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凤池西路污水管网工程修改通知-招标/资审公告
晋江市凤池西路污水管网工程修改通知-招标/资审公告
(略) (略) (略) 工程修改通知
致各投标人:
(略) 惠众水利 (略) (略) (略) (略) 工程(招标项目编号:晋政施招*),现发布修改通知如下:
一、关于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
1. 《招标文件》专用本 第1章 招标公告2.3“(3)招标范围和内容”修改如下:“(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 (略) (略) (略) 工程施工招标,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880.*元,新建污水重力管全长约1.61km,起始于现状紫帽G324,桩号K0+000,终止于汇诚物流园门口附近,桩号K1+480,道 (略) 主干道,管径*;污水重力衔接管约62m,管径DN1000;新建污水压力管约2.9km,压力管起点为北迎宾大道(潘湖大桥西侧),桩号AK0+000,终 (略) ,桩号AK2+907,道 (略) 道路等级以外,管径DN300;项目最大污水管径DN1000,道路(路面拆除及恢复)全长为4.572km。新建污水泵站1座,规模5100m3/d。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排水工程、电气工程、道路工程(路面拆除及恢复)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880.*元,道 (略) 主干道,最大污水管径DN1000,污水泵站规模5100m3/d;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880.*元,道 (略) 主干道,最大污水管径DN1000,道路(路面拆除及恢复)全长为4.572km污水泵站规模5100m3/d;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无 ;”
2. 《招标文件》专用本 第2章 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6编列内容及《招标文件》专用本 第7章 第1节“(三)招标项目说明”内容修改如下:
“本 (略) (略) (略) 工程施工招标,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880.*元,新建污水重力管全长约1.61km,起始于现状紫帽G324,桩号K0+000,终止于汇诚物流园门口附近,桩号K1+480,道 (略) 主干道,管径*;污水重力衔接管约62m,管径DN1000;新建污水压力管约2.9km,压力管起点为北迎宾大道(潘湖大桥西侧),桩号AK0+000,终 (略) ,桩号AK2+907,道 (略) 道路等级以外,管径DN300;项目最大污水管径DN1000,道路(路面拆除及恢复)全长为4.572km。新建污水泵站1座,规模5100m3/d。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排水工程、电气工程、道路工程(路面拆除及恢复)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招标文件》专用本 第2章 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26修改如下:
项号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26 | 20.1 | 要求提交的 投标文件内容 | 资格文件: 要求 提交; 技术文件: 要求 提交; 商务文件: 要求 提交; 其中, 要求 提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的具体要求:应符合《福建省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电子数据交换导则(2024版)》的相关规定。 |
4. 《招标文件》专用本 第4章 第2节“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已修改,详见附件一。
5. 《招标文件》专用本 第4章 第3节 专用合同条款“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内容修改如下: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风力6级~8级(不含8级)的风(以气象主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
(2)24小时连续雨量达40mm~50mm(不含50mm)的雨(以气象主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
6. 《招标文件》专用本 第4章 第3节 专用合同条款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内容修改为:“8级及以上大风(以气象主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24小时连续雨量达50mm及以上的雨(以气象主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承包人暂停施工应及时通知监理人,并经发包人同意。”
7. 《招标文件》专用本 第7章 第4节“ (三)参考品牌”-“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中“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内容修改;“说明”内容不变,具体修改如下:
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
序号 | 材料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技术参数 | 质量等级 | 参考品牌 | 备注 |
1 | 一体化泵站 | 按设计图纸及相关规范要求。 | 合格 | 上海凯泉 | |
安徽菲源 | |||||
东方泵业 | |||||
南方泵业 |
二、关于投标人提问的回复:
问题1:依据闽建〔2024〕9 号《福建省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计价实施细则》文:(1)根据附件2第七条及第九条:招标清单中的高压水泥旋喷桩未套钻孔,图纸水泥掺量为300kg/m,清单特征及消耗量均套成300kg/m3,消耗量换算有误,综合单价偏低差额约-67.*元,请调整。
问题2:依据闽建〔2024〕9 号《福建省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计价实施细则》文:
(1)根据附件2第七条及第九条:招标清单中高压水泥旋喷桩未套钻孔,水泥掺量300kg/m3消耗量换算有误,请调整;
(2)附件2“施工合同价格调整若干事项”的要求第六条规定:“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外运运距,按实际运距据实办理结算。”本项目运距自行考虑,不符合文件要求,请调整;
回复:(1)待确定中标人后,按《招标文件》专用本 第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13规定执行。
(2)运距详见“控制价材料(发布版)”中的“市政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3:招标文件专用条款价格调整(2)主要材料和设备单价的风险承包幅度为±5% 。控制价中是“主要材料和设备项目与价格表”两个名称不一致,请代理明确是否是一致的内容?
回复:两个名称指向的是一致的内容;
三、本修改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修改通知内容若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修改通知内容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 (略) 惠众水利 (略)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 (略)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2024年9月23日
附件一: 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序号 | 条款号 | 原通用合同条款内容 | 删除、补充或修改后内容 |
1 | 《通用本》第4章第2节“通用合同条款”第11.1.2(2)款中(a)、(b) | (a)当主要材料和设备的基准价格与基期综合信息价格一致时,风险承包幅度按照报告期综合信息价格除以基期综合信息价格计算,幅度超过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超过风险承包幅度以外的价差据实调整。 (b)当主要材料和设备的基准价格与基期综合信息价格不一致时,风险承包幅度 (略) 场价格除以基准价格计算,幅度超过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超过风险承包幅度以外的价差据实调整。 前述基准价格是指由发包人在合同条款中给定的材料、工程设备的价格,该价格原则上按照综合信息价格编制。前述基期综合信息价格指招标控制价编制期综合信息价格。前述报告期综合信息价格指合同履行期间综合信息价格。 综合信息价格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综合信息价格。 | (a)当主要材料和设备的基准单价与基期综合信息价格一致时,风险承包幅度按照报告期综合信息价格除以基期综合信息价格计算,幅度超过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超过风险承包幅度以外的价差据实调整。 (b)当主要材料和设备的基准单价与基期综合信息价格不一致时,风险承包幅度 (略) 场价格除以基准单价计算,幅度超过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超过风险承包幅度以外的价差据实调整。 前述基准单价是指由发包人在合同条款中给定的材料、工程设备的价格,该价格原则上按照综合信息价格编制。前述基期综合信息价格指招标控制价编制期综合信息价格。前述报告期综合信息价格指合同履行期间综合信息价格。 综合信息价格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综合信息价格。 |
(略) (略) (略) 工程修改通知
致各投标人:
(略) 惠众水利 (略) (略) (略) (略) 工程(招标项目编号:晋政施招*),现发布修改通知如下:
一、关于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
1. 《招标文件》专用本 第1章 招标公告2.3“(3)招标范围和内容”修改如下:“(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 (略) (略) (略) 工程施工招标,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880.*元,新建污水重力管全长约1.61km,起始于现状紫帽G324,桩号K0+000,终止于汇诚物流园门口附近,桩号K1+480,道 (略) 主干道,管径*;污水重力衔接管约62m,管径DN1000;新建污水压力管约2.9km,压力管起点为北迎宾大道(潘湖大桥西侧),桩号AK0+000,终 (略) ,桩号AK2+907,道 (略) 道路等级以外,管径DN300;项目最大污水管径DN1000,道路(路面拆除及恢复)全长为4.572km。新建污水泵站1座,规模5100m3/d。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排水工程、电气工程、道路工程(路面拆除及恢复)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880.*元,道 (略) 主干道,最大污水管径DN1000,污水泵站规模5100m3/d;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880.*元,道 (略) 主干道,最大污水管径DN1000,道路(路面拆除及恢复)全长为4.572km污水泵站规模5100m3/d;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无 ;”
2. 《招标文件》专用本 第2章 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6编列内容及《招标文件》专用本 第7章 第1节“(三)招标项目说明”内容修改如下:
“本 (略) (略) (略) 工程施工招标,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880.*元,新建污水重力管全长约1.61km,起始于现状紫帽G324,桩号K0+000,终止于汇诚物流园门口附近,桩号K1+480,道 (略) 主干道,管径*;污水重力衔接管约62m,管径DN1000;新建污水压力管约2.9km,压力管起点为北迎宾大道(潘湖大桥西侧),桩号AK0+000,终 (略) ,桩号AK2+907,道 (略) 道路等级以外,管径DN300;项目最大污水管径DN1000,道路(路面拆除及恢复)全长为4.572km。新建污水泵站1座,规模5100m3/d。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排水工程、电气工程、道路工程(路面拆除及恢复)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招标文件》专用本 第2章 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26修改如下:
项号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26 | 20.1 | 要求提交的 投标文件内容 | 资格文件: 要求 提交; 技术文件: 要求 提交; 商务文件: 要求 提交; 其中, 要求 提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的具体要求:应符合《福建省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电子数据交换导则(2024版)》的相关规定。 |
4. 《招标文件》专用本 第4章 第2节“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已修改,详见附件一。
5. 《招标文件》专用本 第4章 第3节 专用合同条款“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内容修改如下: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风力6级~8级(不含8级)的风(以气象主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
(2)24小时连续雨量达40mm~50mm(不含50mm)的雨(以气象主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
6. 《招标文件》专用本 第4章 第3节 专用合同条款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内容修改为:“8级及以上大风(以气象主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24小时连续雨量达50mm及以上的雨(以气象主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承包人暂停施工应及时通知监理人,并经发包人同意。”
7. 《招标文件》专用本 第7章 第4节“ (三)参考品牌”-“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中“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内容修改;“说明”内容不变,具体修改如下:
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
序号 | 材料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技术参数 | 质量等级 | 参考品牌 | 备注 |
1 | 一体化泵站 | 按设计图纸及相关规范要求。 | 合格 | 上海凯泉 | |
安徽菲源 | |||||
东方泵业 | |||||
南方泵业 |
二、关于投标人提问的回复:
问题1:依据闽建〔2024〕9 号《福建省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计价实施细则》文:(1)根据附件2第七条及第九条:招标清单中的高压水泥旋喷桩未套钻孔,图纸水泥掺量为300kg/m,清单特征及消耗量均套成300kg/m3,消耗量换算有误,综合单价偏低差额约-67.*元,请调整。
问题2:依据闽建〔2024〕9 号《福建省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计价实施细则》文:
(1)根据附件2第七条及第九条:招标清单中高压水泥旋喷桩未套钻孔,水泥掺量300kg/m3消耗量换算有误,请调整;
(2)附件2“施工合同价格调整若干事项”的要求第六条规定:“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外运运距,按实际运距据实办理结算。”本项目运距自行考虑,不符合文件要求,请调整;
回复:(1)待确定中标人后,按《招标文件》专用本 第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13规定执行。
(2)运距详见“控制价材料(发布版)”中的“市政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3:招标文件专用条款价格调整(2)主要材料和设备单价的风险承包幅度为±5% 。控制价中是“主要材料和设备项目与价格表”两个名称不一致,请代理明确是否是一致的内容?
回复:两个名称指向的是一致的内容;
三、本修改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修改通知内容若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修改通知内容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 (略) 惠众水利 (略)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 (略)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2024年9月23日
附件一: 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序号 | 条款号 | 原通用合同条款内容 | 删除、补充或修改后内容 |
1 | 《通用本》第4章第2节“通用合同条款”第11.1.2(2)款中(a)、(b) | (a)当主要材料和设备的基准价格与基期综合信息价格一致时,风险承包幅度按照报告期综合信息价格除以基期综合信息价格计算,幅度超过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超过风险承包幅度以外的价差据实调整。 (b)当主要材料和设备的基准价格与基期综合信息价格不一致时,风险承包幅度 (略) 场价格除以基准价格计算,幅度超过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超过风险承包幅度以外的价差据实调整。 前述基准价格是指由发包人在合同条款中给定的材料、工程设备的价格,该价格原则上按照综合信息价格编制。前述基期综合信息价格指招标控制价编制期综合信息价格。前述报告期综合信息价格指合同履行期间综合信息价格。 综合信息价格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综合信息价格。 | (a)当主要材料和设备的基准单价与基期综合信息价格一致时,风险承包幅度按照报告期综合信息价格除以基期综合信息价格计算,幅度超过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超过风险承包幅度以外的价差据实调整。 (b)当主要材料和设备的基准单价与基期综合信息价格不一致时,风险承包幅度 (略) 场价格除以基准单价计算,幅度超过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超过风险承包幅度以外的价差据实调整。 前述基准单价是指由发包人在合同条款中给定的材料、工程设备的价格,该价格原则上按照综合信息价格编制。前述基期综合信息价格指招标控制价编制期综合信息价格。前述报告期综合信息价格指合同履行期间综合信息价格。 综合信息价格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综合信息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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