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川0114破1号四川博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招募工程造价机构的公告
2020川0114破1号四川博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招募工程造价机构的公告
四川博 (略) 管理人
关于招募工程造价机构的公告
2020年4月23日, (略) (略) 作出(2020)川01破申15号民事裁定,受理四川博 (略) (以下简称“博亿公司”或“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新 (略) 审理;新 (略) 于2020年5月14日作出(2020)川0114破1号决定,指定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四川分所担任管理人,本管理人接受指定后,依法开展清算工作。
(略) 整体资产价值,切实保障广大债权人权益, (略) 开发建设的“博亿·田园精品”项目进行续建。2024年5月31日,博亿公司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四川博 (略) 管理人田园晶品项目复工续建补充方案》,现公开发布工程造价机构招募公告。
一、招募须知
(一)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报名人平等适用;
(二)本公告的有关内容是基于管理人工作所了解的情况而做出的事实陈述,报名人在考虑入场工作时,除参考本公告外,须做好现场探勘和相应的尽职调查工作,自行判断、风险自担。管理人对本公告内容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三)本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委托的约束性效力,只作为参考资料使用,由此产生的纠纷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或赔偿责任;
(四)特别说明:本选聘公告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最终解释权属于管理人。
二、基本信息
博亿公司成立于2006年8月7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0T,注册资本*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刘言勇,公司现有3名股东:陈昌平、陈中、杨贵斌,住所地 (略) 武 (略) 南三段5号B座11楼,公 (略) (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目前经营状态为吊销,未注销。
三、项目概况
博亿公司“田园晶品”项目位于新都区石板滩镇万源大道,宗地面积*.85㎡,总规划面积为*.43㎡,地上建筑面积*.97㎡,地下建筑面积为*.46㎡,由地上4栋楼和局部二层地下室组成,1#、2#、3#、4#楼为底部带二层商业的一类高层住宅,地下部分为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设备用房。因博亿公司资金链断裂,该项目于2018年6月停工。
博亿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招募投资人对田园晶品项目进行复工续建。该项目于2022年12月正式复工,因项目存在用地红线被侵占的问题造成施工障碍,于2023年9月再次停工。为解决旁边民居靠近项目用地红线问题,消除原设计方案施工存在的安全隐患,同时在保证工程质量情况下为了减低施工成本,博亿公司管理人与投资人、设计单位多次沟通,在满足相关规划条件的情况下,博亿公司向新都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申请对该项目规划方案进行如下调整:1.总建筑面积由*.43㎡调整为*.94㎡;2.地下室建筑面积由*.46㎡调整为*.97㎡;3.机动车位由529个调整为433个(其中地上机动车位由129个调整为77个、地下机动车位由400个调整为356个)。最终调整的规划指标以新都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重新审批的规划许可证为准。
“田园晶品” (略) 破产之前的施工情况:1#、2#楼已实际使用,部分商业已使用,未施工完成主要为:(1)1#、2#楼部分附属设施,(2)3#、4#楼主体工程及附属商业、地下室,3#、4#号楼建筑面积*.4㎡,地下室面积*.04㎡,(3)整个小区的大门,绿化景观工程,市政公共设施等。
截至2023年9月项目复工情况:3#楼已完工程包括主体、内墙砌体、内外墙抹灰、地坪、内外墙涂料、外墙保温、消防、电梯、栏杆、窗框、水电预留预埋;4#楼已完工程包括主体、砌体、内墙抹灰、栏杆、水电预留预埋。
剩余未完工程情况:3#楼未完工程包括通风、门窗扇、强电穿线、弱电穿线、自来水主管、电梯大堂装饰、商楼钢楼梯、屋面、轻钢雨棚、一二层外墙装饰、厨卫间防水;4#楼未完工程包括外墙抹灰、外墙保温、外墙涂料、地坪、消防、通风、电梯、门窗、强电穿线、弱电穿线、自来水主管、电梯大堂装饰、屋面、轻钢雨棚、一、二层外墙装饰、厨卫间防水;地下室未完工程包括地坪、涂料、门窗、消防、通风、车位画线;小区总坪、绿化等配套设施未完成;1#、2#楼通风、消防、强弱电等附属设施需要更换修缮。
四、工作内容及要求
1.对【田园晶品】项目在进入破产程序后已发生的续建工程造价进行核定,提供造价咨询等相关专业服务,出具专项工程造价咨询报告;
2.对【田园晶品】项目在规划调整后续建剩余工程造价以预算、决算为目的进行核定,出具专项工程造价(预)决算咨询报告。
五、报名条件
(一)报名单位应为依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具备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责任能力,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的工作人员;
(二)报名单位及主要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与本案不存在利害关系,且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务职责的情形;
(三)报名单位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配备与专业技术能力;
(四)报名单位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受到行政处罚,无违法、违规记录或行为;
(五)报名单位在近3年内,有办理工程造价工作的业绩,且拟指派参与服务本案的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核心成员应具备办理工程造价工作丰富的经验;
(六)报名单位在近3年内,具有房地产企业破产清算(重整)案件服务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六、报名文件要求
参与本次选聘工作的工程造价应在报名期限截止到日前向管理人提交申报书及相应证件、资料。
申报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参与意向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合同范本;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有效的工程造价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四)负责本项目主要人员的工程造价师职业资格证书及职称证书复印件、破产案件工作经验介绍;
(五)工程造价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及本机构参与企业工程造价工作经验);
(六)本项目的工作计划、人员安排、报价及是否接受垫付前期费用的说明;
(七)报名单位出具的承诺书,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派出人员从数量和能力上能够保证工作需要,满足本项目的工作质量及时间要求,派出的项目团队负责人、工作人员具备相应资质,并保证在本项目中的工作时间,未经管理人同意不得更换派出人员;
2.本机构及人员最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的承诺;
3.开展工作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4.坚持独立开展工作,不接受任何第三方的指示和干涉,公平公正、实事求是;
5.保证出具的报告与实际情况相符;
6.按照管理人规定时间及公告要求,及时出具工程造价报告;
7.列席债权人会 (略) 、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的询问,负责报告内容的解释工作;
8.明确说明出具工程造价报告的时间。
注:上述材料须编制成册,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后在报名期限内向管理人提交,文件扫描版同时发送至管理人邮箱。
七、选聘方法
报名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根据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重点审查报名单位与本案是否存在利害关系,以及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务职责的情形;同时逐一审核报名单位是否符合报名文件要求、资质要求、业绩要求;综合考虑报名单位规模大小、报价费用是否合理、是否有参与破产清算(重整)案件相关工作经验等方面,综合评判报名单位的相关情况,依法确定本次选聘的入选机构。
最终入选结果确定后,管理人将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相应机构。对于已报名未被选中的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八、费用说明
(一)工程造价机构从事工作过程中所发生的餐费、差旅费等一切费用均自行承担;
(二)费用支付:因破产案件的特殊性,费用支付将在债权清偿过程中统一支付,由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工程造价费用的支付时间;
(三)如造价机构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的,或所出具的报告存在漏项的,管理人有权相应调减费用或解除委托。
(四)本项目在破产程序中因对工程造价的工作内容及工作事项进行调整或者相应报告过期后,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需要出具新的或者补充报告的,不再增加额外费用。
九、报名方式
(一)报名地点: (略) 武侯区天府四街158号OCG国际中心31F·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
(二)报名期限:2024年9月23日下午六时前完成报名。
(三)报名或咨询联系人:李律师 联系方式:*
(四)报名邮箱:*@*63.com
十、特别提示
(一)本次选聘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本案工程造价机构,本公告对全体报名者同等适用。意向报名单位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为接受公告所示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选聘公告由管理人编制,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以管理人书面通知为准。
诚挚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参与本案的工程造价机构的公开招募。
特此公告。
四川博 (略)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日
四川博 (略) 管理人
关于招募工程造价机构的公告
2020年4月23日, (略) (略) 作出(2020)川01破申15号民事裁定,受理四川博 (略) (以下简称“博亿公司”或“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新 (略) 审理;新 (略) 于2020年5月14日作出(2020)川0114破1号决定,指定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四川分所担任管理人,本管理人接受指定后,依法开展清算工作。
(略) 整体资产价值,切实保障广大债权人权益, (略) 开发建设的“博亿·田园精品”项目进行续建。2024年5月31日,博亿公司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四川博 (略) 管理人田园晶品项目复工续建补充方案》,现公开发布工程造价机构招募公告。
一、招募须知
(一)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报名人平等适用;
(二)本公告的有关内容是基于管理人工作所了解的情况而做出的事实陈述,报名人在考虑入场工作时,除参考本公告外,须做好现场探勘和相应的尽职调查工作,自行判断、风险自担。管理人对本公告内容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三)本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委托的约束性效力,只作为参考资料使用,由此产生的纠纷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或赔偿责任;
(四)特别说明:本选聘公告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最终解释权属于管理人。
二、基本信息
博亿公司成立于2006年8月7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0T,注册资本*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刘言勇,公司现有3名股东:陈昌平、陈中、杨贵斌,住所地 (略) 武 (略) 南三段5号B座11楼,公 (略) (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目前经营状态为吊销,未注销。
三、项目概况
博亿公司“田园晶品”项目位于新都区石板滩镇万源大道,宗地面积*.85㎡,总规划面积为*.43㎡,地上建筑面积*.97㎡,地下建筑面积为*.46㎡,由地上4栋楼和局部二层地下室组成,1#、2#、3#、4#楼为底部带二层商业的一类高层住宅,地下部分为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设备用房。因博亿公司资金链断裂,该项目于2018年6月停工。
博亿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招募投资人对田园晶品项目进行复工续建。该项目于2022年12月正式复工,因项目存在用地红线被侵占的问题造成施工障碍,于2023年9月再次停工。为解决旁边民居靠近项目用地红线问题,消除原设计方案施工存在的安全隐患,同时在保证工程质量情况下为了减低施工成本,博亿公司管理人与投资人、设计单位多次沟通,在满足相关规划条件的情况下,博亿公司向新都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申请对该项目规划方案进行如下调整:1.总建筑面积由*.43㎡调整为*.94㎡;2.地下室建筑面积由*.46㎡调整为*.97㎡;3.机动车位由529个调整为433个(其中地上机动车位由129个调整为77个、地下机动车位由400个调整为356个)。最终调整的规划指标以新都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重新审批的规划许可证为准。
“田园晶品” (略) 破产之前的施工情况:1#、2#楼已实际使用,部分商业已使用,未施工完成主要为:(1)1#、2#楼部分附属设施,(2)3#、4#楼主体工程及附属商业、地下室,3#、4#号楼建筑面积*.4㎡,地下室面积*.04㎡,(3)整个小区的大门,绿化景观工程,市政公共设施等。
截至2023年9月项目复工情况:3#楼已完工程包括主体、内墙砌体、内外墙抹灰、地坪、内外墙涂料、外墙保温、消防、电梯、栏杆、窗框、水电预留预埋;4#楼已完工程包括主体、砌体、内墙抹灰、栏杆、水电预留预埋。
剩余未完工程情况:3#楼未完工程包括通风、门窗扇、强电穿线、弱电穿线、自来水主管、电梯大堂装饰、商楼钢楼梯、屋面、轻钢雨棚、一二层外墙装饰、厨卫间防水;4#楼未完工程包括外墙抹灰、外墙保温、外墙涂料、地坪、消防、通风、电梯、门窗、强电穿线、弱电穿线、自来水主管、电梯大堂装饰、屋面、轻钢雨棚、一、二层外墙装饰、厨卫间防水;地下室未完工程包括地坪、涂料、门窗、消防、通风、车位画线;小区总坪、绿化等配套设施未完成;1#、2#楼通风、消防、强弱电等附属设施需要更换修缮。
四、工作内容及要求
1.对【田园晶品】项目在进入破产程序后已发生的续建工程造价进行核定,提供造价咨询等相关专业服务,出具专项工程造价咨询报告;
2.对【田园晶品】项目在规划调整后续建剩余工程造价以预算、决算为目的进行核定,出具专项工程造价(预)决算咨询报告。
五、报名条件
(一)报名单位应为依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具备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责任能力,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的工作人员;
(二)报名单位及主要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与本案不存在利害关系,且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务职责的情形;
(三)报名单位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配备与专业技术能力;
(四)报名单位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受到行政处罚,无违法、违规记录或行为;
(五)报名单位在近3年内,有办理工程造价工作的业绩,且拟指派参与服务本案的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核心成员应具备办理工程造价工作丰富的经验;
(六)报名单位在近3年内,具有房地产企业破产清算(重整)案件服务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六、报名文件要求
参与本次选聘工作的工程造价应在报名期限截止到日前向管理人提交申报书及相应证件、资料。
申报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参与意向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合同范本;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有效的工程造价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四)负责本项目主要人员的工程造价师职业资格证书及职称证书复印件、破产案件工作经验介绍;
(五)工程造价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及本机构参与企业工程造价工作经验);
(六)本项目的工作计划、人员安排、报价及是否接受垫付前期费用的说明;
(七)报名单位出具的承诺书,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派出人员从数量和能力上能够保证工作需要,满足本项目的工作质量及时间要求,派出的项目团队负责人、工作人员具备相应资质,并保证在本项目中的工作时间,未经管理人同意不得更换派出人员;
2.本机构及人员最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的承诺;
3.开展工作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4.坚持独立开展工作,不接受任何第三方的指示和干涉,公平公正、实事求是;
5.保证出具的报告与实际情况相符;
6.按照管理人规定时间及公告要求,及时出具工程造价报告;
7.列席债权人会 (略) 、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的询问,负责报告内容的解释工作;
8.明确说明出具工程造价报告的时间。
注:上述材料须编制成册,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后在报名期限内向管理人提交,文件扫描版同时发送至管理人邮箱。
七、选聘方法
报名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根据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重点审查报名单位与本案是否存在利害关系,以及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务职责的情形;同时逐一审核报名单位是否符合报名文件要求、资质要求、业绩要求;综合考虑报名单位规模大小、报价费用是否合理、是否有参与破产清算(重整)案件相关工作经验等方面,综合评判报名单位的相关情况,依法确定本次选聘的入选机构。
最终入选结果确定后,管理人将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相应机构。对于已报名未被选中的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八、费用说明
(一)工程造价机构从事工作过程中所发生的餐费、差旅费等一切费用均自行承担;
(二)费用支付:因破产案件的特殊性,费用支付将在债权清偿过程中统一支付,由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工程造价费用的支付时间;
(三)如造价机构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的,或所出具的报告存在漏项的,管理人有权相应调减费用或解除委托。
(四)本项目在破产程序中因对工程造价的工作内容及工作事项进行调整或者相应报告过期后,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需要出具新的或者补充报告的,不再增加额外费用。
九、报名方式
(一)报名地点: (略) 武侯区天府四街158号OCG国际中心31F·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
(二)报名期限:2024年9月23日下午六时前完成报名。
(三)报名或咨询联系人:李律师 联系方式:*
(四)报名邮箱:*@*63.com
十、特别提示
(一)本次选聘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本案工程造价机构,本公告对全体报名者同等适用。意向报名单位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为接受公告所示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选聘公告由管理人编制,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以管理人书面通知为准。
诚挚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参与本案的工程造价机构的公开招募。
特此公告。
四川博 (略) 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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