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延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概念性规划编制项目采购公告
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延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概念性规划编制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延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概念性规划编制项目的潜在供应商 (略) 平台(陕西省· (略) )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XCD-2024-116
2.项目名称: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延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概念性规划编制项目
3.预算金额:*.00元
4.最高限价:*.00元
5.采购需求: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延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概念性规划编制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1年(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及《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7)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及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附2023年度报告)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缴费所属日期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内任一个月(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不计入)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缴费凭据或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出具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缴费所属日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一个月(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不计入)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关出具的缴费证明/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出具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
(6)供应商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级及以上资质;
(7)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
(8)截止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被列入“中国 (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提供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10)磋商保证金凭证;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非联合体磋商承诺书)。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示: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 (略) 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9月24日至2023年9月29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平台(陕西省· (略) )平台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0月1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交易5厅
五、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 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登记:投标人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 (略) (陕西省· (略) ) (略) (略) , (略) 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进行项目登记。
2.下载文件:投标 (略) (略) ,选择“交易*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下载招标文件。
3.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二楼( (略) 公共资源交易5厅),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4.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 (略) 》、《 (略) (陕西省· (略) )》媒介上发布。
七、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方式:09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陕西 (略)
地 址: (略) 新区东方雅苑2单元101室
联系方式:09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先生
电 话:0911-*/*
传 真:0911-*
项目概况
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延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概念性规划编制项目的潜在供应商 (略) 平台(陕西省· (略) )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XCD-2024-116
2.项目名称: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延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概念性规划编制项目
3.预算金额:*.00元
4.最高限价:*.00元
5.采购需求: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延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概念性规划编制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1年(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及《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7)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及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附2023年度报告)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缴费所属日期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内任一个月(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不计入)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缴费凭据或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出具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缴费所属日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一个月(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不计入)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关出具的缴费证明/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出具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
(6)供应商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级及以上资质;
(7)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
(8)截止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被列入“中国 (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提供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10)磋商保证金凭证;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非联合体磋商承诺书)。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示: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 (略) 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9月24日至2023年9月29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平台(陕西省· (略) )平台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0月1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交易5厅
五、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 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登记:投标人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 (略) (陕西省· (略) ) (略) (略) , (略) 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进行项目登记。
2.下载文件:投标 (略) (略) ,选择“交易*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下载招标文件。
3.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二楼( (略) 公共资源交易5厅),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4.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 (略) 》、《 (略) (陕西省· (略) )》媒介上发布。
七、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人: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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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陕西 (略)
地 址: (略) 新区东方雅苑2单元1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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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先生
电 话:0911-*/*
传 真: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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