网


磋商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中央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可追溯数据管理平台建设

项目编号:LFBH-*

采购人名称:永清县农业农村局

采购人地址:永清县益昌街中路243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王主任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廊坊 (略)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略) 永清县经开区一纬路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高爽联系电话:0316-*

采购需求:

1、建设粪肥质量、流向全程可追溯管理系统

2、应用“物联网+”信息手段,全流程记录粪污收集、粪肥检测、加工、粪肥还田等数据入网,实现粪肥来源、应用、还田效果等全程监管与可追溯。平台记录实时数据、图片、视频、台账等,系统实时汇总各类数据信息,可进行统计分析,粪肥还田监测结果数据上传及效果分析等。同时,为满足监管要求,系统需要有与未来全国平台完成无缝对接的能力。

质量标准:合格

项目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结束止

预算金额:人民币10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0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资金

磋商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供应商提供财务状况、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缴纳无不良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标段的投标;

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磋商人存在不良记录(即黑名单记录,包含: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报名资料:

有意参加投标的磋商人可以携带以下资料到现场报名: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包括三证合一证书副本原件);(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

以上资料报名时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套,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接待。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磋商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磋商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磋商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磋商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磋商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9月20日上午9:00至2024年9月26日下午17:00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9月26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发售地点:廊坊 (略)

磋商文件发售方式:现金发售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套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30日下午16时00分(北京时间)

磋商时间:2024年9月30日下午16时00分(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廊坊 (略)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高爽

联系方式:0316-*

本公告发布媒体:采购与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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