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西平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训颁证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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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西平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训颁证机构的公告

  为切实做好我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现公开遴选西平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训颁证机构,公告如下。

  一、机构条件

  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训颁证机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职业教育培训资质的学校、 (略) 所、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

  (二)具备与高素质农民培训颁证工作相适应的教师队*、培训场所、教学设施设备、实训基地和创业孵化条件,具备与技能理论考核和技能操作考核相适应的场所、用具、设备等;

  (三)重视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熟悉农民培训规律,具有良好的协调、管理、组织能力;

  (四)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五年内无不良记录;

  (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农业农村部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要求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颁证工作,接受本级农业农村部门和财政部门的业务指导,按时完成培训持证工作所规定的各项任务。

  二、申报材料

  (一)培训机构的书面申请;

  (二)办学许可证、法人证书及培训专业批复文件复印件;

  (三)农业类专业师资,专兼职教师的基本情况,资质证明材料。

  三、申报时间和地点

  时间: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

  地点:西平县农业农村局科教股(西平 (略) 南)

  电话:0396- *

   2024年9月24日


信息来源:http://**

  为切实做好我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现公开遴选西平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训颁证机构,公告如下。

  一、机构条件

  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训颁证机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职业教育培训资质的学校、 (略) 所、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

  (二)具备与高素质农民培训颁证工作相适应的教师队*、培训场所、教学设施设备、实训基地和创业孵化条件,具备与技能理论考核和技能操作考核相适应的场所、用具、设备等;

  (三)重视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熟悉农民培训规律,具有良好的协调、管理、组织能力;

  (四)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五年内无不良记录;

  (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农业农村部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要求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颁证工作,接受本级农业农村部门和财政部门的业务指导,按时完成培训持证工作所规定的各项任务。

  二、申报材料

  (一)培训机构的书面申请;

  (二)办学许可证、法人证书及培训专业批复文件复印件;

  (三)农业类专业师资,专兼职教师的基本情况,资质证明材料。

  三、申报时间和地点

  时间: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

  地点:西平县农业农村局科教股(西平 (略) 南)

  电话:0396- *

   202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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