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水务集团自来水有限公司液氯采购项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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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水务集团自来水有限公司液氯采购项招标公告

长春水务集团自来水有限公司液氯采购项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TXY-2024-088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水 (略) 液氯采购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现已落实,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长春水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同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长春水 (略) 液氯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LTXY-2024-088

采购内容:液氯采购,每年采购量不低于100吨,具体液氯数量及运输次数以实际发生为准。(详见第四章货物、技术、服务要求)

采购金额:2960元/吨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GB/T 5138-2021《工业用液氯》及其他相关规定质量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供应商须具有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有效证件。并具有省级或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3.2投标单位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及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2024年以后成立的企业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3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须是潜在供应商的唯一授权委托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其授权委托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8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资料(清晰可辨的加盖单位公章的PDF格式彩色扫描件)*@*q.com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

(2)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3)如企业法定代表人办理投标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委派授权委托人办理投标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和社保证明(2024年任意1个月)。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0日13时30分,地点为吉利招公共资源标准化交 (略) 高新区鸿达街248号吉林日报副楼4楼第二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水 (略)

地 址: (略) 南关区芳草街542号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同 (略)

地 址: (略) 净月开发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608室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431-*

附件:

长春水务集团自来水有限公司液氯采购项招标公告.pdf


长春水务集团自来水有限公司液氯采购项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TXY-2024-088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水 (略) 液氯采购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现已落实,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长春水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同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长春水 (略) 液氯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LTXY-2024-088

采购内容:液氯采购,每年采购量不低于100吨,具体液氯数量及运输次数以实际发生为准。(详见第四章货物、技术、服务要求)

采购金额:2960元/吨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GB/T 5138-2021《工业用液氯》及其他相关规定质量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供应商须具有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有效证件。并具有省级或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3.2投标单位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及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2024年以后成立的企业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3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须是潜在供应商的唯一授权委托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其授权委托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8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资料(清晰可辨的加盖单位公章的PDF格式彩色扫描件)*@*q.com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

(2)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3)如企业法定代表人办理投标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委派授权委托人办理投标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和社保证明(2024年任意1个月)。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0日13时30分,地点为吉利招公共资源标准化交 (略) 高新区鸿达街248号吉林日报副楼4楼第二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水 (略)

地 址: (略) 南关区芳草街542号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同 (略)

地 址: (略) 净月开发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608室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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