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处置无人认领暂扣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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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处置无人认领暂扣款的公告

为处置原绍兴县公安局富盛派出所无人认领暂扣款,扎实推进无人认领暂扣款处置工作,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浙江省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特申请对2013年11月30日前在原绍兴县公安局富盛派出所无主暂扣款*.66元予以公告。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持本人身份证件、有效凭证到我局办理手续,逾期无人认领的,将作为无主财物依法上交国库。联系人:钟警官,联系电话:0575-*。

特此公告!

(略) 公安局柯桥区分局

2024年9月20日


为处置原绍兴县公安局富盛派出所无人认领暂扣款,扎实推进无人认领暂扣款处置工作,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浙江省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特申请对2013年11月30日前在原绍兴县公安局富盛派出所无主暂扣款*.66元予以公告。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持本人身份证件、有效凭证到我局办理手续,逾期无人认领的,将作为无主财物依法上交国库。联系人:钟警官,联系电话:0575-*。

特此公告!

(略) 公安局柯桥区分局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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