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机场围界监控系统33-35防区改建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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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吉机场围界监控系统33-35防区改建项目比选公告

延吉机场围界监控系统33-35防区改建项目比选公告

项目编号:DFA-BS05-DL-*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延吉机场围界监控系统33-35防区改建项目(项目名称) (略) (略) 批准建设实施,项目业主和采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采购人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比选采购。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编号:DFA-BS05-DL-*

2.2建设地点:延吉机场

2.3工期:自合同签订后,施工审批流程完成之日起,60日内完成施工。

2.4建设规模:维修围界长度210米。(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比选控制价:*.37 元 。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必须是已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示信息(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维修能力,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3.2资质要求:供应商应须具有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资格: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民航机场工程专业 ),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在本企业注册。

3.4企业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至比选截止日完成过1个类似施工或改造项目业绩(须同时提供业绩证明合同及对应的验收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5供应商须提供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及社会保障金缴纳记录(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6财务要求:近3年(2021年、2022年、2023年)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如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

3.7信誉要求: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比选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自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后的上述网站的截图(需显示截图日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8本项目不接受工商注册邮箱、电话相同;法人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同情况单位的报名,一经查实取消其参选资格。

3.9供应商 不可以 (可以或不可以)组成联合体比选。联合体比选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参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24年9月24日至2024年9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略) 顺义区汇海南路1号国翼中心11号楼307室(详细地址)或邮寄方式购买比选文件,*@*63.com进行比选文件获取(邮件主题格式必须为:xx项目-xx单位报名资料,邮件正文必须写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收件地址等),提供如下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以上资料须盖公章)。

4.2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比选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代理机构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10月15日 9 时00分, (略) 顺义区汇海南路1号国翼中心11号楼306室。(供应商可以将应答文件邮寄至代理机构处,供应商自行承担文件邮寄风险并保证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https:///)上同步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略)

地址:长春龙嘉国际机场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0431-*

代理机构:北京典方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顺义区机场东路国翼中心11号楼3层

联系人:张工、吴工

电话:010-*

代理机构的帐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北京典方 (略)

开户银行: (略) 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

账 号:*

备注:汇款时请注明项目名称及使用用途;供应商汇款后,须在规定的获取文件的时间内将汇款回单发送给招标代理机构。(该账户仅限购买文件)

北京典方 (略) 是本项目指定的、唯一的、合法的招标代理机构,并发布此公告。任何个人或机构不得以任何名义转载、修改此公告或利用此公告从事非法活动,违者必究。

只有在北京典方 (略) 购买了本项目比选文件并填写了“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的潜在投标人,才有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延吉机场围界监控系统33-35防区改建项目比选公告

项目编号:DFA-BS05-DL-*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延吉机场围界监控系统33-35防区改建项目(项目名称) (略) (略) 批准建设实施,项目业主和采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采购人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比选采购。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编号:DFA-BS05-DL-*

2.2建设地点:延吉机场

2.3工期:自合同签订后,施工审批流程完成之日起,60日内完成施工。

2.4建设规模:维修围界长度210米。(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比选控制价:*.37 元 。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必须是已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示信息(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维修能力,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3.2资质要求:供应商应须具有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资格: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民航机场工程专业 ),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在本企业注册。

3.4企业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至比选截止日完成过1个类似施工或改造项目业绩(须同时提供业绩证明合同及对应的验收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5供应商须提供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及社会保障金缴纳记录(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6财务要求:近3年(2021年、2022年、2023年)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如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

3.7信誉要求: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比选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自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后的上述网站的截图(需显示截图日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8本项目不接受工商注册邮箱、电话相同;法人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同情况单位的报名,一经查实取消其参选资格。

3.9供应商 不可以 (可以或不可以)组成联合体比选。联合体比选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参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24年9月24日至2024年9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略) 顺义区汇海南路1号国翼中心11号楼307室(详细地址)或邮寄方式购买比选文件,*@*63.com进行比选文件获取(邮件主题格式必须为:xx项目-xx单位报名资料,邮件正文必须写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收件地址等),提供如下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以上资料须盖公章)。

4.2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比选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代理机构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10月15日 9 时00分, (略) 顺义区汇海南路1号国翼中心11号楼306室。(供应商可以将应答文件邮寄至代理机构处,供应商自行承担文件邮寄风险并保证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https:///)上同步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略)

地址:长春龙嘉国际机场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0431-*

代理机构:北京典方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顺义区机场东路国翼中心11号楼3层

联系人:张工、吴工

电话:010-*

代理机构的帐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北京典方 (略)

开户银行: (略) 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

账 号:*

备注:汇款时请注明项目名称及使用用途;供应商汇款后,须在规定的获取文件的时间内将汇款回单发送给招标代理机构。(该账户仅限购买文件)

北京典方 (略) 是本项目指定的、唯一的、合法的招标代理机构,并发布此公告。任何个人或机构不得以任何名义转载、修改此公告或利用此公告从事非法活动,违者必究。

只有在北京典方 (略) 购买了本项目比选文件并填写了“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的潜在投标人,才有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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