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医院核心网络升级改造需求公示第1包
某医院核心网络升级改造需求公示第1包
(略) (略) 络改造项目需求公示
(项目编号:2024-JWSDYY-W1017)
一、项目名称: (略) (略) 络改造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WSDYY-W1017
三、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 (略) 络升级改造,主要包括:综合布线系统、 (略) 络系统、室内桥架系统,预算共计95.*元。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不设特定资质。
(七)供应商需通过 (略) (网址:www.http://**)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
五、采购项目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六、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自2024年9月 23日起,至2024年9月27日止。
七、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投标人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4年9月27日17时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投标人可就有关问题通过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投标人可以向招标人采购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 (略)
联系电话:0531-*
电子邮箱:*@*63.com
2、监督部门:采购管理部门
监督电话:0531-*
(略) (略) 络改造项目需求公示
(项目编号:2024-JWSDYY-W1017)
一、项目名称: (略) (略) 络改造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WSDYY-W1017
三、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 (略) 络升级改造,主要包括:综合布线系统、 (略) 络系统、室内桥架系统,预算共计95.*元。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不设特定资质。
(七)供应商需通过 (略) (网址:www.http://**)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
五、采购项目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六、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自2024年9月 23日起,至2024年9月27日止。
七、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投标人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4年9月27日17时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投标人可就有关问题通过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投标人可以向招标人采购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 (略)
联系电话:0531-*
电子邮箱:*@*63.com
2、监督部门:采购管理部门
监督电话: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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