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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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9月24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4日-9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18-*(行政审批局)

邮    箱:*@*63.com

通讯地址:连云港高新区科创城3号楼审批大厅

邮    编:*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实验室扩建项目

连云港高新区海州工业园迎宾大道2号汇丰源1#号楼

江苏绿水青山 (略)

通过购置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液相色谱仪、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离子色谱仪、液相色谱原子荧光联用仪、高速匀浆机、气体浓缩仪、杂质度过滤机、台式高速离心机、可调高速匀浆机等设备,建设实验室扩建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检测10万个食品样品的检测能力。

(一)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废气稳定达标排放。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包括实验有机废气及酸雾。本项目营运期实验准备(样品预处理、试剂配制)、检测过程等产生极少量挥发性废气,实验有机废气及酸雾通过通风橱/万向罩收集,收集的废气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3m高的4#排气筒排放。微生物实验在负压下工作,收集的生物气溶胶通过高效空气过滤器处理后排放。

(二)加强水污染防治。按“雨污分流、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和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实验室后段清洗废水、酸缸废酸碱中和废液、制纯水废水及生活污水等。实验后段清洗废水、酸缸废酸碱中和废液经一体化废水处理设备“PH 调节+双氧水氧化+絮凝沉淀+氯化消毒”(设计处理能力5m3/d)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与制纯水废水、生活污水共同经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南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真空泵、离心机、粉碎机、风机等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消声、减震等措施,从源头降低噪声源;通过合理布局、加强管理等措施,确保厂界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处置措施,做好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生活垃圾、未沾染化学试剂的废包装材料、未沾染化学试剂的废样品、灭菌后的废培养基、灭菌后的生物安全柜及超净工作台过滤器收集后交由环卫清运,日产日清;废反渗透膜和废离子交换树脂交由厂家更换时回收;实验固废、实验废液、废活性炭、污泥等危废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的转移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执行。

(五)按照《 (略) 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要求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按《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

(六)加强设备运行及环境风险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开展环境治理设施安全风险识别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同时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防止发生污染事故。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9月24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4日-9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18-*(行政审批局)

邮    箱:*@*63.com

通讯地址:连云港高新区科创城3号楼审批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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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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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实验室扩建项目

连云港高新区海州工业园迎宾大道2号汇丰源1#号楼

江苏绿水青山 (略)

通过购置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液相色谱仪、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离子色谱仪、液相色谱原子荧光联用仪、高速匀浆机、气体浓缩仪、杂质度过滤机、台式高速离心机、可调高速匀浆机等设备,建设实验室扩建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检测10万个食品样品的检测能力。

(一)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废气稳定达标排放。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包括实验有机废气及酸雾。本项目营运期实验准备(样品预处理、试剂配制)、检测过程等产生极少量挥发性废气,实验有机废气及酸雾通过通风橱/万向罩收集,收集的废气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3m高的4#排气筒排放。微生物实验在负压下工作,收集的生物气溶胶通过高效空气过滤器处理后排放。

(二)加强水污染防治。按“雨污分流、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和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实验室后段清洗废水、酸缸废酸碱中和废液、制纯水废水及生活污水等。实验后段清洗废水、酸缸废酸碱中和废液经一体化废水处理设备“PH 调节+双氧水氧化+絮凝沉淀+氯化消毒”(设计处理能力5m3/d)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与制纯水废水、生活污水共同经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南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真空泵、离心机、粉碎机、风机等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消声、减震等措施,从源头降低噪声源;通过合理布局、加强管理等措施,确保厂界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处置措施,做好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生活垃圾、未沾染化学试剂的废包装材料、未沾染化学试剂的废样品、灭菌后的废培养基、灭菌后的生物安全柜及超净工作台过滤器收集后交由环卫清运,日产日清;废反渗透膜和废离子交换树脂交由厂家更换时回收;实验固废、实验废液、废活性炭、污泥等危废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的转移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执行。

(五)按照《 (略) 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要求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按《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

(六)加强设备运行及环境风险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开展环境治理设施安全风险识别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同时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防止发生污染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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