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尔沁区2024年耕地轮作项目实施方案
科尔沁区2024年耕地轮作项目实施方案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健全耕地休耕轮作制度。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按照党中央、 (略) 的安排部署和自治区要求, (略) 安排部署,深入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扎实推进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围绕“三稳一扩一提”中心工作,把粮食增产的重心放在大面积提升单产上,加快构建有我区特色的轮作制度,为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提供有力支撑。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当前与长远、协调生产与生态、兼顾用地与养地,突出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突出大面积单产提升、突出粮油高质量发展,聚焦重点作物、明确重点区域、 (略) 径,进一步优化耕地轮作制度,稳定粮食播种面积,重点巩固大豆扩种成果。2024年我区继续实施耕地轮作面积0.*亩以上。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大豆自给率稳步提升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任 (略) 径
(一)重点任务。按照巩固大豆扩种成果的总要求,兼顾支持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推广。2024年我区实施耕地轮作面积0.*亩以上,同时将往年结余耕地轮作任务在今年同步开展。重点支持大豆生产和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等重点工作,确定各镇、苏木、涉农街道、农牧场轮作任务。(详见附件1)
(二) (略) 径。聚焦稳定粮食产量和调整种植业结构,结合扩种大豆任务,重点推行玉米等其他作物与大豆轮作模式、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两种模式,改良土壤、提升地力,形成合理轮作模式。
三、主要工作
(一)提高激励效益。中央财政对耕地轮作给予适当补助,对2022年种植玉米等其他作物、2023年轮作种植大豆、2024年仍种植大豆的,纳入轮作补贴范围。将轮作补助与玉米大豆马铃薯生产者补贴等政策相衔接、同向发力,探索建立与农资价格上涨幅度挂钩的动态补贴方法,最大限度发挥资金激励效应,调动规模经营主体和种植户参与积极性,确保任务有效落实。
(二)补贴对象及单价。科尔沁区重点补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模式和清种大豆轮作模式。其中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每亩补贴资金150元。清种大豆轮作补贴资金将按照当年结余轮作资金与清种大豆轮作面积综合测算确定,采取适当降低亩均补助标准,扩大补贴面积。
(三)规范项目管理。由承担任务的乡镇(苏木)与农牧局与承担任务的农户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签订协议书(附件4)。(一式三份,县、乡、农户各保留一份),明确实施面积、补贴资金、相关权利、责任和义务,特别是明确经营者、地块、面积、轮作模式、补助方式和金额,明确上下茬口作物,特别是下茬作物须为目标作物。协议文本由农牧局和乡镇(苏木)、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分别存档备查,协议一年一签。在春播结束后,经过核查、公示确认后将资金发放到位。以乡镇为单位,制定统一的项目管理台账,包含项目参与主体的基础信息等相关内容确保全区范围台账保持一致,便于项目管理。乡镇也要建立工作台账。村委会要进行公开公示,公布举报电话,确保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严禁将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补贴对象和补贴面积纳入补贴范围,严防“跑冒滴漏”,对骗取、贪污、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工作内容和要求
耕地轮作补贴落实工作分为四个阶段,各乡镇要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工作。
(一)申报、公示。实施轮作的农户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据实向村委会申报,将符合2024年耕地轮作要求的种植面积、种植作物品种和种植地块位置等信息,由村委会登记核实汇总后,由实施轮作的农户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签字确认,以嘎查村分场为单位张榜公示7天以上。公示无异议后,以嘎查村为单位上报当地苏木乡镇政府备案。
(二)检查、抽查。嘎查村(分场)耕地轮作申报工作结束后,各苏木乡镇要组织相关人员对辖区内进行全面检查,确保上报数据真实、准确。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各苏木乡镇场耕地轮作工作审核结束后,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重点抽查。逐村逐户调查,按照程序,严格审核和认定上报。按照时间节点实行“首报负责制”“双公示制度”和“三核实制度”,“首报负责制”即补贴申报主体对相关申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各嘎查村要认真核实、上报;乡镇组织嘎查村申报、登记造册和公示。乡镇对嘎查村上报的数据进行核实、汇总、上报,各乡镇将申报补贴文件、经农户签字的补贴面积、村镇签字的汇总面积、清晰的公示电子照片等资料报送农牧局、财政局备案,台账请参考模板(附件5);农牧部门、财政部门组成小组实地抽查复验,农牧部门根据核实确认的补贴面积和补贴总资金测算补贴标准,乡镇录入补贴清册,各村的资金补贴情况要在村务公开栏进行二次公示,无异议后发放补贴资金。两次公示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应包括监督举报电话、补贴对象姓名、补贴面积、补贴标准等内容。
(三)核实、汇总。苏木乡镇对嘎查村上报的内容审核汇总后,将本辖区内以嘎查村为单位的补助对象、补助面积和补助地块位置等信息的公示表、公示照片和公示结果报告一同以正式文件形式(含电子版)报送至区农牧局,并对上报有关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四)规范资金发放程序。根据耕地轮作面积、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的公示结果,由区财政局通过“一卡通”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账户将补助资金兑现给补贴对象。
(五)规范档案管理。耕地轮作项目档案是核查面积、兑现补贴、接受审计的重要依据。苏木乡镇建立健全耕地轮作补助明细档案。嘎查村制作享受补助的农牧户详细清册一式三份,一份留村用于行政公示,一份报苏木乡镇财政所作为补贴资金发放依据,一份报区农牧局备案。与轮作工作相关的文件、方案、协议、台账、图册、图片等资料都应收集整理归档,做到规范完整、专人负责。承担任务的农户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签订协议书(一式三份,县、乡、农户各保留一份),协议请参考模板。
(六)技术培训。要成立专家指导组,在关键农时季节深入主产区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提高技术到位率。实行“一镇一专家团队”的包片联系制度,指导承担任务地区的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掌握技术要领,做好机具改装配套,满足生产实际需要。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轮作工作顺利开展,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农牧局局长、财政局局长及涉及轮作任务的苏木、镇、国有农牧林场、涉农街道办事处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统筹负责科尔沁区耕地轮作相关工作,全面落实任务和要求,确保轮作工作有序开展。成立由有关专家组成的技术指导组,为开展耕地轮作提供技术指导。
(二)强化技术指导。针对参与本地耕地轮作的新型经营主体或农户开展技术指导,在关键农时季节深入主产区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提高技术到位率。成立专业专家团队,对承担任务地区的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指导其掌握技术要领,做好机具改装配套,满足实际需求。
(三)做好宣传工作。针对全区内开展耕地轮作项目,加强总结宣传工作,及时将有关文件、方案、影像资料等工作进行总结归纳,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以现场观摩、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宣传轮作制度。
(四)强化绩效管理。加强过程管理,确保任务、资金、技术落实,推动政策资金落地见效。各地要迅速将任务落实到村到户到田,与实施主体签订任务承担协议并及时公示,定点跟踪监测耕地质量、面积、产量等重点任务情况。确定资金到位,各地要按照规定及时足额拨付补助资金,通过农业农村部 (略) ,及时填报实施进度和资金管理有关情况。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健全耕地休耕轮作制度。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按照党中央、 (略) 的安排部署和自治区要求, (略) 安排部署,深入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扎实推进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围绕“三稳一扩一提”中心工作,把粮食增产的重心放在大面积提升单产上,加快构建有我区特色的轮作制度,为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提供有力支撑。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当前与长远、协调生产与生态、兼顾用地与养地,突出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突出大面积单产提升、突出粮油高质量发展,聚焦重点作物、明确重点区域、 (略) 径,进一步优化耕地轮作制度,稳定粮食播种面积,重点巩固大豆扩种成果。2024年我区继续实施耕地轮作面积0.*亩以上。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大豆自给率稳步提升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任 (略) 径
(一)重点任务。按照巩固大豆扩种成果的总要求,兼顾支持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推广。2024年我区实施耕地轮作面积0.*亩以上,同时将往年结余耕地轮作任务在今年同步开展。重点支持大豆生产和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等重点工作,确定各镇、苏木、涉农街道、农牧场轮作任务。(详见附件1)
(二) (略) 径。聚焦稳定粮食产量和调整种植业结构,结合扩种大豆任务,重点推行玉米等其他作物与大豆轮作模式、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两种模式,改良土壤、提升地力,形成合理轮作模式。
三、主要工作
(一)提高激励效益。中央财政对耕地轮作给予适当补助,对2022年种植玉米等其他作物、2023年轮作种植大豆、2024年仍种植大豆的,纳入轮作补贴范围。将轮作补助与玉米大豆马铃薯生产者补贴等政策相衔接、同向发力,探索建立与农资价格上涨幅度挂钩的动态补贴方法,最大限度发挥资金激励效应,调动规模经营主体和种植户参与积极性,确保任务有效落实。
(二)补贴对象及单价。科尔沁区重点补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模式和清种大豆轮作模式。其中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每亩补贴资金150元。清种大豆轮作补贴资金将按照当年结余轮作资金与清种大豆轮作面积综合测算确定,采取适当降低亩均补助标准,扩大补贴面积。
(三)规范项目管理。由承担任务的乡镇(苏木)与农牧局与承担任务的农户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签订协议书(附件4)。(一式三份,县、乡、农户各保留一份),明确实施面积、补贴资金、相关权利、责任和义务,特别是明确经营者、地块、面积、轮作模式、补助方式和金额,明确上下茬口作物,特别是下茬作物须为目标作物。协议文本由农牧局和乡镇(苏木)、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分别存档备查,协议一年一签。在春播结束后,经过核查、公示确认后将资金发放到位。以乡镇为单位,制定统一的项目管理台账,包含项目参与主体的基础信息等相关内容确保全区范围台账保持一致,便于项目管理。乡镇也要建立工作台账。村委会要进行公开公示,公布举报电话,确保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严禁将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补贴对象和补贴面积纳入补贴范围,严防“跑冒滴漏”,对骗取、贪污、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工作内容和要求
耕地轮作补贴落实工作分为四个阶段,各乡镇要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工作。
(一)申报、公示。实施轮作的农户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据实向村委会申报,将符合2024年耕地轮作要求的种植面积、种植作物品种和种植地块位置等信息,由村委会登记核实汇总后,由实施轮作的农户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签字确认,以嘎查村分场为单位张榜公示7天以上。公示无异议后,以嘎查村为单位上报当地苏木乡镇政府备案。
(二)检查、抽查。嘎查村(分场)耕地轮作申报工作结束后,各苏木乡镇要组织相关人员对辖区内进行全面检查,确保上报数据真实、准确。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各苏木乡镇场耕地轮作工作审核结束后,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重点抽查。逐村逐户调查,按照程序,严格审核和认定上报。按照时间节点实行“首报负责制”“双公示制度”和“三核实制度”,“首报负责制”即补贴申报主体对相关申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各嘎查村要认真核实、上报;乡镇组织嘎查村申报、登记造册和公示。乡镇对嘎查村上报的数据进行核实、汇总、上报,各乡镇将申报补贴文件、经农户签字的补贴面积、村镇签字的汇总面积、清晰的公示电子照片等资料报送农牧局、财政局备案,台账请参考模板(附件5);农牧部门、财政部门组成小组实地抽查复验,农牧部门根据核实确认的补贴面积和补贴总资金测算补贴标准,乡镇录入补贴清册,各村的资金补贴情况要在村务公开栏进行二次公示,无异议后发放补贴资金。两次公示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应包括监督举报电话、补贴对象姓名、补贴面积、补贴标准等内容。
(三)核实、汇总。苏木乡镇对嘎查村上报的内容审核汇总后,将本辖区内以嘎查村为单位的补助对象、补助面积和补助地块位置等信息的公示表、公示照片和公示结果报告一同以正式文件形式(含电子版)报送至区农牧局,并对上报有关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四)规范资金发放程序。根据耕地轮作面积、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的公示结果,由区财政局通过“一卡通”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账户将补助资金兑现给补贴对象。
(五)规范档案管理。耕地轮作项目档案是核查面积、兑现补贴、接受审计的重要依据。苏木乡镇建立健全耕地轮作补助明细档案。嘎查村制作享受补助的农牧户详细清册一式三份,一份留村用于行政公示,一份报苏木乡镇财政所作为补贴资金发放依据,一份报区农牧局备案。与轮作工作相关的文件、方案、协议、台账、图册、图片等资料都应收集整理归档,做到规范完整、专人负责。承担任务的农户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签订协议书(一式三份,县、乡、农户各保留一份),协议请参考模板。
(六)技术培训。要成立专家指导组,在关键农时季节深入主产区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提高技术到位率。实行“一镇一专家团队”的包片联系制度,指导承担任务地区的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掌握技术要领,做好机具改装配套,满足生产实际需要。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轮作工作顺利开展,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农牧局局长、财政局局长及涉及轮作任务的苏木、镇、国有农牧林场、涉农街道办事处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统筹负责科尔沁区耕地轮作相关工作,全面落实任务和要求,确保轮作工作有序开展。成立由有关专家组成的技术指导组,为开展耕地轮作提供技术指导。
(二)强化技术指导。针对参与本地耕地轮作的新型经营主体或农户开展技术指导,在关键农时季节深入主产区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提高技术到位率。成立专业专家团队,对承担任务地区的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指导其掌握技术要领,做好机具改装配套,满足实际需求。
(三)做好宣传工作。针对全区内开展耕地轮作项目,加强总结宣传工作,及时将有关文件、方案、影像资料等工作进行总结归纳,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以现场观摩、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宣传轮作制度。
(四)强化绩效管理。加强过程管理,确保任务、资金、技术落实,推动政策资金落地见效。各地要迅速将任务落实到村到户到田,与实施主体签订任务承担协议并及时公示,定点跟踪监测耕地质量、面积、产量等重点任务情况。确定资金到位,各地要按照规定及时足额拨付补助资金,通过农业农村部 (略) ,及时填报实施进度和资金管理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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