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农作物供种保障能力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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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农作物供种保障能力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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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东港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农作物供种保障能力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4-09-23 至 2024-09-29
撰写单位: 辽宁 (略) 撰写人: 张秋平
( (略) 农业农村局2024年农作物供种保障能力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农业农村局2024年农作物供种保障能力提升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09日 13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农业农村局2024年农作物供种保障能力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
最高限价(元):1,*
采购需求:

本项目包括示范农场育苗棚(主体工程、给排水工程)、示范农场保鲜库(电气工程、装饰工程)、示范农场场区(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前竣工验收完成。(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以及《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3日 15时00分至2024年09月29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9日 13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六、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09日 13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在辽宁 (略) 提交。同时将密封备份文件(U盘)现场 (略) (略) 开标室(2)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报名时,在报名界面填写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邮箱。
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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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东港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农作物供种保障能力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4-09-23 至 2024-09-29
撰写单位: 辽宁 (略) 撰写人: 张秋平
( (略) 农业农村局2024年农作物供种保障能力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农业农村局2024年农作物供种保障能力提升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09日 13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农业农村局2024年农作物供种保障能力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
最高限价(元):1,*
采购需求:

本项目包括示范农场育苗棚(主体工程、给排水工程)、示范农场保鲜库(电气工程、装饰工程)、示范农场场区(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前竣工验收完成。(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以及《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3日 15时00分至2024年09月29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9日 13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六、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09日 13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在辽宁 (略) 提交。同时将密封备份文件(U盘)现场 (略) (略) 开标室(2)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报名时,在报名界面填写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邮箱。
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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