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食堂选取主副食供应商竞争性磋商公告
某部食堂选取主副食供应商竞争性磋商公告
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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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餐饮服务 需求描述 详见附件 | ¥* | 1(项) | ¥* |
按本项 (略) 网上报价并上传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的供应商将失去成交供应商资格。
通过采购人组织的验收。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磋商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费、人工费及提供服务所需的其他费用及各种应纳的税费。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一)付款进度:
1.由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资料包括并不限于结算单(包括并不限于每日采购产品,单价、数量、金额及总额)、每日供货结算清单原件、正规发票等资料。采购人确认后,由专人按程序向财务部门提交付款申请,财务部门审核通过后,每月15号前,将采购人确认货款 (略) 账户。
2.双方任一方对结算价格有异议的,由双 (略) 场询价对价格复核后协商处理。
3.若出现中标人谎报金额或数量等情况,经采购人查实,每发现一次扣取履约保证金的10%作为违约金,总计3次以上(含)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扣除剩余履约保证金。
(二)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前,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1000元人民币,履约保证金可以以转账、支票、电汇、见索即付不可撤销的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的形式提交;
(三)结算方式:每月进行一次结算,财务部门对采购人提交的付款资料审核通过后,以转账方式向供应商支付货款;
(四)履约保证金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时间为合同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一)质量保证
1.所有商品因验收货物时不能直接判断质量的,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商品,中标人应作退货处理。
2.因中标人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质量问题)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食物中毒等事故,由中标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以及全部法律责任。
3.如送货不及时或因质量问题不能达到要求影响开餐,每次中标人需承担人民币2000元违约金,且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二)售后服务内容
1.因市场特殊原因,个别食材不能及时提供,中标人应主动与*方采购人沟通协调,更换品种,满足需要。
2.物资验收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中标人应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进行调换,确保不影响正常工作。
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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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餐饮服务 需求描述 详见附件 | ¥* | 1(项) | ¥* |
按本项 (略) 网上报价并上传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的供应商将失去成交供应商资格。
通过采购人组织的验收。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磋商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费、人工费及提供服务所需的其他费用及各种应纳的税费。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一)付款进度:
1.由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资料包括并不限于结算单(包括并不限于每日采购产品,单价、数量、金额及总额)、每日供货结算清单原件、正规发票等资料。采购人确认后,由专人按程序向财务部门提交付款申请,财务部门审核通过后,每月15号前,将采购人确认货款 (略) 账户。
2.双方任一方对结算价格有异议的,由双 (略) 场询价对价格复核后协商处理。
3.若出现中标人谎报金额或数量等情况,经采购人查实,每发现一次扣取履约保证金的10%作为违约金,总计3次以上(含)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扣除剩余履约保证金。
(二)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前,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1000元人民币,履约保证金可以以转账、支票、电汇、见索即付不可撤销的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的形式提交;
(三)结算方式:每月进行一次结算,财务部门对采购人提交的付款资料审核通过后,以转账方式向供应商支付货款;
(四)履约保证金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时间为合同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一)质量保证
1.所有商品因验收货物时不能直接判断质量的,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商品,中标人应作退货处理。
2.因中标人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质量问题)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食物中毒等事故,由中标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以及全部法律责任。
3.如送货不及时或因质量问题不能达到要求影响开餐,每次中标人需承担人民币2000元违约金,且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二)售后服务内容
1.因市场特殊原因,个别食材不能及时提供,中标人应主动与*方采购人沟通协调,更换品种,满足需要。
2.物资验收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中标人应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进行调换,确保不影响正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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