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铁西区保工街第二小学食堂服务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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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铁西区保工街第二小学食堂服务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沈阳市铁西区保工街第二小学食堂服务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4-09-20 至 2024-09-27
撰写单位: (略) 撰写人: 于晶
( (略) 铁西区保工街第二小学食堂服务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 铁西区保工街第二小学食堂服务管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00168
项目名称: (略) 铁西区保工街第二小学食堂服务管理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193,290.00
最高限价(元):6,193,290
采购需求:

为了让我们学校教职员工、学生能够吃上搭配营养合理、安全放心满意的午餐, (略) 提出以下要求:

一、人员管理

1.中标人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根据实际情况足额配置从业人员,并负责人员的招聘、录用、培训和考评,从业人员与采购人不存在劳动或劳务关系。

2.从业人员应持健康证上岗,无犯罪记录证明。保证正规操作,记录台账。采购人有权监督检查。

3.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校园人员进出管理规定及学校管理制度,上下班配合学校门卫做好登记,非经允许,不得擅自携带与食堂经营无关人员进入校内。

4.采购人有权对食堂从业人员的操作规范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整改意见告知食堂负责人。

二、现场管理

1.中标人需负责有关设备设施、环境的全部日常维护保养,上级管理部门对设备、条件提出新的要求,原则上由中标方解决。

2.日常所需的餐具、器具、一次性用品等均由中标人负责。食堂所产生的厨余垃圾由中标方进行处理清运,需保证及时、卫生,不对学校环境产生污染。

3. 在签署合同之前,采购人、中标人双方指定人员盘点固定资产,列出详细清单加盖公章作为服务合同附件,该附件作为合同组成部分, 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中标人应严格执行食品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校园食品管理的相关规定,食堂服务人员还需严格遵守学校相关规章制度,确保入校人员符合学校管理的规范要求。

5. 中标人应规范内部运营管理,保持食堂区域标识明晰,原材料、物料、工具用具及个人物品存放整齐。保持窗明几净,干净整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例如:岗位职责、流程规范、食品安全制度、生产安全制度、健康证公示、食品经营许可公示等),建立、规范、完善档案管理, (略) 、区级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监管部门的例行检查。

6.采购人、中标人双方任何一方提出对食堂升级改造,需共同协商,具体内容如果超出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内容,双方需签署补充协议加以确认。

7.服务期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将食堂经营权、房屋场地和设备全部或部分转让、出租、出借给第三方(中标人自行添置的设备设施等动产如需搬离也需经采购人同意履行相关认定手续后进行)。

三、供餐模式及供餐标准

1.承包商承包的*方教职工食堂,应在*方监督和管理下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以服务为宗旨,通过努力增加菜式品种,提高饭菜质量,改善服务态度,定期调换厨师,吸引教职工就餐,为教职工提供优质服务。

2. 承包商必须严格执行学校食堂的相关规章制度、必须满足学校教职工的用餐需求,不得对外营业。

3. 教师和学生午餐为成品配送,必须在保证食品安全卫生的基础上,按照学校要求准时到达、足额供应、品种多样、营养均衡、饭热菜香等标准。

早餐:面食两种及以上、鸡蛋一枚(可不同烹任方法)、粥品一种、小菜两种及以上(非冷拌类)、豆浆(牛奶、酸奶)、水果。

午餐:两荤两素、米饭(定期调剂面食)。菜品搭配营养均衡、健康合理,采用新鲜食品和应季食品,采用健康、科学的烹饪方式,控制油炸食品的食用频次,限制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剂量。尽可能保证在周期内菜品种类多样化。每周需提供每餐每种主副食的食材标准计量且备注营养含量的食谱,每周五中午前向家长公示。

4.供餐时间

早餐: 06:30开餐 午餐: 11:40开餐

若无学校通知,中标人不得无故自行更改供餐时间。

四、安全管控

1.中标人应选用资质齐全的原材料供应商,建立健全合格的供应商库,保证正规渠道采购新鲜、卫生的食材。详细记录供货商进货台账。

2.中标人要保持运营场所的环境,操作规范和出品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其他与校园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应建立健全食堂整体运营方案。如若发生因食物引起的食品安全事故,中标人承担全部过错责任。

3.中标人负责制定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断水断电特珠天气的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为学生们提供一个安全,健康的饮食环境。

4.中标人负责检查后厨、餐厅、库房等食堂各场所,工作结束后所有相关设备电源和照明灯都已关掉,所有门窗都已锁好。

5.中标人按规定对每餐食品进行留样,应将留样食品按照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专用密闭容器内,在专用冷藏设备中冷藏存放48小时以上。 每个品种的留样量应能满足检验检测需要,且不少于125g。 并做好记录。如有异常,立即封存,备查。

6.中标人对食堂运营过程中发生的消防安全、场地设备安全、食堂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及意外事故等承担全部管理责任。

7.中标人负责对食堂及周边通道、走廊双方约定的空间范围的卫生、安全、设施设备完整、正常运行负全部管理责任。

五、责任及退出机制:

1.承包期内承包商负责食堂的饮食安全卫生。*方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如在承包期内发生食物中毒等重大责任事故,损害就餐师生身体健康,影响学校声誉,承包商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

2.承包期内由承包商负责食堂工作人员管理,食堂工作人员属于承包商的员工,与学校不存在任何雇佣、委托等劳动关系,同时食堂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承包商负责。如因电、

水、消防等方面引起的生产事故,或发生意外伤亡事故,承包商需承担全部责任和必要的经济补偿。

3.若合同约定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各级政府管理部门政策产生分歧和矛盾的,以法律、政策条款为准。

4.若合同期内因教师、学生、家长对餐饮服务管理、质量不满意;餐饮质量存在问题,*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达标;或在设备配备、工作责任等不能达到上级要求,则*方保工二校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服务保障

★1、为保证学生用餐的安全性与时效性,供应商应具备处置突发事件期间学生配餐的条件,需具有满足本项目需求配套的中央厨房或集体用餐配送职能。供应商需提供中央厨房或集体用餐制作场地证明材料(产权证、租赁合同、场地照片等)、餐食制作人员配备清单及配送团队名单(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岗位等)、餐食制作设备清单及照片、配送设备清单、配送车辆及备用车辆清单(车辆照片、车辆行驶证照片、如为租赁车辆需提供租赁合同)。本条款为实质性响应条件,材料不全按符合性条件不满足处理。

服务保障

★2、提供配送时效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内容必须包括:对配送过程中使用保温或加热的设施或容器,使食品的中心温度保持在60℃以上(热藏),食用时限为烧熟后2h。本条款为实质性响应条件,未提供承诺书或承诺内容与采购需求不符按符合性条件不满足处理。

服务保障

★3、供应商配合采购人落实《 (略) 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管理的通知》(沈教办函[2020]29号)要求,重点落实以下内容:

(1)承诺配合学校做好“控油、控盐、控糖”,每周公布学生餐带量食谱和营养素供给量(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提交培训计划,至少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食品安全知识、学生营养健康等内容。保证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每年不少于40小时。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政府采购合同一年一签)提示:每年的合同续签工作在假期完成,首年合同的服务日期到2025年7月31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聘用建档 (略) 的相关规定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服务类项目。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餐饮业。供应商应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确定企业规模。 (3)中小企业是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规定的中小企业单位。 (4)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包含餐饮服务管理)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0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9月27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0月1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铁西区政务服务中心A座5楼开标室(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同步递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报名时,在报名界面填写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邮箱,以确保采购文件变更时代理机构能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
(略) 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投标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形式,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铁西区保工街第二小学
地 址: (略) 铁西区保工南街37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铁西区兴工北街106号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63.com
开户行: 中国银行沈阳建设东路支行
账户名称: (略)
账号: 3051 5868 13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柳晓慧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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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沈阳市铁西区保工街第二小学食堂服务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4-09-20 至 2024-09-27
撰写单位: (略) 撰写人: 于晶
( (略) 铁西区保工街第二小学食堂服务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 铁西区保工街第二小学食堂服务管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00168
项目名称: (略) 铁西区保工街第二小学食堂服务管理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193,290.00
最高限价(元):6,193,290
采购需求:

为了让我们学校教职员工、学生能够吃上搭配营养合理、安全放心满意的午餐, (略) 提出以下要求:

一、人员管理

1.中标人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根据实际情况足额配置从业人员,并负责人员的招聘、录用、培训和考评,从业人员与采购人不存在劳动或劳务关系。

2.从业人员应持健康证上岗,无犯罪记录证明。保证正规操作,记录台账。采购人有权监督检查。

3.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校园人员进出管理规定及学校管理制度,上下班配合学校门卫做好登记,非经允许,不得擅自携带与食堂经营无关人员进入校内。

4.采购人有权对食堂从业人员的操作规范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整改意见告知食堂负责人。

二、现场管理

1.中标人需负责有关设备设施、环境的全部日常维护保养,上级管理部门对设备、条件提出新的要求,原则上由中标方解决。

2.日常所需的餐具、器具、一次性用品等均由中标人负责。食堂所产生的厨余垃圾由中标方进行处理清运,需保证及时、卫生,不对学校环境产生污染。

3. 在签署合同之前,采购人、中标人双方指定人员盘点固定资产,列出详细清单加盖公章作为服务合同附件,该附件作为合同组成部分, 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中标人应严格执行食品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校园食品管理的相关规定,食堂服务人员还需严格遵守学校相关规章制度,确保入校人员符合学校管理的规范要求。

5. 中标人应规范内部运营管理,保持食堂区域标识明晰,原材料、物料、工具用具及个人物品存放整齐。保持窗明几净,干净整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例如:岗位职责、流程规范、食品安全制度、生产安全制度、健康证公示、食品经营许可公示等),建立、规范、完善档案管理, (略) 、区级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监管部门的例行检查。

6.采购人、中标人双方任何一方提出对食堂升级改造,需共同协商,具体内容如果超出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内容,双方需签署补充协议加以确认。

7.服务期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将食堂经营权、房屋场地和设备全部或部分转让、出租、出借给第三方(中标人自行添置的设备设施等动产如需搬离也需经采购人同意履行相关认定手续后进行)。

三、供餐模式及供餐标准

1.承包商承包的*方教职工食堂,应在*方监督和管理下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以服务为宗旨,通过努力增加菜式品种,提高饭菜质量,改善服务态度,定期调换厨师,吸引教职工就餐,为教职工提供优质服务。

2. 承包商必须严格执行学校食堂的相关规章制度、必须满足学校教职工的用餐需求,不得对外营业。

3. 教师和学生午餐为成品配送,必须在保证食品安全卫生的基础上,按照学校要求准时到达、足额供应、品种多样、营养均衡、饭热菜香等标准。

早餐:面食两种及以上、鸡蛋一枚(可不同烹任方法)、粥品一种、小菜两种及以上(非冷拌类)、豆浆(牛奶、酸奶)、水果。

午餐:两荤两素、米饭(定期调剂面食)。菜品搭配营养均衡、健康合理,采用新鲜食品和应季食品,采用健康、科学的烹饪方式,控制油炸食品的食用频次,限制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剂量。尽可能保证在周期内菜品种类多样化。每周需提供每餐每种主副食的食材标准计量且备注营养含量的食谱,每周五中午前向家长公示。

4.供餐时间

早餐: 06:30开餐 午餐: 11:40开餐

若无学校通知,中标人不得无故自行更改供餐时间。

四、安全管控

1.中标人应选用资质齐全的原材料供应商,建立健全合格的供应商库,保证正规渠道采购新鲜、卫生的食材。详细记录供货商进货台账。

2.中标人要保持运营场所的环境,操作规范和出品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其他与校园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应建立健全食堂整体运营方案。如若发生因食物引起的食品安全事故,中标人承担全部过错责任。

3.中标人负责制定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断水断电特珠天气的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为学生们提供一个安全,健康的饮食环境。

4.中标人负责检查后厨、餐厅、库房等食堂各场所,工作结束后所有相关设备电源和照明灯都已关掉,所有门窗都已锁好。

5.中标人按规定对每餐食品进行留样,应将留样食品按照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专用密闭容器内,在专用冷藏设备中冷藏存放48小时以上。 每个品种的留样量应能满足检验检测需要,且不少于125g。 并做好记录。如有异常,立即封存,备查。

6.中标人对食堂运营过程中发生的消防安全、场地设备安全、食堂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及意外事故等承担全部管理责任。

7.中标人负责对食堂及周边通道、走廊双方约定的空间范围的卫生、安全、设施设备完整、正常运行负全部管理责任。

五、责任及退出机制:

1.承包期内承包商负责食堂的饮食安全卫生。*方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如在承包期内发生食物中毒等重大责任事故,损害就餐师生身体健康,影响学校声誉,承包商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

2.承包期内由承包商负责食堂工作人员管理,食堂工作人员属于承包商的员工,与学校不存在任何雇佣、委托等劳动关系,同时食堂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承包商负责。如因电、

水、消防等方面引起的生产事故,或发生意外伤亡事故,承包商需承担全部责任和必要的经济补偿。

3.若合同约定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各级政府管理部门政策产生分歧和矛盾的,以法律、政策条款为准。

4.若合同期内因教师、学生、家长对餐饮服务管理、质量不满意;餐饮质量存在问题,*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达标;或在设备配备、工作责任等不能达到上级要求,则*方保工二校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服务保障

★1、为保证学生用餐的安全性与时效性,供应商应具备处置突发事件期间学生配餐的条件,需具有满足本项目需求配套的中央厨房或集体用餐配送职能。供应商需提供中央厨房或集体用餐制作场地证明材料(产权证、租赁合同、场地照片等)、餐食制作人员配备清单及配送团队名单(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岗位等)、餐食制作设备清单及照片、配送设备清单、配送车辆及备用车辆清单(车辆照片、车辆行驶证照片、如为租赁车辆需提供租赁合同)。本条款为实质性响应条件,材料不全按符合性条件不满足处理。

服务保障

★2、提供配送时效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内容必须包括:对配送过程中使用保温或加热的设施或容器,使食品的中心温度保持在60℃以上(热藏),食用时限为烧熟后2h。本条款为实质性响应条件,未提供承诺书或承诺内容与采购需求不符按符合性条件不满足处理。

服务保障

★3、供应商配合采购人落实《 (略) 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管理的通知》(沈教办函[2020]29号)要求,重点落实以下内容:

(1)承诺配合学校做好“控油、控盐、控糖”,每周公布学生餐带量食谱和营养素供给量(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提交培训计划,至少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食品安全知识、学生营养健康等内容。保证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每年不少于40小时。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政府采购合同一年一签)提示:每年的合同续签工作在假期完成,首年合同的服务日期到2025年7月31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聘用建档 (略) 的相关规定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服务类项目。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餐饮业。供应商应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确定企业规模。 (3)中小企业是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规定的中小企业单位。 (4)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包含餐饮服务管理)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0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9月27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0月1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铁西区政务服务中心A座5楼开标室(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同步递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报名时,在报名界面填写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邮箱,以确保采购文件变更时代理机构能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
(略) 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投标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形式,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铁西区保工街第二小学
地 址: (略) 铁西区保工南街37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铁西区兴工北街106号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63.com
开户行: 中国银行沈阳建设东路支行
账户名称: (略)
账号: 3051 5868 1361
3.项目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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