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烟草公司洛阳市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分拣设备及热包机维护、维修配件供应商备选库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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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烟草公司洛阳市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分拣设备及热包机维护、维修配件供应商备选库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 (略) (略) 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分拣设备及热包机维护、维修配件供应商备选库项目招 (略) (略) 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单位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略) (略) 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分拣设备及热包机维护、维修配件供应商备选库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略) (略) 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分拣设备及热包机维护、维修配件供应商备选库项目。

2.2招标编号:HYZB-LYYC-2410。

2.3招标范围: (略) (略) 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分拣设备及热包机维护、维修配件供应商备选库,选取3家供应商。

2.4预算金额:本次招标无预算金额。最终据实结算。(注:本招标采购事项属意向性采购,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实际发生业务,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服务的风险)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达到合格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2.6服务期限:三年。

2.7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财务要求:

3.2.1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本年度新成立的单位可提供财务报表);

3.2.2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2.3投标人须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 (略) 级及以上国家税务局网站一般纳税人查询结果截图或税务局出具的证明材料或2024年以来投标人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份)。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须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拟派项目经理”行贿犯罪情况,自2021年9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拟派项目经理”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注册登录→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选择“单位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单位全称进行查询;选择“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分别输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项目经理姓名进行查询】;(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日期应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截图需显示查询时间。如不存在行贿犯罪行为,只是查询记录中存在重名或名称信息披露,须同时提供被查询主体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如果发现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则视为弄虚作假)。

3.3.2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投标人自2021年9月1日以来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2021年9月1日以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进入信用中国网站首页→打开“信用服务”→点击相应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输入单位全称进行查询;进入信用中国网站首页→打开“信用服务”→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在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时窗口会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即可)输入单位名称及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身份证号分别进行查询】;

(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日期应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截图需显示查询时间)。

3.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完整版,报告生成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报告不显示股东及出资信息的,提供从“天眼查”等企业信息网站查询的股东及出资信息结果截图。若无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天眼查”等企业信息网站查询到相关信息的,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3.4其他要求

3.4.1本项目“拒绝接受三年内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和重大失信行为的供应商投标”、“拒绝接受三年内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组织或个人行贿行为的供应商投标”、“拒绝 (略) (略) 列入行贿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限内的供应商投标”、“拒绝 (略) 、 (略) (略) (略) 公司认定在不良行为禁止期限和行贿供应商禁止期限的供应商投标”;(投标人须满足书面声明中的内容的要求,按招标公告后附格式提供书面声明)。

3.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9月25日—2024年9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4.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请各投标人按下列4.3条要求将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材料的扫描件以及投标项目的基本情况表(基本情况表包括:拟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及日期),发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26.com)。投标单位发送邮件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电话确认。

资料符合招标资格要求且交纳招标文件费后,招标代理机构会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电子信箱,请各投标人注意查看电子邮件。

4.3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基本户开户证明;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3.4项”证明材料;

4.4 招标文件售价:100元/每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成功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资格条件以评委会审核结果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 (略) (略) 酒店二楼会议室( (略) 涧西区南昌路与乐山路交汇处,南昌路160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 (略) 烟草专卖局(公司)内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公司

使用单位: (略) (略) 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

地 址: (略) 涧西区河洛路15号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0379-*

监管部门: (略) (略) 公司审计科

电 话:0379-*

代理机构:河南宏业 (略)

地 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寿丰街50号凯利国际中心A座28层

联系人:宋先生

电 话:0371-* *

日期:2024年9月24日

附件:

书面声明

致: (略) (略) 公司

我公司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没有处于被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我公司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和重大失信行为;三年内没有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组织或个人行贿行为; (略) (略) 列入行贿投标人名单且在禁入期限内; (略) 、 (略) (略) (略) 公司认定在不良行为禁止期限和行贿供应商禁止期限。

我公司非联合体投标,我公司承诺入围后不转包。

我单位承诺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保证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及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单位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在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入围后签订合同时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我单位存在与上述承诺不符的行为,我单位同意招标人拒绝我单位的投标、取消我单位的入围资格或单方解除与我单位已签订的合同,并不需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在相关案件查办时,我公司积极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调查工作的情形,招标人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

特此声明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年月日



一、招标条件

本招 (略) (略) 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分拣设备及热包机维护、维修配件供应商备选库项目招 (略) (略) 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单位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略) (略) 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分拣设备及热包机维护、维修配件供应商备选库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略) (略) 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分拣设备及热包机维护、维修配件供应商备选库项目。

2.2招标编号:HYZB-LYYC-2410。

2.3招标范围: (略) (略) 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分拣设备及热包机维护、维修配件供应商备选库,选取3家供应商。

2.4预算金额:本次招标无预算金额。最终据实结算。(注:本招标采购事项属意向性采购,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实际发生业务,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服务的风险)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达到合格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2.6服务期限:三年。

2.7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财务要求:

3.2.1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本年度新成立的单位可提供财务报表);

3.2.2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2.3投标人须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 (略) 级及以上国家税务局网站一般纳税人查询结果截图或税务局出具的证明材料或2024年以来投标人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份)。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须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拟派项目经理”行贿犯罪情况,自2021年9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拟派项目经理”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注册登录→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选择“单位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单位全称进行查询;选择“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分别输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项目经理姓名进行查询】;(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日期应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截图需显示查询时间。如不存在行贿犯罪行为,只是查询记录中存在重名或名称信息披露,须同时提供被查询主体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如果发现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则视为弄虚作假)。

3.3.2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投标人自2021年9月1日以来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2021年9月1日以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进入信用中国网站首页→打开“信用服务”→点击相应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输入单位全称进行查询;进入信用中国网站首页→打开“信用服务”→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在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时窗口会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即可)输入单位名称及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身份证号分别进行查询】;

(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日期应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截图需显示查询时间)。

3.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完整版,报告生成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报告不显示股东及出资信息的,提供从“天眼查”等企业信息网站查询的股东及出资信息结果截图。若无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天眼查”等企业信息网站查询到相关信息的,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3.4其他要求

3.4.1本项目“拒绝接受三年内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和重大失信行为的供应商投标”、“拒绝接受三年内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组织或个人行贿行为的供应商投标”、“拒绝 (略) (略) 列入行贿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限内的供应商投标”、“拒绝 (略) 、 (略) (略) (略) 公司认定在不良行为禁止期限和行贿供应商禁止期限的供应商投标”;(投标人须满足书面声明中的内容的要求,按招标公告后附格式提供书面声明)。

3.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9月25日—2024年9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4.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请各投标人按下列4.3条要求将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材料的扫描件以及投标项目的基本情况表(基本情况表包括:拟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及日期),发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26.com)。投标单位发送邮件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电话确认。

资料符合招标资格要求且交纳招标文件费后,招标代理机构会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电子信箱,请各投标人注意查看电子邮件。

4.3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基本户开户证明;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3.4项”证明材料;

4.4 招标文件售价:100元/每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成功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资格条件以评委会审核结果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 (略) (略) 酒店二楼会议室( (略) 涧西区南昌路与乐山路交汇处,南昌路160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 (略) 烟草专卖局(公司)内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公司

使用单位: (略) (略) 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

地 址: (略) 涧西区河洛路15号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0379-*

监管部门: (略) (略) 公司审计科

电 话:0379-*

代理机构:河南宏业 (略)

地 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寿丰街50号凯利国际中心A座28层

联系人:宋先生

电 话:0371-* *

日期:2024年9月24日

附件:

书面声明

致: (略) (略) 公司

我公司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没有处于被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我公司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和重大失信行为;三年内没有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组织或个人行贿行为; (略) (略) 列入行贿投标人名单且在禁入期限内; (略) 、 (略) (略) (略) 公司认定在不良行为禁止期限和行贿供应商禁止期限。

我公司非联合体投标,我公司承诺入围后不转包。

我单位承诺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保证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及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单位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在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入围后签订合同时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我单位存在与上述承诺不符的行为,我单位同意招标人拒绝我单位的投标、取消我单位的入围资格或单方解除与我单位已签订的合同,并不需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在相关案件查办时,我公司积极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调查工作的情形,招标人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

特此声明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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