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财政局“选择社保基金财政专户开户银行”公开招标公告
昆明市财政局“选择社保基金财政专户开户银行”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财政部关于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12〕3号)《云南省财政专户开户银行选择办法》(云财库〔2017〕22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专户管理的通知》(云财库〔2022〕14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有关规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87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有关规定,受 (略) 财政局的委托, (略) 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 (略) 财政局“选择社保基金财政专户开户银行”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 (略) 财政局“选择社保基金财政专户开户银行”
2.项目编号:昆采招*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内容及需求:
(1)招标内容:“选择社保基金财政专户开户银行”。
(2)技术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项目说明和要求”。
(3)项目预算:无。本项目为选择1家银行服务机构。
(4)服务期限:按合同约定
5.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备独立经营主体的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以及本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证件;
(3)投标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投标供应商应具有专业的技术服务能力,并配备相应的技术力量;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9月24日09:00—2024年9月30日17:00止(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7.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免费报名、免费获取。
7.1报名及获取方式:
(1)现场报名及获取: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地址: (略) (略) 级行政中心2号楼511办公室。
(2)邮件报名及获取:请将所需招标文件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公章、*@*q.com,工作人员收到后发送该项目招标文件。
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0月15日09:30至10:00时止。
9.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一式六份(一正五副)。
10.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略) 级行政中心二号楼5楼505会议室。
11.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开标。
12.开标地点: (略) (略) 级行政中心二号楼5楼政府采购办公室505会议室。
13.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不收取。
14. 投标供应商在响应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 (略) 上公告形式发布,请在响应前经 (略) (略) (http://**.cn)获取最新信息,若有变更,请投标供应商自 (略) (略) (http://**.cn)收取修改内容,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15.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 (略) (略) (http://**.cn)发布。
16.采购人: (略) 财政局
地址: (略) (略) 级行政中心3号楼246室
联系人:陈昊博 电话:0871-*
17.集中采购机构: (略) 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址: (略) (略) 级行政中心2号楼5楼511室
联系人:谭杰 电话:0871-*
18.本项目中与采购需求有关的咨询请与采购人联系。
19. 评标专家评标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支付标准参照云财采〔2017〕9号文件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财政部关于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12〕3号)《云南省财政专户开户银行选择办法》(云财库〔2017〕22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专户管理的通知》(云财库〔2022〕14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有关规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87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有关规定,受 (略) 财政局的委托, (略) 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 (略) 财政局“选择社保基金财政专户开户银行”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 (略) 财政局“选择社保基金财政专户开户银行”
2.项目编号:昆采招*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内容及需求:
(1)招标内容:“选择社保基金财政专户开户银行”。
(2)技术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项目说明和要求”。
(3)项目预算:无。本项目为选择1家银行服务机构。
(4)服务期限:按合同约定
5.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备独立经营主体的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以及本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证件;
(3)投标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投标供应商应具有专业的技术服务能力,并配备相应的技术力量;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9月24日09:00—2024年9月30日17:00止(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7.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免费报名、免费获取。
7.1报名及获取方式:
(1)现场报名及获取: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地址: (略) (略) 级行政中心2号楼511办公室。
(2)邮件报名及获取:请将所需招标文件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公章、*@*q.com,工作人员收到后发送该项目招标文件。
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0月15日09:30至10:00时止。
9.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一式六份(一正五副)。
10.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略) 级行政中心二号楼5楼505会议室。
11.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开标。
12.开标地点: (略) (略) 级行政中心二号楼5楼政府采购办公室505会议室。
13.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不收取。
14. 投标供应商在响应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 (略) 上公告形式发布,请在响应前经 (略) (略) (http://**.cn)获取最新信息,若有变更,请投标供应商自 (略) (略) (http://**.cn)收取修改内容,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15.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 (略) (略) (http://**.cn)发布。
16.采购人: (略) 财政局
地址: (略) (略) 级行政中心3号楼246室
联系人:陈昊博 电话:0871-*
17.集中采购机构: (略) 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址: (略) (略) 级行政中心2号楼5楼511室
联系人:谭杰 电话:0871-*
18.本项目中与采购需求有关的咨询请与采购人联系。
19. 评标专家评标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支付标准参照云财采〔2017〕9号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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