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条道路绿化隔离带移栽优化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二次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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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条道路绿化隔离带移栽优化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二次比选公告

比选公告

比选编号:XZRL-CG-*

比选项目名称: (略) 绿化隔离带移栽优化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二次)

本招标项目 (略) 绿化隔离带移栽优化项目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比选人为 (略) 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确定水土保持验收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比选范围

1. (略) 绿化隔离带移栽优化项目水土保持验收,委托人有权对验收机构的工作内容进行调整。

1.2 比选申请人应在接到比选人通知后按比选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内容。

1.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1.4工程规模: (略) 面总面积约为*.3平方米,移栽绿篱8602.4平方米,拆除更换雨水箅子101个, (略) 灯174盏, (略) 灯48盏。

二、资金来源

2.1资金来源为本级财政。

三、项目概述

3.1建设地点: (略) 城关区范围内。

3.2服务内容:工程建设及直接影响区域范围内的水土保持验收技术服务工作,并按照行政主管部门及委托人要求完成并提交各专项报告。根据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批复水土保持方案等要求,对项目开展水土保持专项验收,提交专项验收报告并通过行政主管部门验收。

3.3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从本合同签定日期起,至本工程水土保持工程专项验收合格后终止。

3.4质量要求:合格

、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营业范围符合本次招标要求。

4.2 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4.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4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年度-2023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4.5信誉要求: (略) 场行为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

4.6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比选文件获取

1、符合比选公告要求、有意愿参与的单位请于2024年09月20日至2024年09月25 日上午10:30~12:30,下午15:30~18:00(北京时间)*@*q.com并致电*告知资料已发送,经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比选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回复至供应商邮箱。

报名时提供资料(PDF扫描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经办人身份证;(3)法人营业执照(没有三证合一的,提供三证)、资质证书;(4)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有履行本项目的能力),新成立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的年度或季度报表;

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售后不退。

五、公告发布

公告发布在《采 (略) 》

六、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4年09月29日15时30 分

地点:西藏 (略) ( (略) 城关区蔡公 (略) 5号领域28栋2-1) 。

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3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到场准时参会,否则视为放弃投标。

七、其他补充事项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比选项目。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管理局

联 系 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西藏 (略)

办公地址: (略) 城关区蔡公 (略) 5号领域28栋2-1

电 话:*



比选公告

比选编号:XZRL-CG-*

比选项目名称: (略) 绿化隔离带移栽优化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二次)

本招标项目 (略) 绿化隔离带移栽优化项目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比选人为 (略) 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确定水土保持验收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比选范围

1. (略) 绿化隔离带移栽优化项目水土保持验收,委托人有权对验收机构的工作内容进行调整。

1.2 比选申请人应在接到比选人通知后按比选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内容。

1.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1.4工程规模: (略) 面总面积约为*.3平方米,移栽绿篱8602.4平方米,拆除更换雨水箅子101个, (略) 灯174盏, (略) 灯48盏。

二、资金来源

2.1资金来源为本级财政。

三、项目概述

3.1建设地点: (略) 城关区范围内。

3.2服务内容:工程建设及直接影响区域范围内的水土保持验收技术服务工作,并按照行政主管部门及委托人要求完成并提交各专项报告。根据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批复水土保持方案等要求,对项目开展水土保持专项验收,提交专项验收报告并通过行政主管部门验收。

3.3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从本合同签定日期起,至本工程水土保持工程专项验收合格后终止。

3.4质量要求:合格

、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营业范围符合本次招标要求。

4.2 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4.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4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年度-2023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4.5信誉要求: (略) 场行为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

4.6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比选文件获取

1、符合比选公告要求、有意愿参与的单位请于2024年09月20日至2024年09月25 日上午10:30~12:30,下午15:30~18:00(北京时间)*@*q.com并致电*告知资料已发送,经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比选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回复至供应商邮箱。

报名时提供资料(PDF扫描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经办人身份证;(3)法人营业执照(没有三证合一的,提供三证)、资质证书;(4)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有履行本项目的能力),新成立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的年度或季度报表;

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售后不退。

五、公告发布

公告发布在《采 (略) 》

六、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4年09月29日15时30 分

地点:西藏 (略) ( (略) 城关区蔡公 (略) 5号领域28栋2-1) 。

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3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到场准时参会,否则视为放弃投标。

七、其他补充事项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比选项目。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管理局

联 系 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西藏 (略)

办公地址: (略) 城关区蔡公 (略) 5号领域28栋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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