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县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建湖县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项目
建湖县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建湖县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项目
建湖县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建湖县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建湖县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预算金额:人民币9万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9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采购人将不予接受,视为无效标书。
5、采购内容:对列入2024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编制的报告开展中期评估和终期验收,出具中期评估、终期验收意见。全年需评估验收总量约7份,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内工程量适当调整的权利。
6、服务时间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该项目不得转包,一旦发现查实,立即中止合同,所有违约责任由成交单位承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本招标公告在“ (略) 建湖生态环境局网(http://**)”发布。
2、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资格条件及要求,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09月20日至2024年09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周日休息(北京时间,下同)】,须将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电话、邮箱)以及购买人身份证电子扫描件通过微信的方式(微信号:*)发送至报名联系人微信,来完成本项目的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购买,供应商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
3、本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佰元整(¥:300.00元),供应商在报名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略) 建湖生态环境局二楼会议室。
五、开启时间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略) 建湖生态环境局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 (略) 建湖生态环境局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2、各潜在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需携带其二代身份证原件准时出席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认可开标结果。
3、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4份,电子标书:1份(载体为U盘,表面加贴投标单位简称,电子标书内容为响应文件正本加盖公章后扫描件)。
4、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上网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 (略) 生态环境局官网”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5、供应商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6、本项 (略) 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文件精神,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建湖生态环境局
地址: (略) 建湖县湖中北路18号
联系方式:杨主任,*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 (略)
地址: (略) 亭湖区黄海中路103号三楼
联系方式:宋先生,*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先生
电话:*
建湖县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建湖县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建湖县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预算金额:人民币9万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9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采购人将不予接受,视为无效标书。
5、采购内容:对列入2024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编制的报告开展中期评估和终期验收,出具中期评估、终期验收意见。全年需评估验收总量约7份,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内工程量适当调整的权利。
6、服务时间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该项目不得转包,一旦发现查实,立即中止合同,所有违约责任由成交单位承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本招标公告在“ (略) 建湖生态环境局网(http://**)”发布。
2、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资格条件及要求,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09月20日至2024年09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周日休息(北京时间,下同)】,须将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电话、邮箱)以及购买人身份证电子扫描件通过微信的方式(微信号:*)发送至报名联系人微信,来完成本项目的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购买,供应商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
3、本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佰元整(¥:300.00元),供应商在报名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略) 建湖生态环境局二楼会议室。
五、开启时间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略) 建湖生态环境局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 (略) 建湖生态环境局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2、各潜在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需携带其二代身份证原件准时出席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认可开标结果。
3、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4份,电子标书:1份(载体为U盘,表面加贴投标单位简称,电子标书内容为响应文件正本加盖公章后扫描件)。
4、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上网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 (略) 生态环境局官网”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5、供应商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6、本项 (略) 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文件精神,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建湖生态环境局
地址: (略) 建湖县湖中北路18号
联系方式:杨主任,*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 (略)
地址: (略) 亭湖区黄海中路103号三楼
联系方式:宋先生,*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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