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什县各幼儿园配备教育信息化设备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乌什县各幼儿园配备教育信息化设备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乌什县各幼儿园配备教育信息化设备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 (略) 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4日 16: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SX【2024】-123-1
项目名称:乌什县各幼儿园配备教育信息化设备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乌什县各幼儿园配备教育信息化设备项目(二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一批幼儿园配备教育信息化设备。(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采购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起 60 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 16 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文)、《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 〔2022〕22 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文);
(8)《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实施办法》(新财规〔2021〕6 号);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4日至2024年09月30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线上
方式: (略) 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4日 16: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4日 16: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略) http://**,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答疑、澄清将在新疆 (略) 上发布,采购人在新疆 (略) 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供应商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请供应商每天自行登录新疆 (略) 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2、本次采购项目采用电子交易方式, (略) 为“ (略) (http://**)”。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 云平台供应商。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前还需申领CA 证书并绑定帐号。供应 (略) 注册、申领 CA 证书等所需的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各政府采购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e-biding 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 中 心 常 见 问 题 解 答 和 操 作 流 程 讲解 视 频 中 自 助 查 询 , 网 址 为 http://**#/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 电子招投标” —“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拨打400-881-7190 客服电话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什县教育局
地 址:乌什县党政综合办公区(2)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普口 (略)
地 址: (略) (略) 2 号世纪广场商业楼 B 座一层 C13 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静、骆佳琪
电 话:*、*
附件信息:
172.8K
项目概况
乌什县各幼儿园配备教育信息化设备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 (略) 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4日 16: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SX【2024】-123-1
项目名称:乌什县各幼儿园配备教育信息化设备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乌什县各幼儿园配备教育信息化设备项目(二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一批幼儿园配备教育信息化设备。(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采购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起 60 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 16 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文)、《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 〔2022〕22 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文);
(8)《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实施办法》(新财规〔2021〕6 号);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4日至2024年09月30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线上
方式: (略) 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4日 16: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4日 16: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略) http://**,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答疑、澄清将在新疆 (略) 上发布,采购人在新疆 (略) 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供应商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请供应商每天自行登录新疆 (略) 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2、本次采购项目采用电子交易方式, (略) 为“ (略) (http://**)”。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 云平台供应商。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前还需申领CA 证书并绑定帐号。供应 (略) 注册、申领 CA 证书等所需的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各政府采购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e-biding 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 中 心 常 见 问 题 解 答 和 操 作 流 程 讲解 视 频 中 自 助 查 询 , 网 址 为 http://**#/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 电子招投标” —“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拨打400-881-7190 客服电话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什县教育局
地 址:乌什县党政综合办公区(2)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普口 (略)
地 址: (略) (略) 2 号世纪广场商业楼 B 座一层 C13 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静、骆佳琪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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