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冠城新材料有限公司厂区总平面方案调整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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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冠城新材料有限公司厂区总平面方案调整的公示

  广 (略) 报审的厂区总平面方案位于博罗县园洲镇九和路南侧、沥新路西侧地段,《不动产权证书编号》为粤(2023)博罗县不动产权第*号,用地面积22000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于2023年6月30日经第十七届县政府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23-10次)审议通过并经县人民政府批准,主要内容为: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计算指标用地面积22000平方米,容积率2.0~2.5,建筑系数≥40%,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44000~55000平方米,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比例≤7%(建筑面积占工业总建筑面积比例≤15%),绿地率15%~20%。

  原方案于2023年12月8日经博罗县十七届县政府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第四十三次(2023-20次)会议审议通过,主要内容为:该项目由1栋4层厂房、2栋5层厂房、1栋6层办公楼、1栋7层宿舍楼、1栋1层保安室和地下消防水池及一个垃圾收集点组成,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如下:总用地面积22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4489.51平方米,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52300平方米,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499.51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8890平方米,建筑系数40.41%,绿地率15.5%,容积率2.38,配套设施占地面积占总用地4.68%(其建筑面积占比14.99%),机动车停车位208个。厂房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为*类,耐火等级为二级。

   (略) 场需求,原方案无法满足现阶段企业生产工艺需求,现生产设备比较庞大,建筑层高要求比较高,因此广 (略) 申请调整总平面方案,调整的主要内容为:

  1、调整厂房A的建筑占地,厂房A层数由4层调整为5层,建筑高度由23.9米调整为37.4米,建筑面积由10520平方米调整为176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由13100平方米调整为21080平方米。

  2、调整厂房B和C的建筑占地,厂房B和C建筑高度由37.4米调整为35.9米,建筑面积由13400平方米调整为1043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由16040平方米调整为12476平方米。

  3、调整办公楼每层层高,首层由5.5米调整为4.75米,五层层高由3.6米调整为4.1米,建筑高度不变,首层由原来的双倍计容变为一倍计容。

  4、调整宿舍建筑层高,首层由5.5米调整为4.3米,二-七层由3米调整为3.2米,建筑高度不变。

  5、增加一个堆场,建筑占地面积为198.37平方米。

  调整后厂区总平面方案主要内容为:该项目由3栋5层厂房、1栋6层办公楼、1栋7层宿舍楼、1栋1层门卫室(消防室)、一个堆场和地下消防水池及一个垃圾收集点组成,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如下:总用地面积22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5522.81平方米,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52580平方米,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514.81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8800.37平方米,建筑系数40%,绿地率16.07%,容积率2.39,配套设施占地面积占总用地4.68%(其建筑面积占比14.38%),机动车停车位205个。厂房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为*类,耐火等级为二级。

  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可来向我局城乡详细规划股查询。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关系人(单位),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本局提出申诉。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0752)*

   博罗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24日


  广 (略) 报审的厂区总平面方案位于博罗县园洲镇九和路南侧、沥新路西侧地段,《不动产权证书编号》为粤(2023)博罗县不动产权第*号,用地面积22000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于2023年6月30日经第十七届县政府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23-10次)审议通过并经县人民政府批准,主要内容为: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计算指标用地面积22000平方米,容积率2.0~2.5,建筑系数≥40%,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44000~55000平方米,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比例≤7%(建筑面积占工业总建筑面积比例≤15%),绿地率15%~20%。

  原方案于2023年12月8日经博罗县十七届县政府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第四十三次(2023-20次)会议审议通过,主要内容为:该项目由1栋4层厂房、2栋5层厂房、1栋6层办公楼、1栋7层宿舍楼、1栋1层保安室和地下消防水池及一个垃圾收集点组成,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如下:总用地面积22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4489.51平方米,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52300平方米,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499.51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8890平方米,建筑系数40.41%,绿地率15.5%,容积率2.38,配套设施占地面积占总用地4.68%(其建筑面积占比14.99%),机动车停车位208个。厂房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为*类,耐火等级为二级。

   (略) 场需求,原方案无法满足现阶段企业生产工艺需求,现生产设备比较庞大,建筑层高要求比较高,因此广 (略) 申请调整总平面方案,调整的主要内容为:

  1、调整厂房A的建筑占地,厂房A层数由4层调整为5层,建筑高度由23.9米调整为37.4米,建筑面积由10520平方米调整为176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由13100平方米调整为21080平方米。

  2、调整厂房B和C的建筑占地,厂房B和C建筑高度由37.4米调整为35.9米,建筑面积由13400平方米调整为1043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由16040平方米调整为12476平方米。

  3、调整办公楼每层层高,首层由5.5米调整为4.75米,五层层高由3.6米调整为4.1米,建筑高度不变,首层由原来的双倍计容变为一倍计容。

  4、调整宿舍建筑层高,首层由5.5米调整为4.3米,二-七层由3米调整为3.2米,建筑高度不变。

  5、增加一个堆场,建筑占地面积为198.37平方米。

  调整后厂区总平面方案主要内容为:该项目由3栋5层厂房、1栋6层办公楼、1栋7层宿舍楼、1栋1层门卫室(消防室)、一个堆场和地下消防水池及一个垃圾收集点组成,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如下:总用地面积22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5522.81平方米,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52580平方米,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514.81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8800.37平方米,建筑系数40%,绿地率16.07%,容积率2.39,配套设施占地面积占总用地4.68%(其建筑面积占比14.38%),机动车停车位205个。厂房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为*类,耐火等级为二级。

  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可来向我局城乡详细规划股查询。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关系人(单位),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本局提出申诉。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0752)*

   博罗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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