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清河采油厂职工生活物资采购 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一、招标条件
本清河采油厂职工生活物资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
他资金 600 万元(含税),招标人为中国 (略) (略) 清河采油厂。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清河采油厂食堂及下辖 4 个基层单位食堂生活物资采购,包括但不限于米、面、
油、鲜猪牛羊肉、禽蛋、水产、蔬菜水果、干货调料、冻品、饮品副食、豆制品等品类。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清河采油厂职工生活物资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清河采油厂职工生活物资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食品或
农副产品等与采购内容相关的范围)。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当前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
经营异常名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证明材料。
(4)2023 年 1 月以来,具有食材类供货业绩。(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为准,合同应包含服
务范围、金额、双方签字盖章、签订生效日期、对应的增值税发票(一份合同至少提供不低
于 30%合同金额的增值税发票)等关键评审要素内容。若合同中不能明确显示服务范围等评
审要素,需提供其他资料证明,证明材料由发包人或其专业主管部门提供的,须加盖发包人
公章或其专业主管部门印章。业绩相关内容不完整的在评审时不予认可。)
(5)投标人具有将采购物资配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的能力,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或合同,
以供招标人核实。(若为自有车辆提供行驶证等资料;若为租赁车辆,还需提供租赁合同。)
(6)投标人须严格履行以下承诺:
①若我单位中标,中标后在招标人所在区域( (略) (略) )建立固定、专门的管理团队,
明确团队职责和岗位职责,将人员名单和职责报招标人备案。团队人员不少于 3 人,提供人
员名单、岗位职责及对应的社保证明以便招标人核对、考核。
②如若中标,无条件接受并全面配合招标人的实地考核。
③所有产品均有追溯来源地相关证明文件。
④畜禽肉类每批次需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
⑤蔬菜农药残留不超过国家及质量管理部门的规定标准,每批次需提供农药残留检测报告,
抽样快检不合格的无条件退换。
⑥如若中标,所供物资必须质量合格,不以次充好,不将不合格品掺杂其中,杜绝假冒伪劣、
霉烂变质产品,一经发现,取消供货资格。
⑦如若中标,不中途随意退出供货,必须严格按照招标人要求的品种、质量、数量、送达时
间配送指定地点,所有物资按照招标人的要求进行验收,未达到招标人要求的则无条件退回
并及时补上。
⑧依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并接受相应考核管理。
⑨若我单位为备用供应商,需要我方接替主供应商服务时,我方将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中的报
价、人员、配送车辆及仓储配置进行服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9 月 20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9 月 26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4.1 获取方式:有意参加该项目投标的单位,需关注微信公众号【胜利监理
招标代理中心】,在下方菜单【会员服务】中点击【公司登记】, (略) 信息并提交。
信息查验通过后,点击“招标服务-微信报名”,输入项目编号 *,提交文件购买材
料,查验通过后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自动生成文件费电子发票。4.2 确认参与投标后按
照以下时间购买文件:(1)获取时间:2024 年 9 月 20 日 8 时 30 分—2024 年 9 月 26 日 17
时 00 分;(2)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4.3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查验以下
电子版资料。此阶段的查验不能替代资格后审时的专家评审。达到以下要求后,可领取招标
文件:(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授
权委托书原件,及相应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授权内容须包含文件购
买(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单位公章);(2)营业执照;(3)食品经营许可证;(4)“信用中
国”网站查询证明材料;(5)2023 年 1 月以来,食材类供货业绩证明材料; (6) 配送
能力证明材料。 4.4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
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5 日前书面通知招标人,否则招标人将按
照《江汉油田承包商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
情形除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12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 (略) (略) 31 号山东胜利 (略) 主楼二楼开标室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0 月 12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 (略) (略) 31 号山东胜利 (略) 主楼二楼开标室
七、其他
(1)本项目要求所有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万元整。投
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电汇等形式中的任意一种。银行保函须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
银行开具。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汇款信息应注明:SL
项目编号。
(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3)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4)本项目通过招标明确 1 名主供应商和 1 名备用供应商,排名第一的为主供应商,排名
第二的为备用供应商,备用供应商无份额,无需交纳履约保证金,备用供应商在主供应商不
履行合同时无条件按照投标文件响应内容接替主供应商进行配送服务,招标人按程序与其签
订服务合同,排名第三的供应商接替成为备用供应商,以此类推。若因主供应商的原因合同
无法继续履行,招标人没收其 30 万元的履约保证金,用于与备用供应商合同签订期间的应
急采购,备用供应商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成为主供应商的同时,向招标人交纳 30 万元履约保
证金。不履行承诺或合同的供应商,招标人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向中石化总部申请将其列入
承包商黑名单,并保留诉讼权利。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 (略) (略) 清河采油厂党群工
作室(纪检监督)。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 (略) (略) 清河采油厂
地 址: (略) 羊口 (略) 北清河采油厂
联 系 人:张在静
电 话:0546-*
电子邮件:*@*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胜利 (略)
地 址: (略) (略) 31 号
联 系 人: 李桂敏
电 话: *
电子邮件: *@*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清河采油厂职工生活物资采购 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一、招标条件
本清河采油厂职工生活物资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
他资金 600 万元(含税),招标人为中国 (略) (略) 清河采油厂。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清河采油厂食堂及下辖 4 个基层单位食堂生活物资采购,包括但不限于米、面、
油、鲜猪牛羊肉、禽蛋、水产、蔬菜水果、干货调料、冻品、饮品副食、豆制品等品类。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清河采油厂职工生活物资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清河采油厂职工生活物资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食品或
农副产品等与采购内容相关的范围)。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当前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
经营异常名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证明材料。
(4)2023 年 1 月以来,具有食材类供货业绩。(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为准,合同应包含服
务范围、金额、双方签字盖章、签订生效日期、对应的增值税发票(一份合同至少提供不低
于 30%合同金额的增值税发票)等关键评审要素内容。若合同中不能明确显示服务范围等评
审要素,需提供其他资料证明,证明材料由发包人或其专业主管部门提供的,须加盖发包人
公章或其专业主管部门印章。业绩相关内容不完整的在评审时不予认可。)
(5)投标人具有将采购物资配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的能力,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或合同,
以供招标人核实。(若为自有车辆提供行驶证等资料;若为租赁车辆,还需提供租赁合同。)
(6)投标人须严格履行以下承诺:
①若我单位中标,中标后在招标人所在区域( (略) (略) )建立固定、专门的管理团队,
明确团队职责和岗位职责,将人员名单和职责报招标人备案。团队人员不少于 3 人,提供人
员名单、岗位职责及对应的社保证明以便招标人核对、考核。
②如若中标,无条件接受并全面配合招标人的实地考核。
③所有产品均有追溯来源地相关证明文件。
④畜禽肉类每批次需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
⑤蔬菜农药残留不超过国家及质量管理部门的规定标准,每批次需提供农药残留检测报告,
抽样快检不合格的无条件退换。
⑥如若中标,所供物资必须质量合格,不以次充好,不将不合格品掺杂其中,杜绝假冒伪劣、
霉烂变质产品,一经发现,取消供货资格。
⑦如若中标,不中途随意退出供货,必须严格按照招标人要求的品种、质量、数量、送达时
间配送指定地点,所有物资按照招标人的要求进行验收,未达到招标人要求的则无条件退回
并及时补上。
⑧依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并接受相应考核管理。
⑨若我单位为备用供应商,需要我方接替主供应商服务时,我方将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中的报
价、人员、配送车辆及仓储配置进行服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9 月 20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9 月 26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4.1 获取方式:有意参加该项目投标的单位,需关注微信公众号【胜利监理
招标代理中心】,在下方菜单【会员服务】中点击【公司登记】, (略) 信息并提交。
信息查验通过后,点击“招标服务-微信报名”,输入项目编号 *,提交文件购买材
料,查验通过后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自动生成文件费电子发票。4.2 确认参与投标后按
照以下时间购买文件:(1)获取时间:2024 年 9 月 20 日 8 时 30 分—2024 年 9 月 26 日 17
时 00 分;(2)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4.3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查验以下
电子版资料。此阶段的查验不能替代资格后审时的专家评审。达到以下要求后,可领取招标
文件:(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授
权委托书原件,及相应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授权内容须包含文件购
买(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单位公章);(2)营业执照;(3)食品经营许可证;(4)“信用中
国”网站查询证明材料;(5)2023 年 1 月以来,食材类供货业绩证明材料; (6) 配送
能力证明材料。 4.4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
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5 日前书面通知招标人,否则招标人将按
照《江汉油田承包商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
情形除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12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 (略) (略) 31 号山东胜利 (略) 主楼二楼开标室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0 月 12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 (略) (略) 31 号山东胜利 (略) 主楼二楼开标室
七、其他
(1)本项目要求所有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万元整。投
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电汇等形式中的任意一种。银行保函须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
银行开具。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汇款信息应注明:SL
项目编号。
(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3)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4)本项目通过招标明确 1 名主供应商和 1 名备用供应商,排名第一的为主供应商,排名
第二的为备用供应商,备用供应商无份额,无需交纳履约保证金,备用供应商在主供应商不
履行合同时无条件按照投标文件响应内容接替主供应商进行配送服务,招标人按程序与其签
订服务合同,排名第三的供应商接替成为备用供应商,以此类推。若因主供应商的原因合同
无法继续履行,招标人没收其 30 万元的履约保证金,用于与备用供应商合同签订期间的应
急采购,备用供应商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成为主供应商的同时,向招标人交纳 30 万元履约保
证金。不履行承诺或合同的供应商,招标人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向中石化总部申请将其列入
承包商黑名单,并保留诉讼权利。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 (略) (略) 清河采油厂党群工
作室(纪检监督)。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 (略) (略) 清河采油厂
地 址: (略) 羊口 (略) 北清河采油厂
联 系 人:张在静
电 话:0546-*
电子邮件:*@*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胜利 (略)
地 址: (略) (略) 31 号
联 系 人: 李桂敏
电 话: *
电子邮件: *@*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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