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灾后重建项目一标段材料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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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州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灾后重建项目一标段材料采购

霸州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灾后重建项目(一标段)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霸州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灾后重建项目(一标段)材料采购,招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主要为辛章办事处14个村街和霸州镇武将台村的土壤改良工程,面积为42612亩。供货期限:自2024年10月13日起供货,具体以实际需求量为准。

2.2质量要求:合格。

2.3资金情况:已落实。

2.4招标金额:本项目以单价招标,最高限价为855元/吨;具体以实际供货量进行结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供货及施工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所投生物有机肥产品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颁发的生物有机肥肥料登记证》和省级及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报告(需符合《生物有机肥标准》(Y884-2012)标准的要求);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1.2其他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3.1.3本项目采用 “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时需提供的材料:

4.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2所投生物有机肥产品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颁发的生物有机肥肥料登记证》。

4.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及经办人身份证。

4.4投标人资格承诺函:提供符合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资格承诺函》(格式自拟)。

4.5投标人信用记录: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无效。

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上述4.1-4.4项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一套,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或复印件未逐页加盖公章(鲜章),不予办理。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资格认定。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24年9月20日 至2024年9月26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下同), (略) (略) 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帝嘉苑小区底商4-1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1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递交 (略) (略) 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帝嘉苑小区底商4-1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发布媒体:。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博昊企业 (略)

地址:

(略) (略) 开发区106国道西侧翠竹道南侧118号

地址:

(略) (略) 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帝嘉苑小区底商4-1

联系人:

田振

联系人:

刘欢

电话:

0316-*

电话:

0316-*


霸州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灾后重建项目(一标段)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霸州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灾后重建项目(一标段)材料采购,招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主要为辛章办事处14个村街和霸州镇武将台村的土壤改良工程,面积为42612亩。供货期限:自2024年10月13日起供货,具体以实际需求量为准。

2.2质量要求:合格。

2.3资金情况:已落实。

2.4招标金额:本项目以单价招标,最高限价为855元/吨;具体以实际供货量进行结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供货及施工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所投生物有机肥产品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颁发的生物有机肥肥料登记证》和省级及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报告(需符合《生物有机肥标准》(Y884-2012)标准的要求);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1.2其他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3.1.3本项目采用 “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时需提供的材料:

4.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2所投生物有机肥产品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颁发的生物有机肥肥料登记证》。

4.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及经办人身份证。

4.4投标人资格承诺函:提供符合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资格承诺函》(格式自拟)。

4.5投标人信用记录: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无效。

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上述4.1-4.4项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一套,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或复印件未逐页加盖公章(鲜章),不予办理。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资格认定。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24年9月20日 至2024年9月26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下同), (略) (略) 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帝嘉苑小区底商4-1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1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递交 (略) (略) 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帝嘉苑小区底商4-1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发布媒体:。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博昊企业 (略)

地址:

(略) (略) 开发区106国道西侧翠竹道南侧118号

地址:

(略) (略) 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帝嘉苑小区底商4-1

联系人:

田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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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欢

电话:

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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