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北海电厂粉煤灰、炉灰渣、脱硫石膏外运、仓储及综合利用项目二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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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北海电厂粉煤灰、炉灰渣、脱硫石膏外运、仓储及综合利用项目二次公告

招标公告

(略) 机电 (略) 受 (略) 的委托,对 (略) 北海电厂粉煤灰、炉灰渣、脱硫石膏外运、仓储及综合利用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领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编号及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北海电厂粉煤灰、炉灰渣、脱硫石膏外运、仓储及综合利用项目(二次公告)

2、项目编号:DLRD-2024-52

3、招标人: (略)

4、招标代理机构: (略) 机电 (略)

5、招标内容:本项目分为3个标段,兼投兼中;

一标段:北海电厂粉煤灰外运、仓储及综合利用项目,预估吨数为8.*吨;

二标段:北海电厂炉灰渣外运、仓储及综合利用项目,预估吨数为2.*吨;

三标段:北海电厂脱硫石膏外运、仓储及综合利用项目,预估吨数为2.*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服务期:2024年11月1日---2025年10月31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本项目不接受分包及联合体投标;

3、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3.1、一般纳税人证明(经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可以作为证明纳税人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凭据)。

3.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参与对应相关项目)。

3.3、法人身份证明。

3.4、企业及法人信用证明相关文件(银行可提供个人信用报告及企业信用报告)。

3.5、运输能力证明相关文件(道路运输许可证原件、运输车辆配备GPS和视频记录仪及对应驾驶人员明细)。

3.6、仓储能力证明相关文件(固废存储、存放场地相关证明)。

3.7、合法处置及综合利用证明相关文件(证明固废的处置及综合利用去处)。

3.8、符合固废招标环保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9、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经“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执行 (略) ”网站(http://**)查询,投标单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或在辽宁省建 (略) -辽宁建设 (略) 上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布期内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略) 相关企业合作过程中有不良行为记录或法律纠纷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三、购买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下述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社保证明;

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中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中”的要求。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1、时间: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9月27日每天9:00-11:30,13:00- 16: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沙河口区长兴街2-5号(303室);

3.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标段,售后不退,银行帐号:中国银行大连沙河口支行*,汇款需注明编号A85WR2452R及汇款人名称。

4.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审核原件,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五、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另行通知;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机电 (略) 2楼会议室( (略) 沙河口区长兴街2-5号);

3、投标截止日期:另行通知;

4、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5、开标地点: (略) 机电 (略) 2楼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联系人:江南 0411-*

招标代理机构: (略) 机电 (略)

地 址: (略) 沙河口区长兴街2-5号

联系人:姚晓龙、宋冬玲

电 话:0411-*、*


招标公告

(略) 机电 (略) 受 (略) 的委托,对 (略) 北海电厂粉煤灰、炉灰渣、脱硫石膏外运、仓储及综合利用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领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编号及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北海电厂粉煤灰、炉灰渣、脱硫石膏外运、仓储及综合利用项目(二次公告)

2、项目编号:DLRD-2024-52

3、招标人: (略)

4、招标代理机构: (略) 机电 (略)

5、招标内容:本项目分为3个标段,兼投兼中;

一标段:北海电厂粉煤灰外运、仓储及综合利用项目,预估吨数为8.*吨;

二标段:北海电厂炉灰渣外运、仓储及综合利用项目,预估吨数为2.*吨;

三标段:北海电厂脱硫石膏外运、仓储及综合利用项目,预估吨数为2.*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服务期:2024年11月1日---2025年10月31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本项目不接受分包及联合体投标;

3、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3.1、一般纳税人证明(经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可以作为证明纳税人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凭据)。

3.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参与对应相关项目)。

3.3、法人身份证明。

3.4、企业及法人信用证明相关文件(银行可提供个人信用报告及企业信用报告)。

3.5、运输能力证明相关文件(道路运输许可证原件、运输车辆配备GPS和视频记录仪及对应驾驶人员明细)。

3.6、仓储能力证明相关文件(固废存储、存放场地相关证明)。

3.7、合法处置及综合利用证明相关文件(证明固废的处置及综合利用去处)。

3.8、符合固废招标环保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9、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经“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执行 (略) ”网站(http://**)查询,投标单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或在辽宁省建 (略) -辽宁建设 (略) 上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布期内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略) 相关企业合作过程中有不良行为记录或法律纠纷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三、购买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下述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社保证明;

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中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中”的要求。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1、时间: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9月27日每天9:00-11:30,13:00- 16: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沙河口区长兴街2-5号(303室);

3.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标段,售后不退,银行帐号:中国银行大连沙河口支行*,汇款需注明编号A85WR2452R及汇款人名称。

4.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审核原件,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五、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另行通知;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机电 (略) 2楼会议室( (略) 沙河口区长兴街2-5号);

3、投标截止日期:另行通知;

4、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5、开标地点: (略) 机电 (略) 2楼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联系人:江南 0411-*

招标代理机构: (略) 机电 (略)

地 址: (略) 沙河口区长兴街2-5号

联系人:姚晓龙、宋冬玲

电 话: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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