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桃李园周边环境提升改造工程
(招标编号:FYQY-2024-09-04)
项目所在地区: (略) ,市辖区,滨海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桃李园周边环境提升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
有资金 60 万元,招标人为天津滨海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
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包括桃李园周边基础设施改造,机械清理杂草及弃运、机械铺设二灰碎石、新建
树穴石、侧石调直及补缺、涨落井、周围人行道铺设。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桃李园周边环境提升改造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桃李园周边环境提升改造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
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在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正项目经理 1 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为
市政公用工程且有投标资格, 5 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年限且为本单位职工,由投标企业任命
并出具任命书;
5、投标人须提供开标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
纳社会保障资金;
6、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
戒的通知》(法〔2016〕 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
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
7、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8、若法定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与被
授权人身份证;
9、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9 月 23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9 月 27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持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
件(加盖单位公章)、身份证原件, 前往 (略) 滨海高新区海洋科技园海鑫广场 4 号楼(逾
期不售) 获取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本 500 元,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14 日 14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天津 (略) 开标室( (略) 滨海高新区海洋科技园海鑫广场
4 号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0 月 14 日 14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天津 (略) 开标室( (略) 滨海高新区海洋科技园海鑫广场
4 号楼)
七、其他
1、计划服务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完成。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滨海 (略)
地 址: (略) 滨海新区
联 系 人:史工
电 话:02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 (略)
地 址: (略) 滨海高新区海洋科技园海鑫广场 4 号楼
联 系 人: 景晓旭、王浩然
电 话: 022-*
电子邮件: *@*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桃李园周边环境提升改造工程
(招标编号:FYQY-2024-09-04)
项目所在地区: (略) ,市辖区,滨海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桃李园周边环境提升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
有资金 60 万元,招标人为天津滨海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
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包括桃李园周边基础设施改造,机械清理杂草及弃运、机械铺设二灰碎石、新建
树穴石、侧石调直及补缺、涨落井、周围人行道铺设。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桃李园周边环境提升改造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桃李园周边环境提升改造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
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在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正项目经理 1 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为
市政公用工程且有投标资格, 5 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年限且为本单位职工,由投标企业任命
并出具任命书;
5、投标人须提供开标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
纳社会保障资金;
6、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
戒的通知》(法〔2016〕 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
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
7、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8、若法定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与被
授权人身份证;
9、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9 月 23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9 月 27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持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
件(加盖单位公章)、身份证原件, 前往 (略) 滨海高新区海洋科技园海鑫广场 4 号楼(逾
期不售) 获取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本 500 元,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14 日 14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天津 (略) 开标室( (略) 滨海高新区海洋科技园海鑫广场
4 号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0 月 14 日 14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天津 (略) 开标室( (略) 滨海高新区海洋科技园海鑫广场
4 号楼)
七、其他
1、计划服务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完成。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滨海 (略)
地 址: (略) 滨海新区
联 系 人:史工
电 话:02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 (略)
地 址: (略) 滨海高新区海洋科技园海鑫广场 4 号楼
联 系 人: 景晓旭、王浩然
电 话: 022-*
电子邮件: *@*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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