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陵水县隆广镇吗造村建筑用花岗岩矿区西矿段Ⅱ期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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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陵水县隆广镇吗造村建筑用花岗岩矿区西矿段Ⅱ期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方案》的公告

关于《陵水县隆广镇吗造村建筑用花岗岩矿区西矿段(Ⅱ期)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方案》的公告

陵水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海南 (略) 编制的《陵水县隆广镇吗造村建筑用花岗岩矿区西矿段(Ⅱ期)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于2024年4月8日由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专家组评审通过,海南 (略) 编制已按照专家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根据海南省国士资源厅《关于做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三合一方案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琼国土资储字〔2017〕94号)文件要求,现对 《方案》第三篇“地质环境保护与矿山土地复星”进行公示、公告。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社会各界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63.com)或递交书面意见至陵水具行政审批服务局办公室(405 室)。相关意见、建议、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实名提出,以便我局及时反馈,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陵水县隆广镇吗造村建筑用花岗岩矿区西矿段(Ⅱ期)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方案》第三章“地质环境保护与矿山土地复垦”。

陵水黎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9月24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关于《陵水县隆广镇吗造村建筑用花岗岩矿区西矿段(Ⅱ期)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方案》的公告

陵水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海南 (略) 编制的《陵水县隆广镇吗造村建筑用花岗岩矿区西矿段(Ⅱ期)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于2024年4月8日由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专家组评审通过,海南 (略) 编制已按照专家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根据海南省国士资源厅《关于做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三合一方案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琼国土资储字〔2017〕94号)文件要求,现对 《方案》第三篇“地质环境保护与矿山土地复星”进行公示、公告。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社会各界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63.com)或递交书面意见至陵水具行政审批服务局办公室(405 室)。相关意见、建议、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实名提出,以便我局及时反馈,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陵水县隆广镇吗造村建筑用花岗岩矿区西矿段(Ⅱ期)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方案》第三章“地质环境保护与矿山土地复垦”。

陵水黎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9月24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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