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中小学卫生健康促进中心关于“广州市学生健康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项目驱动力提升计划项目的比选邀请函
广州市中小学卫生健康促进中心关于“广州市学生健康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项目驱动力提升计划项目的比选邀请函
(略) 中小学卫生健康促进 (略) 教育局局属教育支撑机构,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监测, (略) 学生健康档案和体质健康数据库,开展学生身体素质综合评价;开展健康教育和咨询(包括健康行为与生活方式、疾病预防、心理健康、生长发育与青春期保健、安全应急与避险五个领域)及相关研究、指导工作;开展中小学生常见病的预防与矫治,开展传染病防控监督指导工作;开展教学环境及设施卫生研究,指导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改善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开展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卫生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对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卫生工作实行卫生监督。
根据我中心2024年工作计划,拟开展“ (略) 学生健康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项目驱动力提升计划。现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项目比选。
一、项目控制价及具体要求
1.本项目最高限价*元整。
2.预算安排本年度完成。
3.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日期始至2024年12月31日。 (略) 。
4.项目内容。运用全媒体传播途径,做好项目宣传,组织“ (略) 学生健康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总结交流活动,扩大项目影响力。
(1)负责年度宣传视频拍摄制作。做好专项宣传及阶段性成果发布,收集提炼“ (略) 学生健康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各子项目素材,拍摄制作1条项目总结视频。
(2)负责年度总结交流活动的组织策划与实施。组织1场“ (略) 学生健康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总结交流活动,提升社会各界对乡村地区学生健康的关注。
5.投标 (略) 中小学卫生健康促进中心的指导下完成全部项目内容,并确保项目过程及项目产出的成果不侵犯他人肖像权和合法知识产权。
6.验收标准。(1)拍摄制作1条年度宣传视频。(2)组织1场年度总结交流活动。
7.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投标人中标后需在签订合同时在服务地设立常驻机构。
二、比选申请人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拟委派担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人员必须具备承担本项目工作的专业能力。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递交报名资料
根据上述要求参选方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为:
1. 单位(机构)简介。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的执照(或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复印件证明;如参选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不早于本邀请函发出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 (略) (http://**.cn)的查询结果,显示参选方(参选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
4. 报价、总体服务方案(包括保密工作及应急处置,如有)。
5.参选单位或项目负责人过往同类项目业绩情况一览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如有)。
四、比选方式
1.本邀请函 (略) 中小学卫生健康 (略) 站发出,参选单位报名材料请在2024年9月25日下午18:00前 (略) 中小学卫生健康促进中心(以收件时间为准)。中心将在收到比选材料并满足三方比选要 (略) 中小学卫生健康促进中心进行比选。
2.本次比选先递交材料报名,再进行比选。比选采取横向对比的方式进行,由我中心组织比选工作小组6名(含纪检委员。纪检委员负责监督,不参与评分),根据参选方提交的工作方案、进度安排进行集中讨论,择优选定预中选单位。
3.比选结 (略) 中小学卫生健康促进中心工作邮箱(*@*63.com)邮件通知。自通知送达时点起1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中选单位。
五、有关信息
1.采购单位: (略) 中小学卫生健康促进中心
2.联系地址: (略) 越秀 (略) 394号(邮编*)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梁复图020-*
附件:11.2024年“ (略) 学生健康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项目驱动力提升计划 项目比选评分标准.docx
(略) 中小学卫生健康促进中心
2024年9月20日
(略) 中小学卫生健康促进 (略) 教育局局属教育支撑机构,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监测, (略) 学生健康档案和体质健康数据库,开展学生身体素质综合评价;开展健康教育和咨询(包括健康行为与生活方式、疾病预防、心理健康、生长发育与青春期保健、安全应急与避险五个领域)及相关研究、指导工作;开展中小学生常见病的预防与矫治,开展传染病防控监督指导工作;开展教学环境及设施卫生研究,指导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改善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开展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卫生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对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卫生工作实行卫生监督。
根据我中心2024年工作计划,拟开展“ (略) 学生健康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项目驱动力提升计划。现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项目比选。
一、项目控制价及具体要求
1.本项目最高限价*元整。
2.预算安排本年度完成。
3.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日期始至2024年12月31日。 (略) 。
4.项目内容。运用全媒体传播途径,做好项目宣传,组织“ (略) 学生健康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总结交流活动,扩大项目影响力。
(1)负责年度宣传视频拍摄制作。做好专项宣传及阶段性成果发布,收集提炼“ (略) 学生健康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各子项目素材,拍摄制作1条项目总结视频。
(2)负责年度总结交流活动的组织策划与实施。组织1场“ (略) 学生健康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总结交流活动,提升社会各界对乡村地区学生健康的关注。
5.投标 (略) 中小学卫生健康促进中心的指导下完成全部项目内容,并确保项目过程及项目产出的成果不侵犯他人肖像权和合法知识产权。
6.验收标准。(1)拍摄制作1条年度宣传视频。(2)组织1场年度总结交流活动。
7.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投标人中标后需在签订合同时在服务地设立常驻机构。
二、比选申请人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拟委派担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人员必须具备承担本项目工作的专业能力。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递交报名资料
根据上述要求参选方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为:
1. 单位(机构)简介。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的执照(或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复印件证明;如参选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不早于本邀请函发出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 (略) (http://**.cn)的查询结果,显示参选方(参选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
4. 报价、总体服务方案(包括保密工作及应急处置,如有)。
5.参选单位或项目负责人过往同类项目业绩情况一览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如有)。
四、比选方式
1.本邀请函 (略) 中小学卫生健康 (略) 站发出,参选单位报名材料请在2024年9月25日下午18:00前 (略) 中小学卫生健康促进中心(以收件时间为准)。中心将在收到比选材料并满足三方比选要 (略) 中小学卫生健康促进中心进行比选。
2.本次比选先递交材料报名,再进行比选。比选采取横向对比的方式进行,由我中心组织比选工作小组6名(含纪检委员。纪检委员负责监督,不参与评分),根据参选方提交的工作方案、进度安排进行集中讨论,择优选定预中选单位。
3.比选结 (略) 中小学卫生健康促进中心工作邮箱(*@*63.com)邮件通知。自通知送达时点起1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中选单位。
五、有关信息
1.采购单位: (略) 中小学卫生健康促进中心
2.联系地址: (略) 越秀 (略) 394号(邮编*)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梁复图020-*
附件:11.2024年“ (略) 学生健康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项目驱动力提升计划 项目比选评分标准.docx
(略) 中小学卫生健康促进中心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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