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企业年金管理服务机构-第2、3、4包招标公告
信达企业年金管理服务机构-第2、3、4包招标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人为中国信达 (略) ,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 (略)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信达 (略) (采购人)的委托,就中国信达 (略) 企业年金管理服务机构项目(采购编号:0733-*)进行竞争性磋商。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2.项目概况与采购目标
中国信达 (略) 拟采购企业年金管理服务机构供应商,本项目分为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4个子包,其中前3包分别选择1名合格的供应商作为最终成交供应商,第4包投资管理人选择最多4家机构(3家正选,1家备选,备选供应商将根据采购人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实施投管任务),为保证竞争性第4包投资管理人取实际合格响应供应商数量N-2家供应商作为入围成交供应商。
本项目四个包将分为两个阶段进行采购,第一阶段采购受托人,由信达与成交单位签署受托管理合同,目前受托人已确定为建信养 (略) 。第二阶段采购账户管理人、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由采购人采购账户管理人、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但由受托人(建信养 (略) )与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中标单位分别签订委托管理合同。如账户管理人或投资管理人与受托人为同一人时,则由采购人直接与成交供应商签署委托管理合同。
按照《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同一企业年金计划中,受托人与托管人、托管人与投资管理人不得为同一人;受托人与托管人、托管人与投资管理人、投资管理人与其他投资管理人的总经理和企业年金从业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本阶段采购第2包(账户管理人)、第3包(托管人)、第4包(投资管理人),具体内容如下:
第2包:账户管理人(采购编号:0733-*/2)
本包主要内容:
(1)建立企业年金基金企业账户和个人账户;
(2)记录企业、职工缴费以及企业年金基金投资收益;
(3)定期与托管人核对缴费数据以及企业年金基金账户财产变化状况,及时将核对结果提交受托人;
(4)计算企业年金待遇;
(5)向企业和受益人提供企业年金基金企业账户和个人账户信息查询服务;向受益人提供年度权益报告;
(6)定期向受托人提交账户管理数据等信息以及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报告;定期向有关监管部门提交开展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业务情况的报告;
(7)按照国家规定保存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档案自合同终止之日起至少15年;
(8)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具体要求及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服务要求”。
第3包:托管人(采购编号:0733-*/3)
本包主要内容:
(1)安全保管企业年金基金财产;
(2)以企业年金基金名义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等;
(3)对所托管的不同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和独立;
(4)根据受托人指令,向投资管理人分配企业年金基金财产;
(5)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6)负责企业年金基金会计核算和估值,复核、审查和确认投资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财产净值;
(7)根据受托人指令,向受益人发放企业年金待遇;
(8)定期与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核对有关数据;
(9)按照规定监督投资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并定期向受托人报告投资监督情况;
(10)定期向受托人提交企业年金基金托管和财务会计报告;定期向有关监管部门提交开展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业务情况的报告;
(11)按照国家规定保存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业务活动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自合同终止之日起至少15年;
(12)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具体要求及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服务要求”。
第4包:投资管理人(采购编号:0733-*/4)
本包主要内容:
(1)对企业年金基金财产进行投资;
(2)及时与托管人核对企业年金基金会计核算和估值结果;
(3)建立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风险准备金;
(4)定期向受托人提交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报告;定期向有关监管部门提交开展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业务情况的报告;
(5)根据国家规定保存企业年金基金财产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投资记录自合同终止之日起至少15年;
(6)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具体要求及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服务要求”。
供应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参与上述一个包或多个包的磋商申请。
3.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第2包:账户管理人(采购编号:0733-*/2)
3.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有圆满履行合同能力;
3.2供应商须取得人力资源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具有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人资格的服务机构;
3.3供应商须同时符合人社部11号令《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账户管理人资格条件。
(1)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3)取得企业年金基金从业资格的专职人员达到规定人数;
(4)具有相应的企业年金基金账户信息管理系统;
(5)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6)具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7)近3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8)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3.4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财务状况及社会声誉良好,且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后)政府采购、 (略) 系统内组织的采购项目中未发生过欺骗、欺诈或以其他手段谋取中标而被取消投标资格或受到其他处罚的记录,无重大违规行为和案件发生,没有涉及处于诉讼中的重大案件,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 站截图并提供承诺书);
3.5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7月1日以后)在同类行业具有类似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人服务项目的业绩(需提供合同等证明文件);
3.6本项目为整体方案采购,不接受部分磋商申请,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申请。
第3包:托管人(采购编号:0733-*/3)
3.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有圆满履行合同能力;
3.2供应商须取得人力资源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具有企业年金托管人资格的服务机构(需提供证明文件或承诺书);
3.3供应商须同时符合人社部11号令《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托管人资格条件(需提供承诺书)。
(1)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3)设有专门的资产托管部门;
(4)取得企业年金基金从业资格的专职人员达到规定人数;
(5)具有保管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条件;
(6)具有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系统;
(7)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8)具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9)近3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10)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3.4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财务状况及社会声誉良好,且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后)政府采购、 (略) 系统内组织的采购项目中未发生过欺骗、欺诈或以其他手段谋取中标而被取消投标资格或受到其他处罚的记录,无重大违规行为和案件发生,没有涉及处于诉讼中的重大案件,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 站截图并提供承诺书);
3.5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7月1日以后)在同类行业具有类似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人服务项目的业绩(需提供合同等证明文件);
3.6本项目为整体方案采购,不接受部分磋商申请,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申请。
第4包:投资管理人(采购编号:0733-*/4)
3.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有圆满履行合同能力;
3.2供应商须取得人力资源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具有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资格的服务机构(需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3供应商须同时符合人社部11号令《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第四十条投资管理人资格条件(需提供承诺书);
(1)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受托投资管理、基金管理或者资产管理资格的独立法人;
(2)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3)取得企业年金基金从业资格的专职人员达到规定人数;
(4)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5)具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6)近3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7)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3.4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财务状况及社会声誉良好,且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后)政府采购、 (略) 系统内组织的采购项目中未发生过欺骗、欺诈或以其他手段谋取中标而被取消投标资格或受到其他处罚的记录,无重大违规行为和案件发生,没有涉及处于诉讼中的重大案件,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 站截图并提供承诺书);
3.5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7月1日以后)在同类行业具有类似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人服务项目的业绩(需提供合同等证明文件);
3.6本项目为整体方案采购,不接受部分磋商申请,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申请。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4年9月23日至2024年9月30日,每日9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各包将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资格条件中要求3.2、3.3、3.4要求的承诺书及证明文件、3.4要 (略) 站截图证明材料、3.5要求的合同证明文件等扫描件 (略) 对应的标的中购买对应标的竞争性磋商文件。
4.2 磋商文件每包售价人民币200元,平台服务费每包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4.3 注意事项:本项 (略) 上发售、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并在线收退保证金项目。凡有意参加的潜在供应商,请前往 (略) (http://**.cn)免费注册,平台将对潜在供应商的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审核通过即为注册成功,方可登录、购买及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 (略) 出具, (略) 领取电子发票。 (略) 服务费发票, (略) 出具, (略) 领取。平台联系方式:010-*。
潜在 (略) 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投标资格审核、确认、购标及费用支付等流程所需的时间,务必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完成,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购买标书成功后, (略) 获取缴纳保证金的虚拟账号(平台无支付功能),即可按照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汇款。保证金虚拟账号针对不同供应商、项目各不相同,请勿泄露或从他人处获取账号信息,因账号泄露导致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本项目需递交纸质文件参与竞标, (略) 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
5.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第2包:账户管理人
5.1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09日09时30分,地点: (略) (略) 口大街信达金融中心418会议室(如有变化,将以书面形式另行通知)。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第3包:托管人
5.1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09日14时00分,地点: (略) (略) 口大街信达金融中心418会议室(如有变化,将以书面形式另行通知)。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第4包:投资管理人
5.1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09时30分,地点: (略) (略) 口大街信达金融中心819会议室(如有变化,将以书面形式另行通知)。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磋商时间及地点
第2包:账户管理人
6.1磋商时间为2024年10月09日09时30分,地点: (略) (略) 口大街信达金融中心418会议室(如有变化,将以书面形式另行通知)
第3包:托管人
6.1磋商时间为2024年10月09日14时00分,地点: (略) (略) 口大街信达金融中心418会议室(如有变化,将以书面形式另行通知)
第4包:投资管理人
6.1磋商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09时30分,地点: (略) (略) 口大街信达金融中心819会议室(如有变化,将以书面形式另行通知)
7.成交候选人公示
7.1评审结果将在公开媒体中国 (略) (http://)、中国信达 (略) 官网(http://**)和 (略) 网站http://**)上刊登,公示期3日。
8.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信达 (略) | 采购代理机构: (略) |
地 址: (略) (略) (略) 1号楼 | 地 址: (略) 朝阳区 (略) 59号楼京城机电大厦18层 |
邮 编:* | 邮 编:* |
联系人:陈士青 | 联系人:褚仕刚/陈思玮 |
电话:010-* * | 电话:010-*-688/627 */* |
电子邮件:*@*ttp://** | 电子邮件:*@*ttp://** *@*ttp://** |
2024年9月23日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人为中国信达 (略) ,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 (略)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信达 (略) (采购人)的委托,就中国信达 (略) 企业年金管理服务机构项目(采购编号:0733-*)进行竞争性磋商。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2.项目概况与采购目标
中国信达 (略) 拟采购企业年金管理服务机构供应商,本项目分为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4个子包,其中前3包分别选择1名合格的供应商作为最终成交供应商,第4包投资管理人选择最多4家机构(3家正选,1家备选,备选供应商将根据采购人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实施投管任务),为保证竞争性第4包投资管理人取实际合格响应供应商数量N-2家供应商作为入围成交供应商。
本项目四个包将分为两个阶段进行采购,第一阶段采购受托人,由信达与成交单位签署受托管理合同,目前受托人已确定为建信养 (略) 。第二阶段采购账户管理人、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由采购人采购账户管理人、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但由受托人(建信养 (略) )与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中标单位分别签订委托管理合同。如账户管理人或投资管理人与受托人为同一人时,则由采购人直接与成交供应商签署委托管理合同。
按照《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同一企业年金计划中,受托人与托管人、托管人与投资管理人不得为同一人;受托人与托管人、托管人与投资管理人、投资管理人与其他投资管理人的总经理和企业年金从业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本阶段采购第2包(账户管理人)、第3包(托管人)、第4包(投资管理人),具体内容如下:
第2包:账户管理人(采购编号:0733-*/2)
本包主要内容:
(1)建立企业年金基金企业账户和个人账户;
(2)记录企业、职工缴费以及企业年金基金投资收益;
(3)定期与托管人核对缴费数据以及企业年金基金账户财产变化状况,及时将核对结果提交受托人;
(4)计算企业年金待遇;
(5)向企业和受益人提供企业年金基金企业账户和个人账户信息查询服务;向受益人提供年度权益报告;
(6)定期向受托人提交账户管理数据等信息以及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报告;定期向有关监管部门提交开展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业务情况的报告;
(7)按照国家规定保存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档案自合同终止之日起至少15年;
(8)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具体要求及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服务要求”。
第3包:托管人(采购编号:0733-*/3)
本包主要内容:
(1)安全保管企业年金基金财产;
(2)以企业年金基金名义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等;
(3)对所托管的不同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和独立;
(4)根据受托人指令,向投资管理人分配企业年金基金财产;
(5)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6)负责企业年金基金会计核算和估值,复核、审查和确认投资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财产净值;
(7)根据受托人指令,向受益人发放企业年金待遇;
(8)定期与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核对有关数据;
(9)按照规定监督投资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并定期向受托人报告投资监督情况;
(10)定期向受托人提交企业年金基金托管和财务会计报告;定期向有关监管部门提交开展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业务情况的报告;
(11)按照国家规定保存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业务活动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自合同终止之日起至少15年;
(12)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具体要求及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服务要求”。
第4包:投资管理人(采购编号:0733-*/4)
本包主要内容:
(1)对企业年金基金财产进行投资;
(2)及时与托管人核对企业年金基金会计核算和估值结果;
(3)建立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风险准备金;
(4)定期向受托人提交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报告;定期向有关监管部门提交开展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业务情况的报告;
(5)根据国家规定保存企业年金基金财产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投资记录自合同终止之日起至少15年;
(6)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具体要求及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服务要求”。
供应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参与上述一个包或多个包的磋商申请。
3.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第2包:账户管理人(采购编号:0733-*/2)
3.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有圆满履行合同能力;
3.2供应商须取得人力资源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具有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人资格的服务机构;
3.3供应商须同时符合人社部11号令《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账户管理人资格条件。
(1)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3)取得企业年金基金从业资格的专职人员达到规定人数;
(4)具有相应的企业年金基金账户信息管理系统;
(5)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6)具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7)近3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8)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3.4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财务状况及社会声誉良好,且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后)政府采购、 (略) 系统内组织的采购项目中未发生过欺骗、欺诈或以其他手段谋取中标而被取消投标资格或受到其他处罚的记录,无重大违规行为和案件发生,没有涉及处于诉讼中的重大案件,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 站截图并提供承诺书);
3.5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7月1日以后)在同类行业具有类似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人服务项目的业绩(需提供合同等证明文件);
3.6本项目为整体方案采购,不接受部分磋商申请,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申请。
第3包:托管人(采购编号:0733-*/3)
3.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有圆满履行合同能力;
3.2供应商须取得人力资源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具有企业年金托管人资格的服务机构(需提供证明文件或承诺书);
3.3供应商须同时符合人社部11号令《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托管人资格条件(需提供承诺书)。
(1)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3)设有专门的资产托管部门;
(4)取得企业年金基金从业资格的专职人员达到规定人数;
(5)具有保管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条件;
(6)具有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系统;
(7)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8)具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9)近3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10)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3.4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财务状况及社会声誉良好,且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后)政府采购、 (略) 系统内组织的采购项目中未发生过欺骗、欺诈或以其他手段谋取中标而被取消投标资格或受到其他处罚的记录,无重大违规行为和案件发生,没有涉及处于诉讼中的重大案件,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 站截图并提供承诺书);
3.5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7月1日以后)在同类行业具有类似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人服务项目的业绩(需提供合同等证明文件);
3.6本项目为整体方案采购,不接受部分磋商申请,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申请。
第4包:投资管理人(采购编号:0733-*/4)
3.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有圆满履行合同能力;
3.2供应商须取得人力资源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具有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资格的服务机构(需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3供应商须同时符合人社部11号令《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第四十条投资管理人资格条件(需提供承诺书);
(1)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受托投资管理、基金管理或者资产管理资格的独立法人;
(2)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3)取得企业年金基金从业资格的专职人员达到规定人数;
(4)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5)具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6)近3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7)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3.4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财务状况及社会声誉良好,且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后)政府采购、 (略) 系统内组织的采购项目中未发生过欺骗、欺诈或以其他手段谋取中标而被取消投标资格或受到其他处罚的记录,无重大违规行为和案件发生,没有涉及处于诉讼中的重大案件,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 站截图并提供承诺书);
3.5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7月1日以后)在同类行业具有类似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人服务项目的业绩(需提供合同等证明文件);
3.6本项目为整体方案采购,不接受部分磋商申请,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申请。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4年9月23日至2024年9月30日,每日9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各包将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资格条件中要求3.2、3.3、3.4要求的承诺书及证明文件、3.4要 (略) 站截图证明材料、3.5要求的合同证明文件等扫描件 (略) 对应的标的中购买对应标的竞争性磋商文件。
4.2 磋商文件每包售价人民币200元,平台服务费每包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4.3 注意事项:本项 (略) 上发售、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并在线收退保证金项目。凡有意参加的潜在供应商,请前往 (略) (http://**.cn)免费注册,平台将对潜在供应商的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审核通过即为注册成功,方可登录、购买及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 (略) 出具, (略) 领取电子发票。 (略) 服务费发票, (略) 出具, (略) 领取。平台联系方式:010-*。
潜在 (略) 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投标资格审核、确认、购标及费用支付等流程所需的时间,务必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完成,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购买标书成功后, (略) 获取缴纳保证金的虚拟账号(平台无支付功能),即可按照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汇款。保证金虚拟账号针对不同供应商、项目各不相同,请勿泄露或从他人处获取账号信息,因账号泄露导致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本项目需递交纸质文件参与竞标, (略) 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
5.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第2包:账户管理人
5.1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09日09时30分,地点: (略) (略) 口大街信达金融中心418会议室(如有变化,将以书面形式另行通知)。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第3包:托管人
5.1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09日14时00分,地点: (略) (略) 口大街信达金融中心418会议室(如有变化,将以书面形式另行通知)。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第4包:投资管理人
5.1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09时30分,地点: (略) (略) 口大街信达金融中心819会议室(如有变化,将以书面形式另行通知)。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磋商时间及地点
第2包:账户管理人
6.1磋商时间为2024年10月09日09时30分,地点: (略) (略) 口大街信达金融中心418会议室(如有变化,将以书面形式另行通知)
第3包:托管人
6.1磋商时间为2024年10月09日14时00分,地点: (略) (略) 口大街信达金融中心418会议室(如有变化,将以书面形式另行通知)
第4包:投资管理人
6.1磋商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09时30分,地点: (略) (略) 口大街信达金融中心819会议室(如有变化,将以书面形式另行通知)
7.成交候选人公示
7.1评审结果将在公开媒体中国 (略) (http://)、中国信达 (略) 官网(http://**)和 (略) 网站http://**)上刊登,公示期3日。
8.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信达 (略) | 采购代理机构: (略) |
地 址: (略) (略) (略) 1号楼 | 地 址: (略) 朝阳区 (略) 59号楼京城机电大厦18层 |
邮 编:* | 邮 编:* |
联系人:陈士青 | 联系人:褚仕刚/陈思玮 |
电话:010-* * | 电话:010-*-688/627 */* |
电子邮件:*@*ttp://** | 电子邮件:*@*ttp://** *@*ttp://** |
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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