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宗地号为、、“三规”项目权属调查及分宗定界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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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宗地号为、、“三规”项目权属调查及分宗定界情况的公示

  根据《 (略) 人民政府 (略) 化历史遗留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的处理办法》( (略) 人民政府令第312号)第二十条的规定,现依法将3份《权属调查及分宗定界表》(编号:深宝沙井调〔2022〕1号、深宝沙井调〔2024〕11号、深宝沙井调〔2024〕12号)予以公示,公示期10日,其中A301-0577项目《权属调查及分宗定界表》(编号:深宝沙井调〔2022〕1号)因调整了用地范围为第二次公示。如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向我办提出异议,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经妥善处理的,将根据上述规定,依法进行后续处理工作。

  特此公示。

  公示期:2024年9月24日至2024年10月3日

  办公地址: (略) 宝安区沙井街道民兵应急综合大楼12楼1208室

  联系电话:0755-*

宝安区沙井街道处理历史遗留产业类和

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23日


附件:

1.附件1:A301-0577项目权属调查及分宗定界表.pdf

2.附件2:A327-0628项目权属调查及分宗定界表.pdf

3.附件3:A326-0060项目权属调查及分宗定界表.pdf

  根据《 (略) 人民政府 (略) 化历史遗留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的处理办法》( (略) 人民政府令第312号)第二十条的规定,现依法将3份《权属调查及分宗定界表》(编号:深宝沙井调〔2022〕1号、深宝沙井调〔2024〕11号、深宝沙井调〔2024〕12号)予以公示,公示期10日,其中A301-0577项目《权属调查及分宗定界表》(编号:深宝沙井调〔2022〕1号)因调整了用地范围为第二次公示。如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向我办提出异议,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经妥善处理的,将根据上述规定,依法进行后续处理工作。

  特此公示。

  公示期:2024年9月24日至2024年10月3日

  办公地址: (略) 宝安区沙井街道民兵应急综合大楼12楼1208室

  联系电话:0755-*

宝安区沙井街道处理历史遗留产业类和

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23日


附件:

1.附件1:A301-0577项目权属调查及分宗定界表.pdf

2.附件2:A327-0628项目权属调查及分宗定界表.pdf

3.附件3:A326-0060项目权属调查及分宗定界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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