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食堂大宗物资采购协议供应商奶制品遴选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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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食堂大宗物资采购协议供应商奶制品遴选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略) (略) 食堂大宗物资采购协议供应商(奶制品)遴选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09-20 18:36|发布单位:湖北 (略)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10-09|项目监管地: (略) 本级|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略) (略) 食堂大宗物资采购协议供应商(奶制品)遴选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宜昌 (略) (http://**)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0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01F

2、采购计划备案号:*-2024-*

3、项目名称: (略) (略) 食堂大宗物资采购协议供应商(奶制品)遴选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65(万元)

6、最高限价:65(万元)

7、采购需求:

采购一家协议供应商, (略) (略) 食堂大宗物资—奶制品的供应。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微型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按本采购文件附件规定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且证书的许可范围包括所投货物类别。(提供证书扫描件;“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企业可提供食品经营备案证明;《食品经营许可证》纳入“多证合一”登记改革的地区,提供的营业执照的“许可项目”包括所投货物类别的也予认可)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9月21日至2024年10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宜昌 (略) (http://**)

3、方式:

本 (略) 上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注 (略) 公共 (略) 网员后,方 (略) 员 (略) 上提示下载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供应商未 (略) 上下载磋商文件的,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上传磋商响应文件时须取得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 (略) (略) —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后,方可上传磋商响应文件。(具体操作参见《宜昌 (略) 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指南》)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10月0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截止时间前, (略) 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 (略) ,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采购代理机构( (略) )将拒收磋商响应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视为放弃磋商。磋商截止时间与开启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中的相关信息。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10月0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宜昌高新区发展大道57-6号(三峡云计算大厦)B座七楼7012室(湖北 (略) 开标室)。供应商须派磋商代表到评审现场参加磋商,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2.本项目为使用宜昌 (略) 的全流程电子化分散采购项目。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夷陵大道183号

联系方式:07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 (略)

地 址:宜昌高新区发展大道57-6号(三峡云计算大厦)B座七楼

联系方式:07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超

电 话:0717-*

(略) (略) 食堂大宗物资采购协议供应商(奶制品)遴选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09-20 18:36|发布单位:湖北 (略)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10-09|项目监管地: (略) 本级|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略) (略) 食堂大宗物资采购协议供应商(奶制品)遴选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宜昌 (略) (http://**)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0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01F

2、采购计划备案号:*-2024-*

3、项目名称: (略) (略) 食堂大宗物资采购协议供应商(奶制品)遴选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65(万元)

6、最高限价:65(万元)

7、采购需求:

采购一家协议供应商, (略) (略) 食堂大宗物资—奶制品的供应。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微型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按本采购文件附件规定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且证书的许可范围包括所投货物类别。(提供证书扫描件;“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企业可提供食品经营备案证明;《食品经营许可证》纳入“多证合一”登记改革的地区,提供的营业执照的“许可项目”包括所投货物类别的也予认可)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9月21日至2024年10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宜昌 (略) (http://**)

3、方式:

本 (略) 上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注 (略) 公共 (略) 网员后,方 (略) 员 (略) 上提示下载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供应商未 (略) 上下载磋商文件的,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上传磋商响应文件时须取得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 (略) (略) —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后,方可上传磋商响应文件。(具体操作参见《宜昌 (略) 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指南》)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10月0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截止时间前, (略) 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 (略) ,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采购代理机构( (略) )将拒收磋商响应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视为放弃磋商。磋商截止时间与开启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中的相关信息。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10月0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宜昌高新区发展大道57-6号(三峡云计算大厦)B座七楼7012室(湖北 (略) 开标室)。供应商须派磋商代表到评审现场参加磋商,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2.本项目为使用宜昌 (略) 的全流程电子化分散采购项目。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夷陵大道183号

联系方式:07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 (略)

地 址:宜昌高新区发展大道57-6号(三峡云计算大厦)B座七楼

联系方式:07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超

电 话: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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