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兴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专项债资金存放银行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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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兴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专项债资金存放银行比选公告

(略) (略) 专项债资金存放银行比选公告

本 (略) (略) 专项债资金存放银行项目,比 (略) (略) ,代理 (略) 明达 (略) 。该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 (略) (略) 专项债资金存放银行比选;

1.2服务地点: (略) ;

1.3服务内容:负 (略) (略) (略) 滨江污水处理厂 (略) 项目专项债券资金存放、划转、查询、计账、对账等业务。如中选人在服务期违反《 (略) (略) 专项债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将按办法要求划回存放资金等。

1.4本次比选确定不超过2名中 (略) (略) 专项债资金存放银行,且供应商数量与递交参选文件的参选人数量比例不超过50%。

2、参选人资格条件:

2.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2.2、特定资格条件

(6)参选人须是国内国有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商行或其分支机构, (略) 城区具有分支机构。

(7)参选人须持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分支机构)核发的金融许可证。

(8)本项目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比选,同属一个集团的,只能由一个分支机构参加。

(9)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10)纳入监管评级的银行,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B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评级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

3、比选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与比选者,请于2024年9月20日起至2024年9月24日(节假日不休),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 (略) 明达 (略) ( (略) 高新开发区青峰街12号华新花园二期203)持以下资料获取比选文件: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具体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3)金融许可证;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相关承诺。

3.2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需加盖参选人公章),凡资料不全、参选人与其证照不符、超过获取比选文件时间、提供虚假材料者将被拒绝。

4比选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址

4.1 时间:2024年9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4.2 地址: (略) 明达 (略) 二楼开标室( (略) 高新开发区青峰街12号华新花园二期203)。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响应文件,比选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开标时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书)出席开标仪式。

5、评办法

本项目评选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 (略) (略) 官网上同时发布(除此之外,其它渠道发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公告信息均为无效信息)。

7、联系方式:

比 选人: (略) (略)

地 址: (略) 雁 (略) 271号

联 系 人:余女士

电 话:0734-*

代理机构: (略) 明达 (略)

地 址: (略) 高新开发区青峰街12号华新花园二期203

邮 编:*

项目负责人:何 丹

电 话:0734-* *

电子邮件:*@*26.com


(略) (略) 专项债资金存放银行比选公告

本 (略) (略) 专项债资金存放银行项目,比 (略) (略) ,代理 (略) 明达 (略) 。该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 (略) (略) 专项债资金存放银行比选;

1.2服务地点: (略) ;

1.3服务内容:负 (略) (略) (略) 滨江污水处理厂 (略) 项目专项债券资金存放、划转、查询、计账、对账等业务。如中选人在服务期违反《 (略) (略) 专项债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将按办法要求划回存放资金等。

1.4本次比选确定不超过2名中 (略) (略) 专项债资金存放银行,且供应商数量与递交参选文件的参选人数量比例不超过50%。

2、参选人资格条件:

2.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2.2、特定资格条件

(6)参选人须是国内国有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商行或其分支机构, (略) 城区具有分支机构。

(7)参选人须持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分支机构)核发的金融许可证。

(8)本项目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比选,同属一个集团的,只能由一个分支机构参加。

(9)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10)纳入监管评级的银行,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B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评级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

3、比选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与比选者,请于2024年9月20日起至2024年9月24日(节假日不休),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 (略) 明达 (略) ( (略) 高新开发区青峰街12号华新花园二期203)持以下资料获取比选文件: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具体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3)金融许可证;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相关承诺。

3.2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需加盖参选人公章),凡资料不全、参选人与其证照不符、超过获取比选文件时间、提供虚假材料者将被拒绝。

4比选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址

4.1 时间:2024年9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4.2 地址: (略) 明达 (略) 二楼开标室( (略) 高新开发区青峰街12号华新花园二期203)。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响应文件,比选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开标时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书)出席开标仪式。

5、评办法

本项目评选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 (略) (略) 官网上同时发布(除此之外,其它渠道发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公告信息均为无效信息)。

7、联系方式:

比 选人: (略) (略)

地 址: (略) 雁 (略) 271号

联 系 人:余女士

电 话:0734-*

代理机构: (略) 明达 (略)

地 址: (略) 高新开发区青峰街12号华新花园二期203

邮 编:*

项目负责人:何 丹

电 话:0734-* *

电子邮件:*@*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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