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阜阳市养老护理员初级培训项目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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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阜阳市养老护理员初级培训项目询价公告

根据工作安排,我局拟委托具有养老护理技能初级培训资质的机构承接20 (略) 养老护理员初级培训项目,现以公开询价方式确定承接机构,欢迎符合要求的培训机构报名参与,具体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 (略) 养老护理员初级培训项目

二、询价单位

(略) 民政局

三、项目内容

(一)项目类型

服务类

(二)服务内容

1.制定养老护理员初级(一期,共100人),3天,按照《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规定》五级/初级工要求授课。

2.负责统筹安排每期的理论、实操培训课程。培训完成后,需组织参训人员进行职业技能考核,对考核合格的,颁发人社部门认定的养老护理员初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对考试不合格的,应免费组织一次补考。

3.负责落实培训期间食宿等后勤保障工作。

4.应当具备相应的场地,能够承接100人培训。培训场地应具有理论和实训教学教室,以及实训所需要的工位、设施设备、耗材等,具备养老护理员实训操作、模拟演练的条件。

(三)服务要求

1.严格执行《 (略) 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财行〔2018〕158号)的培训经费标准,不得高于二类培训的培训限额,各部分培训费用设置合理合规。

2.合理有序制定培训计划,科学创新设计课程内容,结合理论与实操有针对性地制定课程,并提供备选课程,每节课程需附上对应授课专家的介绍材料。

3.培训方案需包含培训安全应急预案,为参训学员购买培训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项目经费预算(最高限价)

养老护理技能提升培训初级班项目控制价(最高限价)为*元(按100人测算费用)。项目实行总价包干制,若项目周期内实际产生的费用超过中标价,则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服务期限

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培训项目结束。

四、报价机构资格

(一)培训机构要求

培训机构资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参与报价机构内部专业部门设置完善,分工明确,拥有较强老年人护理经验和培训能力的师资力量。须具备养老护理员培训及颁发人社局认证的养老护理员证资质;有成功举办养老护理员相关培训经验的优先考虑。

(二)培训讲师要求

应具备养老护理方面培训专家3人以上,专家应具备所授课程相应的理论知识和实操经验和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从事相关工作不少于3年。

五、定标方式

(一)报价高于上述控制价的视为报价无效。为防止恶意竞争,报价不低于该控制价80%的,报价机构须书面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二)通过询价审查的本项目供应商中,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单位。报价相同时,采取现场抽签方式决定。

(三)报价文件应当装入密封的信封或其他包装,在信封或其他包装上加盖骑缝公章,未加盖公章、信封或其他包装上未加盖骑缝公章,则视为无效报价。

(四)截止报名时间不足3家报价的,本次询价无效, (略) 民政局重新组织询价。

六、询价文件提交要求

(一)请于2024年9月29下午17:00前将询价文件密封送达,逾期送达视为报价无效。

(二)询价文件应密封并提交正本*份,副本*份,提供正本、副本均需加盖公章。

(三)询价文件须清晰写明项目名称、机构基本情况、培训方案、报价单(含项目费用支出明细表)、资质证明、获奖情况、同类项目经验(同类项目中标通知书及服务合同复印件)、人员管理制度、联系人、机构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证明材料等相关内容并加盖公章。参与报价的机构应将规定的文件材料装入密封的信封或其他密封包装,并在信封或其他密封包装上加盖骑缝公章,否则将视为无效报价,并对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报价代表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递交方式: 可当面递交,也可通过邮寄(以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地址: (略) 民政局养老服务中心( (略) 颍 (略) 99号),联系电话:0558-*。

(略) 民政局

2024年9月23日


根据工作安排,我局拟委托具有养老护理技能初级培训资质的机构承接20 (略) 养老护理员初级培训项目,现以公开询价方式确定承接机构,欢迎符合要求的培训机构报名参与,具体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 (略) 养老护理员初级培训项目

二、询价单位

(略) 民政局

三、项目内容

(一)项目类型

服务类

(二)服务内容

1.制定养老护理员初级(一期,共100人),3天,按照《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规定》五级/初级工要求授课。

2.负责统筹安排每期的理论、实操培训课程。培训完成后,需组织参训人员进行职业技能考核,对考核合格的,颁发人社部门认定的养老护理员初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对考试不合格的,应免费组织一次补考。

3.负责落实培训期间食宿等后勤保障工作。

4.应当具备相应的场地,能够承接100人培训。培训场地应具有理论和实训教学教室,以及实训所需要的工位、设施设备、耗材等,具备养老护理员实训操作、模拟演练的条件。

(三)服务要求

1.严格执行《 (略) 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财行〔2018〕158号)的培训经费标准,不得高于二类培训的培训限额,各部分培训费用设置合理合规。

2.合理有序制定培训计划,科学创新设计课程内容,结合理论与实操有针对性地制定课程,并提供备选课程,每节课程需附上对应授课专家的介绍材料。

3.培训方案需包含培训安全应急预案,为参训学员购买培训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项目经费预算(最高限价)

养老护理技能提升培训初级班项目控制价(最高限价)为*元(按100人测算费用)。项目实行总价包干制,若项目周期内实际产生的费用超过中标价,则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服务期限

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培训项目结束。

四、报价机构资格

(一)培训机构要求

培训机构资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参与报价机构内部专业部门设置完善,分工明确,拥有较强老年人护理经验和培训能力的师资力量。须具备养老护理员培训及颁发人社局认证的养老护理员证资质;有成功举办养老护理员相关培训经验的优先考虑。

(二)培训讲师要求

应具备养老护理方面培训专家3人以上,专家应具备所授课程相应的理论知识和实操经验和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从事相关工作不少于3年。

五、定标方式

(一)报价高于上述控制价的视为报价无效。为防止恶意竞争,报价不低于该控制价80%的,报价机构须书面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二)通过询价审查的本项目供应商中,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单位。报价相同时,采取现场抽签方式决定。

(三)报价文件应当装入密封的信封或其他包装,在信封或其他包装上加盖骑缝公章,未加盖公章、信封或其他包装上未加盖骑缝公章,则视为无效报价。

(四)截止报名时间不足3家报价的,本次询价无效, (略) 民政局重新组织询价。

六、询价文件提交要求

(一)请于2024年9月29下午17:00前将询价文件密封送达,逾期送达视为报价无效。

(二)询价文件应密封并提交正本*份,副本*份,提供正本、副本均需加盖公章。

(三)询价文件须清晰写明项目名称、机构基本情况、培训方案、报价单(含项目费用支出明细表)、资质证明、获奖情况、同类项目经验(同类项目中标通知书及服务合同复印件)、人员管理制度、联系人、机构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证明材料等相关内容并加盖公章。参与报价的机构应将规定的文件材料装入密封的信封或其他密封包装,并在信封或其他密封包装上加盖骑缝公章,否则将视为无效报价,并对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报价代表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递交方式: 可当面递交,也可通过邮寄(以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地址: (略) 民政局养老服务中心( (略) 颍 (略) 99号),联系电话:0558-*。

(略) 民政局

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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