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示范区第一幼儿园、第二幼儿园建设项目委托代建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平原示范区第一幼儿园、第二幼儿园建设项目委托代建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平原示范区第一幼儿园、第二幼儿园建设项目委托代建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0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新平磋商采购-2024-30

2、项目名称:平原示范区第一幼儿园、第二幼儿园建设项目委托代建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1

平原示范区第一幼儿园、第二幼儿园建设项目委托代建项目

*

*

*

5、采购需求:

(1)建设内容及规模:平原示范区第一幼儿园位于平原示范区韶山街与雅砻江路交叉口东南,用地5亩,总建筑面积3588 平方米,第二幼儿园位于岷江路与恒山路交叉口西南角,用地13.5亩,总建筑面积6345平方米,幼儿园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幼儿活动用房、服务用房、附属用房及设备用房,以及项目范围内的给排水、供电电讯、室外活动场地、跑道等基础设施工程;以实际为准。

(2)采购范围与内容:平原示范区第一幼儿园、第二幼儿园建设项目委托代建(特许经营项目除外) 包含:根据委托人建设计划,依法组织工程勘察、方案设计编制;组织施工图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选购、检测及监测服务等;办理施工许可证、消防等手续;工程相关合同的洽谈签订与履约的监督管理;工程中间验收、工程结算、竣工验收、建设档案移交、工程保修等。

(3)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4)服务地点: (略) 平原示范区

(5)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到现行工程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代建项目合同履行完毕之日止。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服务项目,即:提供的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资格审查结束前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9月24日08:30时至2024年9月29日18:00时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3、方式:供应商须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密钥,凭CA密钥登录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采购文件(.xxzf格式)及资料(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事指南-服务指南)。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0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加密电子响应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10月10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十一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心门户网站––“智能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潜在供应商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事宜请查阅“智能开标大厅”首页右上角“操作指南”。

2、采购代理服务费:13400元,由成交人向采购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3、各供应商在磋商会议结束前务必要在远程开标大厅保持在线的状态,本项目采用不少于三轮磋商方式,要求在每次开始报价的30分钟内完成报价,未在规定的时间进行报价的视为放弃,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监督部门:

新乡平原新区管委会财政局 电话:0373-*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 (略) 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教育体育局

地址: (略) 平原示范区丽江路与华山路交叉口平原新区第一初级中学培训楼

联系人:吴亚超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河南 (略)

地址: (略) 金水区纬四路13号

联系人:郜彬

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郜彬

电话:*

河南 (略)

2024年9月23日



项目概况:

平原示范区第一幼儿园、第二幼儿园建设项目委托代建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0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新平磋商采购-2024-30

2、项目名称:平原示范区第一幼儿园、第二幼儿园建设项目委托代建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1

平原示范区第一幼儿园、第二幼儿园建设项目委托代建项目

*

*

*

5、采购需求:

(1)建设内容及规模:平原示范区第一幼儿园位于平原示范区韶山街与雅砻江路交叉口东南,用地5亩,总建筑面积3588 平方米,第二幼儿园位于岷江路与恒山路交叉口西南角,用地13.5亩,总建筑面积6345平方米,幼儿园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幼儿活动用房、服务用房、附属用房及设备用房,以及项目范围内的给排水、供电电讯、室外活动场地、跑道等基础设施工程;以实际为准。

(2)采购范围与内容:平原示范区第一幼儿园、第二幼儿园建设项目委托代建(特许经营项目除外) 包含:根据委托人建设计划,依法组织工程勘察、方案设计编制;组织施工图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选购、检测及监测服务等;办理施工许可证、消防等手续;工程相关合同的洽谈签订与履约的监督管理;工程中间验收、工程结算、竣工验收、建设档案移交、工程保修等。

(3)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4)服务地点: (略) 平原示范区

(5)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到现行工程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代建项目合同履行完毕之日止。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服务项目,即:提供的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资格审查结束前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9月24日08:30时至2024年9月29日18:00时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3、方式:供应商须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密钥,凭CA密钥登录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采购文件(.xxzf格式)及资料(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事指南-服务指南)。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0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加密电子响应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10月10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十一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心门户网站––“智能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潜在供应商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事宜请查阅“智能开标大厅”首页右上角“操作指南”。

2、采购代理服务费:13400元,由成交人向采购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3、各供应商在磋商会议结束前务必要在远程开标大厅保持在线的状态,本项目采用不少于三轮磋商方式,要求在每次开始报价的30分钟内完成报价,未在规定的时间进行报价的视为放弃,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监督部门:

新乡平原新区管委会财政局 电话:0373-*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 (略) 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教育体育局

地址: (略) 平原示范区丽江路与华山路交叉口平原新区第一初级中学培训楼

联系人:吴亚超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河南 (略)

地址: (略) 金水区纬四路13号

联系人:郜彬

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郜彬

电话:*

河南 (略)

2024年9月23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