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人民医院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设计费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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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寿县人民医院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设计费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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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灵 (略) 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灵寿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灵寿县行政审批局关于灵 (略) 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灵审批投资〔2024〕3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灵 (略) ,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局筹措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灵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灵 (略) 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灵 (略) 院内 2.3主要建设内容与建设规模:本项目拆除原有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新建设一栋8层医技综合楼,总建筑面积72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66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600平方米,设置消防水池及设备间等,并购置1台CT及配套附属设施设备。 2.4设计服务期限:3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BIM、配合招标人施工图审查等后续相关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0元

5.招标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9-24 00:00:00 至 2024-09-29 23:59: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

5.2招标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的递交

6.1投标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10-16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

6.2逾期送达的投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本次招标采用“双盲”评审,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的规定对投标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具体编制要求详见招标。 2.招标人应当在招标发布前,严格依照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招标中对本项目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做出具体要求,投标人在投标前应详细阅读,如投标人对合同条款有异议,应在有关法律规定质疑期内提出质疑。中标后,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我单位承诺本项目招标已经过公平竞争审查领导小组审查通过。 3.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将评标和定标分为两个阶段进行。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规定的评标程序和方法独立开展评审,向招标人推荐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并出具评审意见; 由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及招标规定的定标程序和方法,组建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4.各潜在投标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 “主体注册 操作手册 ”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主体注册咨询电 话:0311-*、0311-*。注册完成后下载招标,同时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及下载招标。两个平台均需下载招标并上传投标(河北CA办理有一定周期,如未办理河北CA,请及时办理),缺一不可,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5.出现以 (略) 扫黑除恶办公室(一)招标人在招标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异议提出方式:1.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提出; 2.招 标 人:灵 (略) ,联系人:李建龙 联系电话:0311-* 3.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奇汇 (略) ,联系人:李倩 联系电话:0311-*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灵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311-*
电子邮箱: *@*63.com

11.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灵 (略) 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设计费 投标人/供应商 800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灵 (略)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奇汇 (略)
地址: 灵寿镇城西南街33号 地址: (略) 新石中路375号金石大厦A座704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李建龙 联系人: 李倩
电话: 0311-* 电话: 0311-*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63.com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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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灵 (略) 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灵寿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灵寿县行政审批局关于灵 (略) 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灵审批投资〔2024〕3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灵 (略) ,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局筹措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灵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灵 (略) 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灵 (略) 院内 2.3主要建设内容与建设规模:本项目拆除原有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新建设一栋8层医技综合楼,总建筑面积72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66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600平方米,设置消防水池及设备间等,并购置1台CT及配套附属设施设备。 2.4设计服务期限:3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BIM、配合招标人施工图审查等后续相关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0元

5.招标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9-24 00:00:00 至 2024-09-29 23:59: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

5.2招标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的递交

6.1投标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10-16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

6.2逾期送达的投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本次招标采用“双盲”评审,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的规定对投标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具体编制要求详见招标。 2.招标人应当在招标发布前,严格依照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招标中对本项目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做出具体要求,投标人在投标前应详细阅读,如投标人对合同条款有异议,应在有关法律规定质疑期内提出质疑。中标后,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我单位承诺本项目招标已经过公平竞争审查领导小组审查通过。 3.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将评标和定标分为两个阶段进行。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规定的评标程序和方法独立开展评审,向招标人推荐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并出具评审意见; 由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及招标规定的定标程序和方法,组建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4.各潜在投标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 “主体注册 操作手册 ”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主体注册咨询电 话:0311-*、0311-*。注册完成后下载招标,同时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及下载招标。两个平台均需下载招标并上传投标(河北CA办理有一定周期,如未办理河北CA,请及时办理),缺一不可,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5.出现以 (略) 扫黑除恶办公室(一)招标人在招标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异议提出方式:1.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提出; 2.招 标 人:灵 (略) ,联系人:李建龙 联系电话:0311-* 3.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奇汇 (略) ,联系人:李倩 联系电话:0311-*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灵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311-*
电子邮箱: *@*63.com

11.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灵 (略) 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设计费 投标人/供应商 800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灵 (略)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奇汇 (略)
地址: 灵寿镇城西南街33号 地址: (略) 新石中路375号金石大厦A座704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李建龙 联系人: 李倩
电话: 0311-* 电话: 0311-*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63.com
网址: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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