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购子公司主要领导人员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服务项目的公告
关于采购子公司主要领导人员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服务项目的公告
(略) 中小企业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采购子公司主要领导人员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服务项目的公告
(略) 中小企业金融服务(集团) (略) 主要领导人员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服务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方式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竞争 (略) 主要领导人员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服务机构。
二、采购项目简介
(一)项目简介:根据采购人工作需要,拟选聘1家中介机构提 (略) 中小企业金融服务(集团) (略) 主要领导人员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服务,内容及期限如下:
(略) 广信农业 (略) 主要领导人员:2017年5月15日至2024年3月31日;
(略) (略) 主要领导人员:2021年11月4日至2024年7月31日;
(略) (略) 主要领导人员:2023年1月16日至2024年7月31日。
(二)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项目全面结束。
(三)本项目需求:提供子公司主要领导人员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服务。
三、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国有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金〔2020〕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金融企业财务管理的通知》(财金〔2022〕87号)及其他法律法规相关要求;
7.供应商截止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中任一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特殊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3年及以上,由有限责任制转为特殊的普通合伙制或普通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延续转制前的经营年限;
2.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组织机构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并且执行有效;
3.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按时保质完成审计工作任务,在审计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具备承担相应审计风险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职业记录和社会声誉,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四、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中介机构应提供资料
(一)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法人代表委托他人参加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内容包括:企业简介、项目报价表、项目业绩(类似项目合同复印件,至少三个)。
报价文件份数:1份。
五、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8日上午12点(北京时间)。
六、递交磋商文件地点
(略) 利州区利州东路二段509号(康隆.财富旺角)18楼纪检审计部。
磋商文件必须在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响应文件,采购人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磋商文件。
七、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2024年10月9日上午10点(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 (略) 利州区利州东路二段509号(康隆.财富旺角)18楼会议室。
八、公告期限
2024年9月23日至2024年9月29日
九、其他
本次审计服务费限价9万元以内。
若报名参加磋商的机构少于3家,本次磋商终止。
公司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评审,于2024年10月12日前将结果书面通知中选机构,未收到通知的即未中选。
其他未尽事宜可与联系人联系。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839-*,*
特此公告。
附件:申请磋商文件
(略) 中小企业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3日
(略) 中小企业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采购子公司主要领导人员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服务项目的公告
(略) 中小企业金融服务(集团) (略) 主要领导人员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服务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方式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竞争 (略) 主要领导人员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服务机构。
二、采购项目简介
(一)项目简介:根据采购人工作需要,拟选聘1家中介机构提 (略) 中小企业金融服务(集团) (略) 主要领导人员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服务,内容及期限如下:
(略) 广信农业 (略) 主要领导人员:2017年5月15日至2024年3月31日;
(略) (略) 主要领导人员:2021年11月4日至2024年7月31日;
(略) (略) 主要领导人员:2023年1月16日至2024年7月31日。
(二)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项目全面结束。
(三)本项目需求:提供子公司主要领导人员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服务。
三、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国有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金〔2020〕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金融企业财务管理的通知》(财金〔2022〕87号)及其他法律法规相关要求;
7.供应商截止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中任一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特殊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3年及以上,由有限责任制转为特殊的普通合伙制或普通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延续转制前的经营年限;
2.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组织机构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并且执行有效;
3.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按时保质完成审计工作任务,在审计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具备承担相应审计风险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职业记录和社会声誉,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四、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中介机构应提供资料
(一)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法人代表委托他人参加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内容包括:企业简介、项目报价表、项目业绩(类似项目合同复印件,至少三个)。
报价文件份数:1份。
五、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8日上午12点(北京时间)。
六、递交磋商文件地点
(略) 利州区利州东路二段509号(康隆.财富旺角)18楼纪检审计部。
磋商文件必须在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响应文件,采购人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磋商文件。
七、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2024年10月9日上午10点(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 (略) 利州区利州东路二段509号(康隆.财富旺角)18楼会议室。
八、公告期限
2024年9月23日至2024年9月29日
九、其他
本次审计服务费限价9万元以内。
若报名参加磋商的机构少于3家,本次磋商终止。
公司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评审,于2024年10月12日前将结果书面通知中选机构,未收到通知的即未中选。
其他未尽事宜可与联系人联系。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839-*,*
特此公告。
附件:申请磋商文件
(略) 中小企业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3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